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21日讯 央行网站近日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郑银罚字〔2022〕5 号)显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漯河分行虚报、瞒报金融统计资料;违反账户管理规定;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对其警告,并处罚款57.6万元。 

郑银罚字〔2022〕2 号显示,马杰荣(时任中国建设银行漯河分行资金结算业务中心主任、财务会计部助理专家)对中国建设银行漯河分行以下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对其罚款2.3万元。 

以下为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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