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財經1月21日電 20日,人民銀行崇左市中心支行公佈了一則行政處罰,農業銀行崇左分行因未落實個人銀行賬戶實名制管理規定、違規使用個人金融信息等違法行爲,被人民銀行崇左市中心支行罰款1142.5萬元。

公示表顯示,農業銀行崇左分行存在的違法行爲包括:因存在未落實個人銀行賬戶實名制管理規定、違規使用個人金融信息、未嚴格落實銀行賬戶風險監測要求、未按規定完整保存客戶身份資料。對此,人民銀行崇左市中心支行對農業銀行崇左分行作出處以警告並共處人民幣1142.50萬元罰款的決定。

此外,人民銀行崇左市中心支行也對農業銀行崇左分行相關負責人分別作出了處罰:

時任中國農業銀行崇左分行行長梁曉軍,對該行未按規定完整保存客戶身份資料、未嚴格落實銀行賬戶風險監測要求負有責任,被處以警告,並處人民幣11萬元罰款。

中國農業銀行崇左分行副行長高峯對該行未按規定完整保存客戶身份資料負有責任,被處人民幣5萬元罰款。

中國農業銀行崇左分行個人金融部/個人信貸部/消費者權益保護辦公室總經理鍾麗月,對該行未按規定完整保存客戶身份資料負有責任,被處人民幣5萬元罰款。

時任中國農業銀行崇左江州支行行長許亦猛,對該行未按規定完整保存客戶身份資料、未嚴格落實銀行賬戶風險監測要求負有責任,被處以警告,並處人民幣11萬元罰款。

時任中國農業銀行崇左江州支行行長助理賴學芳,對該行未按規定完整保存客戶身份資料負有責任,被處人民幣5萬元罰款。

此前,廣西崇左幼兒師範高等專科學校上千名畢業生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開立多個農業銀行的Ⅱ類、Ⅲ類電子賬戶。(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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