原標題:獨家!逾1.8萬億私募債將迎備案新規,發行結果公告需報備,頻繁遲報、錯報將被罰

中國證券報·中證金牛座記者1月20日經多家券商確認獲悉,中國證券業協會近期組織修訂《非公開發行公司債券備案管理辦法》,並更名爲《非公開發行公司債券報備管理辦法》,於日前下發券商徵求意見。券商需於1月26日提交反饋建議。

Wind數據顯示,2021年全年,券商私募債承銷總規模已超1.8萬億元。記者梳理發現,《報備辦法》根據上位法規進行了適應性修訂,將非公開發行公司債券(即私募債)發行備案管理調整爲發行報備管理,並修訂了轉讓方式、受託管理人信息披露義務等。此外,《報備辦法》進一步明確了中證機構報價系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證報價”)的工作職責;健全報備工作機制,優化覈驗、補正程序;強化了報備義務人的自律管理職責。

細化中證報價的具體工作事項、健全報備工作機制

《報備辦法》將私募債備案管理調整爲報備管理,明確報備義務人爲私募債的承銷機構、自行銷售的發行人,應當按照電子方式或協會規定的其他方式及時履行報備義務。同時,《報備辦法》取消了受託管理人在債券存續期間向協會報備相關信息披露文件的要求。

《報備辦法》明確了中證報價的具體承辦職責:中證報價在中證協指導和監督下承擔非公開發行公司債券報備系統的建設及維護,承辦非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發行報備、統計分析、日常監測等工作;中證報價應當按照本辦法規定,在其網站定期公示非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的發行報備確認情況。

在報備安排方面,《報備辦法》統一了擬在證券交易場所、證券公司櫃檯轉讓的非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的報備材料和程序。

報備材料清單方面,《報備辦法》增加了發行結果公告、發行人關聯方認購披露等報備材料要求;取消了發行人有權機構決議、增信措施證明等材料要求。

具體來看,擬在證券交易場所、證券公司櫃檯轉讓的非公開發行公司債券,承銷機構或自行銷售的發行人應當在每次發行完成後5個工作日內向協會報送報備登記表,同時報送以下材料:

(一)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

(二)債券持有人名冊;

(三)發行結果公告;

(四)發行人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持股比例超過百分之五的股東及其他關聯方認購的情況(如有);

(五)協會要求報備的其他材料。

擬在證券公司櫃檯轉讓的非公開發行公司債券另有規定的,適用其規定。

同時,《報備辦法》還進一步約束結構化發行,明確要求報備義務人對發行人在債券發行環節不存在直接或間接認購的行爲作出承諾。

此外,《報備辦法》加強了報備補正管理。報備材料不齊備的承銷機構或自行銷售的發行人應當在收到協會的補正告知後的5個工作日內按照要求補正。

強化自律管理職責

《報備辦法》要求,報備義務人應當建立非公開發行公司債券報備工作機制,健全發行報備、覈查驗證、材料補正等工作流程,配備專崗人員,明確對報備工作負直接責任和負管理責任的人員,並向協會報備。

同時,對頻繁遲報、錯報或出現漏報的,協會將視情形對報備義務人分類採取自律管理措施或自律處分。具體來看,一個月內報備延遲累計3次以上的,協會視情節輕重分別對報備義務人及相關業務人員採取相關自律管理措施;一個月內報備錯誤累計3次以上或者截至債券到期日仍未報備的,協會視情節輕重分別對報備義務人及相關業務人員採取自律管理措施或紀律處分。

Wind數據顯示,2021年全年,券商私募債承銷總規模爲18117.12萬億元,共計87家券商參與其中。中信建投證券私募債承銷規模爲1120.76億元,排名居首;浙商證券承銷規模爲951.70億元,排名居第二;國泰君安承銷規模爲919.01億元,居第三位。排名居前五位的券商承銷規模總計4482.52億元,市場份額達24.74%。

數據來源:Wind

業內人士認爲,從投資者角度出發,私募債的准入門檻較高,公衆投資者並不具備參與條件,而從發行方的角度出發,私募債的發行門檻則較公募債更低,已發行私募債的行業分佈以城投和地產爲主。監管加強私募債的報備管理,強化自律管理職責,既能促進報備義務人及時履行報備義務,保護債券投資者合法權益,又進一步壓實了報備義務人的主體責任,有助於債券市場高質量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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