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聯社(北京,記者 姜樊)訊,近期,推動金融科技發展的多份文件密集出臺。鼓勵金融科技發展也被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繼央行發佈《金融科技規劃綱要2022-2025》(以下簡稱《綱要》)後,銀保監會近期亦下發關於銀行業保險業數字化轉型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力促金融機構的數字化轉型。

“金融科技是技術驅動的金融創新。”秦農銀行首席研究員、復旦大學金融研究院兼職研究員董希淼認爲,《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已明確,穩妥發展金融科技,加快金融機構數字化轉型。而央行及銀保監會發布的上述文件,將進一步推動金融科技邁入高質量發展的新階段,更充分發揮金融科技賦能作用,增強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能力和效率。

亦有金融科技行業人士認爲,當前大數據、雲計算、隱私計算、區塊鏈等多項技術均是金融機構進一步邁向數字化轉型的基礎,但隱私計算等技術目前尚不成熟,相關技術仍有待進一步發展和相關標準的統一。而在這一過程中,一些深耕金融數字化轉型及金融數據安全領域的金融科技公司將迎來重大機遇期。

金融機構應降低外部依賴、避免單一依賴

此次銀保監會的《意見》要求金融機構堅持關鍵技術自主可控原則,對業務經營發展有重大影響的關鍵平臺、關鍵組件以及關鍵信息基礎設施要形成自主研發能力,降低外部依賴,避免單一依賴。同時,要求金融機構加強操作風險及外包風險管理,有效管控價值鏈中於第三方合作企業相關的集中度管理風險和供應鏈風險,做好業務連續性規劃和應急管理,保障關鍵外部合作方的可替代性。

銀保監會今日亦發佈了《銀行保險機構信息科技外包風險監管辦法》,對銀行保險機構信息科技外包風險管理提出全面要求,其中亦提及銀行保險機構應根據信息科技外包戰略,結合風險評估情況,明確服務提供商的准入標準,對備選服務提供商進行篩選,審慎引入集中度風險較高或增加機構整體風險的服務提供商。

“上述規定或主要對中小銀行產生影響。”一位金融科技業內人士表示,由於自身科技能力不足,中小銀行成爲與外部科技機構合作的主力軍,且容易出現對某一家科技企業過度依賴的情況。此前小銀行依託互聯網平臺發展互聯網貸款、互聯網存款的業務,均屬於這類情況。但過度依賴,容易產生風險傳導,不利於銀行的穩定經營。

一位國有銀行人士亦表示,監管層曾多次提及金融科技外包服務的風險,而此次又在《意見》中提及可替代性,要求銀行提高自主可控的科技能力,還要求更嚴格的合規,這意味着未來中小銀行在數字化轉型方面的壓力不小。但監管層並未對外包合作“一刀切”,因此預計未來中小銀行將在嚴格准入的情況下,與更多的科技企業進行合作。

此外,《意見》中指出,鼓勵科技領先的銀行保險機構向金融同業輸出金融科技產品與服務。亦有業內人士預計,這將有利於銀行保險機構旗下科技子公司的發展,亦有利於與這些科技子公司合作的科技企業。

供應鏈金融或成金融機構數字化轉型着力點

在產業端,《意見》要求,銀行業保險業的數字化應積極支持國家重大區域戰略、戰略新興產業、先進製造業和新型基礎設施建設,打造數字化的產業金融服務平臺,圍繞重大項目、重點企業和重要產業鏈,加強場景聚合、生態對接,實現“一站式”金融服務。

一位銀行金融科技部門人士對財聯社記者表示,這相當於監管層爲金融機構的金融業務發展指明瞭方向,預計供應鏈金融、區域性金融等將是未來金融機構重點探索的領域。

央行此前發佈的《綱要》中亦提及以金融科技促進供應鏈金融業務的發展。財聯社記者獲得的《綱要》中提出:在供應鏈金融領域,通過“金融科技+供應鏈場景”建立多方互信機制,實現核心企業“主體信用”、交易標的“物的信用”、交易信息“數據信用”一體化協同管理,將供應鏈金融風險管理模式從授信企業“單點”管理向產業“鏈條”全風險管理轉變;探索使用電子簽章、遠程音視頻等技術提升貸前、貸中、貸後“三查”效率和融資結算的線上化、數字化水平。

“銀行目前還沒有相對成熟的、真正服務於實體經濟的金融科技產品。”一位金融科技業內人士對財聯社記者表示,供應鏈金融是企業、銀行、產業結合最好的形式之一,雖然當前已有不少銀行、金融科技公司在嘗試以供應鏈金融的方式支持實體經濟,但遇到的問題是實踐模式無法“出圈”,即對某一單點企業的供應鏈金融模式無法複製到其他企業或行業,因此也無法形成統一的業務標準。

值得注意的是,近年來亦有銀行正在嘗試以金融科技推動供應鏈金融的“出圈”。如北京地區首批進入金融科技監管沙箱的項目中,就有工行申報的“基於物聯網的物品溯源認證管理與供應鏈金融”項目,該項目已於2021年9月成爲第一批“出箱”項目。

上述金融科技人士認爲,除了大型銀行以外,小型銀行尤其是地方性商業銀行更應該探索供應鏈金融的相關模式,這一方面有助於這些小銀行業務迴歸本源、紮根本地支持實體經濟發展,還有助於“戒掉”過度依賴外部助貸公司放貸的問題,從而改善其信貸結構。

此外,銀保監會在《意見》中還多次提及“創新服務場景,豐富金融服務產品及渠道”,業內人士預計,這意味着銀行等金融機構會在技術上進一步探索新業務,用以助力各類企業的融資。

強調加強網絡、數據安全 相關技術企業或迎重要機遇期

無論是銀保監會發布的《意見》,還是央行發佈的《綱要》,均對網絡安全、數據安全等方面着墨較多。有業內人士認爲,當前數據已經升級成爲經濟發展的“生產要素”,因此數據安全、網絡安全的重要性有所提升。對於具有海量數據的銀行而言,進行數據治理、保障數據及網絡安全,是當務之急。而這就要求銀行在基礎設施建設上進一步發力。

《意見》在強化網絡安全防護方面要求金融機構構建雲環境、分佈式架構下的技術安全防護體系,加強互聯網資產管理,完善縱深防禦體系,做好網絡安全邊界延展的安全控制。加強金融生態安全防護,強化於外部合作的網絡安全風險監測於隔離。建立開放平臺安全管理規範,提高業務邏輯安全管理能力。在加強數據安全和隱私保護方面,完善數據安全管理體系,建立數據分級分類管理制度,明確保護策略,落實技術和管理措施。

而《綱要》中亦提及做好數據安全保護。而在推動數據有序共享時,將探索建立跨主體數據安全共享隱私計算平臺,在保障原始數據不出域前提下規範開展數據共享應用,確保數據交換圈、使用合規、範圍可控,實現數據可用不可見、數據不動價值動。同時,央行還要求金融機構旅行金融科技倫理管理主體責任,探索設立企業級金融科技倫理委員會。

“分佈式記賬、雲計算、隱私計算等技術,均可被看作是未來銀行業數字化轉型、發展金融科技的底層基礎設施。”一位科技企業人士對財聯社記者表示,但當前一些技術還遠未達到監管層在規劃中的要求。如隱私計算將作爲未來數據流動過程中的核心技術,但隱私計算需要承載的業務形態極多,各行業對數據量級要求亦有不同,因此隱私計算仍需要進行技術突破和相關技術標準的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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