獐子島(002069)1月20日晚發佈2021年度業績預告,公司預計2021年實現淨利潤600萬元–900萬元,比上年同期下降59.59%-39.39%,上年同期盈利1484.95萬元;實現扣非淨利潤虧損8000萬元–1.2億元,比上年同期增長44.41%-16.61%,上年同期虧損1.44億元。

獐子島稱,報告期內出售長島公司、莊河分公司相關資產,收到政府補助等非經常性損益項目收益增加,公司全年預計盈利600-900萬元,預計年末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資產爲正值。

1月21日,針對獐子島發佈的業績預告,深交所向獐子島下發了關注函。

值得注意的是,獐子島2021年前三季度實現淨利潤-3000.09萬元,扣非淨利潤-1794.69萬元,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所有者權益-2679.62萬元。

獐子島2021年12月3日晚公告,公司董事會同意將獐子島莊河分公司的相關資產出售給大連長盈海洋牧場有限公司,本次資產出售的交易價格是以評估值爲基礎,經過交易雙方充分談判協商而確定的,總價款合計爲9500萬元。經初步測算,預計獐子島可回收流動資金9500萬元,增加淨利潤約7000萬元。

1月21日,深交所在向獐子島下發關注函中,要求獐子島詳細說明第四季度財務指標變動的原因及合理性,當中應對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所有者權益大幅變動進行重點說明,在此基礎上說明公司是否存在年底突擊交易從而規避股票交易實施退市風險警示的情形,以及相關會計處理的合理合規性。

1月20日晚,獐子島同步披露的《關於2021年度計提資產減值準備的公告》顯示,預計2021年度計提各項存貨跌價準備3361.17萬元,其中庫存商品334.99萬元、消耗性生物資產2870.44萬元。

消耗性生物資產即爲令獐子島底播蝦夷貝。公告顯示,根據年審需要,國家海洋環境監測中心、年審會計師事務所及公司人員共同對獐子島區域在養的底播蝦夷扇貝進行了資源調查。獐子島根據資源調查的現場初步數據以及2021年末底播蝦夷扇貝賬面成本等相關財務數據,依據《企業會計準則》的相關規定,對目前在養的各年度投苗底播蝦夷扇貝進行可變現淨值及減值準備測算。經測算,需對2020年度投苗的底播蝦夷扇貝計提存貨跌價準備,2019年度投苗的底播蝦夷扇貝不需計提存貨跌價準備。獐子島預計對2020年投苗的195845畝海域成本爲7339.24萬元的底播蝦夷扇貝存貨計提減值準備2870.44萬元。

在最新下發的關注函中,深交所要求獐子島詳細說明計提存貨跌價準備的原因、依據及其合理性,當中應對消耗性生物資產計提減值的情況進行重點說明,在此基礎上進一步說明公司對相關資產計提減值的充分性。

另外,獐子島在業績預告當中表示,因新冠疫情和國際貿易形勢對公司進出口業務產生較大影響,海洋牧場投入產出能力尚未完全恢復,人民幣持續升值導致外幣資產匯兌損失,股民訴訟案件和解賠付及預計負債帶來相應的費用,部分資產出現減值,拖累了公司整體業績。

據悉,2020年6月23日,獐子島因信息披露違法等被證監會行政處罰。此後,獐子島陸續收到部分中小投資者以“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爲由提起的民事訴訟。

正因如此,在最新下發的關注函中,深交所要求請獐子島詳細說明針對前述事項是否計提預計負債、計提依據的合理合規性、計提金額的充分性。

在此之前,北京時擇律師事務所臧小麗律師曾告訴證券時報·e公司記者,2021年12月6日,部分投資者收到了大連中院送達的《民事判決書》,法院認爲被告獐子島的被處罰行爲屬於虛假陳述,與投資者的損失之間具有因果關係,投資者的訴訟請求部分成立,一審法院酌情支持賠償投資者30%的損失。

據臧小麗律師介紹,目前,案件仍在訴訟時效期內,預計還會有投資者加入到索賠訴訟隊伍中。本案的訴訟時效截止日期爲2023年6月。另外,獐子島公告還顯示,有部分投資者與獐子島達成了和解協議,並申請撤訴。不接受獐子島公司和解條件的投資者,由法院依法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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