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國經營報

本報記者 慈玉鵬 張榮旺 北京報道

2022年1月17日,ST奧馬(002668.SZ)發佈公告顯示,起訴山西銀行長治分行(曾用名“長治銀行”),要求返還2億元等;同時,山西銀行長治分行起訴ST奧馬等公司,要求ST奧馬及山西智源融匯科技有限公司(原名爲錢包網金(平潭)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智源融匯”)履行還款義務。

《中國經營報》記者注意到,ST奧馬在2021年回覆深圳證券交易所問詢函時曾表示,根據長治銀行方面口頭通知,智源融匯對長治銀行欠款共計約2.8億元,長治銀行提出需由ST奧馬承擔差額補足責任。

實際上,ST奧馬曾爲長治銀行大股東,長治銀行2021年同業存單發行計劃顯示,ST奧馬佔總持股比例10.26%。2021年4月,銀保監會官批准同意大同銀行、長治銀行、晉城銀行、晉中銀行、陽泉市商業銀行合併重組設立山西銀行。

互相起訴追款

2022年1月17日,ST奧馬因合同糾紛事項向山西省長治市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長治中院”)起訴山西銀行長治分行,錢包金服(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錢包金服”)爲本案第三人,該案件已通過立案審查。

ST奧馬請求判令山西銀行長治分行向ST奧馬返還2億元,以及暫計至2020年12月20日的資金佔用費6981.33萬元。

天眼查顯示,錢包金服法定代表人爲趙國棟,原ST奧馬實控人。

另一邊,ST奧馬於2022年1月14日收到長治中院發來傳票,山西銀行長治分行因合同糾紛向長治中院起訴智源融匯、ST奧馬,請求法院認定山西銀行長治分行與ST奧馬等方簽訂各項協議合法有效,兩被告應履行協議約定的還款義務。

上述協議具體指什麼?記者注意到,ST奧馬在2021年回覆深圳證券交易所問詢函時表示,收到長治銀行催收通知單,主要事項爲原實際控制人趙國棟關聯方智源融匯與長治銀行簽訂的《還款協議》《還款協議之補充協議》中,約定智源融匯在2021年3月31日前還款100萬元,2021年6月30日前還款500萬元,總金額共計600萬元。由於智源融匯未能履行約定,需要由ST奧馬承擔差額補足責任。

同時,ST奧馬錶示,根據長治銀行方面口頭通知,智源融匯對長治銀行欠款共計約2.8億元,長治銀行提出需由ST奧馬承擔差額補足責任,ST奧馬向長治銀行索取相關的協議及業務背景資料,但彼時長治銀行表示需要走內部流程,ST奧馬現任管理層暫未獲取到公司與長治銀行《差額補足協議》相關的書面材料。根據近期長治銀行工作人員的口頭答覆,該差額補足責任的金額總計約爲2.8億元。

ST奧馬錶示,趙國棟及時任管理層通過公司與長治銀行簽署《差額補足協議》。

2021年末,ST奧馬公告表示,ST奧馬與長治銀行簽訂的《差額補足協議》,公司聘請的律師事務所認爲:《差額補足協議》未經公司董事會或股東大會審議,未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程序,銀行未履行法律法規要求的審查義務;因此,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差額補足協議》應被認定爲對ST奧馬不發生法律效力,ST奧馬作爲上市公司應不承擔擔保責任或者賠償責任。在ST奧馬查明上述事實後,主要責任人已從公司離職,已啓動向相關責任人追償程序,積極蒐集相關責任人違法違規、損害公司利益的證據,並保留採取進一步法律手段的權利。

記者就案件進一步信息與山西銀行長治分行確認,截至發稿前並未收到回覆。

原爲長治銀行大股東

ST奧馬曾是長治銀行大股東。ST奧馬2021年半年報顯示,其他權益工具投資包含長治銀行2.16億元。長治銀行2021年同業存單發行計劃顯示,該行第一大股東是ST奧馬,佔總持股比例10.26%,期末持股數2.27萬。

從入股過程看,證監會公示信息顯示,2017年2月,ST奧馬負責人瞭解到長治銀行有引進戰略投資者需要,表示奧馬電器願意參與長治銀行增資擴股。2017年4月9日,長治銀行召開2016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關於2017年增資擴股方案(草案)的議案》,決定2017年進行增資擴股。會後,長治銀行向市場傳遞增資擴股的消息,並開始篩選增資擴股對象,其中包括奧馬電器。彼時,ST奧馬參與長治銀行增資擴股,總認購金額達4.78億元。

ST奧馬入股長治銀行曾牽出內幕交易。根據深圳證監局官網公佈信息顯示,ST奧馬原實控人趙國棟與尹宏偉是密切的商業夥伴,在內幕信息敏感期內,尹宏偉與內幕信息知情人趙國棟有5次通話記錄,其控制“周某達”“朱某燕”“陳某武”證券賬戶集中交易“奧馬電器”,且上述賬戶資金變化時間、買入“奧馬電器”時間與內幕信息的形成時間基本一致,其證券交易活動與內幕信息高度吻合,且不能提供合理說明或者提供證據排除其存在利用內幕信息從事該交易活動,最終被處罰。

值得注意的是,天眼查顯示,ST奧馬原實控人趙國棟是長治銀行董事。

從借款方面來看,ST奧馬2021年半年報顯示,ST奧馬於2020年7月9日、2020年7月15日、2020年9月18日與長治銀行城區支行簽訂3份《流動資金貸款合同》,借款金額分別爲1億元、1億元、7200萬元。北京中福匯通電子商務有限公司與長治銀行城區支行簽訂3份《保證合同》,ST奧馬前任控股股東趙國棟與長治銀行城區支行對前述三筆借款合同分別簽訂了3份《特別擔保合同》,截至2021年6月30日,該三筆借款合同下的借款餘額爲2.7億元。

另外,2019年9月27日,ST奧馬子公司錢包金服與長治銀行城區支行簽訂《流動資金借款合同》,貸款金額爲2億元,貸款期限自提款日算起24個月,前任控股股東趙國棟、ST奧馬、青島錢包融通科技有限公司作爲擔保人與長治銀行城區支行簽訂特別擔保合同及保證合同,截至2021年6月30日,該合同下的借款餘額爲1.92億元。

據ST奧馬公開表示,鑑於錢包金服目前已經停止開展業務,根據現任管理層向金融科技業務板塊子公司財務人員獲取的截至2021年6月錢包金服的財務報表,錢包金服很可能不具備償債能力,無法保證其履約有效性,公司可能存在承擔擔保責任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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