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经营报

本报记者 郭婧婷 北京报道

2021年,保险业迎来最强监管年,在不断完善政策同时,监管对行业顽疾进行重拳出击。

近日,普华永道发布了《2021年度保险行业监管处罚分析》(以下简称“分析报告”),分析报告披露的一组数据显示,2021年度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共开出2182张保险业监管罚单,共涉及307家保险机构,罚单总金额约为3.03亿元。

通过对额度3.03亿元的2182张罚单细化梳理,监管方向也逐渐明晰。

华安财险领取最高罚单

2021年,保险业共收到2182张罚单,较2020年同比增长超20%。被处罚金额达3.03亿元,较2020年同比增长超25%。

分析报告显示,2182张罚单分布在财产险、人身险以及保险中介领域,其中向财产险领域开出1180张罚单,向人身险开出574张,中介领域收到361张,其他事项共计67张。

不难看出,财产险领域是重灾区。根据2021全年数据统计,财产险公司累计收到年度最多罚款,罚款总金额约1.95亿元,占比64%。同时,数量上,财产险公司也收到年度最多罚单,达1180张,占比54%。

另一组数据显示, 2021年度被处罚的307家保险机构中,中介机构在被处罚保险机构总数中占比近60%。虽然,监管处罚中介机构众多,但从罚单金额来看,中介罚金低于财产险公司和人寿险公司。

2021年监管开具行政类型罚单包括,吊销业务许可证3张,停止接受新业务19张,撤销任职资格20张,警告及(或)罚款2141张,责令改正152张。

全年最高金额罚单来自银保监罚决字【2021】35号,违规事由是,华安财险因财务数据不真实合计被罚255万元。

北京巅峰同道科技有限公司,因未取得保险中介许可证从事保险中介业务,收到本年度保险中介机构最高金额罚单,罚没合计212.7万元,均为公司层面罚款。

从年度罚单总金额和罚单总数来看,2021年,人保财险及其部分分支机构收到200多张罚单,累计罚款金额为4069万元,占据年度财产险罚款总金额约21%,成为年度罚款总额之首。

从开具罚单的监管机关所处区域来看,年度被处罚总金额处于全国前四的地域分别为广东省、江苏省、黑龙江省及福建省。具体而言,2021年度广东省监管机关共开具总金额3.110万元的罚单,位列全国第一。江苏省开具的罚单数最高,为195张。福建省平均罚单金额最高,平均29万元/张。

罚金三分之一来自“虚假报告”

报告列举处罚事由显示,“编制虚假材料”“虚构中介业务套取费用”“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以外的利益”“未按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条款、保费费率”“欺骗投保人”“虚列费用”等成为2021年主要打击的违规行为。

其中,2021全年,处罚事由为“编制或提供虚假报告、报表、文件”的罚单金额为9076万元。违规情形是,通过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向原中国保监会报送的往年保险理赔数据中,存在以业务结案时间代替赔款指令发出时间,拒赔案件作正常给付、协议给付案件处理,导致结案赔款金额为0。

“虚构中介业务套取费用”事项涉及年度罚单金额6355万,这项违规套路是,员工通过将本人办理的车险业务虚挂到公司代理人名下,由前述代理人将公司发放的车险业务代理手续费转回员工本人账户,在相关人员不知情的情况下办理了保险个人代理合同及保险销售从业人员执业证的注册、注销等工作,存在虚构个人保险代理人的问题。

对于“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以外的利益”这一违规行为,操作手法包括,将员工办理的车险业务挂靠在营销员名下套取手续费,后续转账给该员工用于向投保人返还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

排在第五的处罚事由是“虚列费用”,所谓虚列费用,是指通过报销虚假不符合实际差旅费、业务招待费、广告费等方式,违规套取资金费用行为。

受访人士认为,上保险公司的规模导向及不合理的考核标准,使得上述行业乱象屡禁不止。

谈及原因,北京中高盛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滨此前接受《中国经营报》记者采访时分析,基础原因就是行业的发展需要,我国财险产品高度同质化,此竞争环境下导致出现“给投保人合同以外的利益”,以期促成保险合同的签订。

李滨介绍,保险行业主要是靠人海战术,一方面大批量招人扩充保单,另一方面则虚假增员套取奖励。具体而言,这几年各家保险总公司给基层公司下达奖励政策,奖励衡量标准是增员数量和业务规模。“业务员佣金和增员奖励加起来往往超过首期保费,所以会出现基层机构大规模招人之后,先期缴纳首期保费后,第二年再退保,以套取首年佣金以及奖励费用。”李滨介绍。

在李滨看来,治理行业乱象没有“特效药”,“问题核心在于提高普通百姓或者保险消费者的保险意识,保险形成规模后降低保费,这样行业产品可以回归保障,形成一个良性循环。”

“行业乱象出现同保险行业粗放发展模式,以及大家对市场份额过分追逐理念相关。这种理念和模式传导到基层业务机构时,必然通过各种方式获取业务。在缺乏有效竞争手段情况下,手续费和佣金成为比拼主要阵地,‘更高’的手续费来自不同名目套取出的费用。”关于虚列费用等行业乱象产生的原因,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中国保险与养老金研究中心研究总监朱俊生此前接受记者采访时这样表示。

保护消费者权益是主线

从季度处罚数据趋势,可观察到强监管对行业乱象的教育作用。报告显示,一季度较2020年同期持平(2020年一季度为7.207万元,469张),二季度的罚单数量在2020年和2021年均保持全年最低水平。三季度2021年较2020年监管处罚激增,随即2021年的四季度罚单数量有所上涨,罚款金额稍微回落。

结合三、四季度监管处罚变化,可看出银保监会下发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人身保险市场乱象治理专项工作的通知》《关于银行业保险业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有关工作的通知》等要求后监管处罚力度加强,效果立竿见影。

随着监管不断趋严,一些现象已经有所缓解。处罚只是手段,引导行业高质量发展才是目的。

通过对年度罚单的梳理记者还发现,处罚的落脚点放在行业合规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

据统计,2021年,对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违规行为(违规销售、虚假宣传、欺骗投保人,未严格执行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进行打击,相关的罚单432张,金额8033万元。

2021年7月,银保监会《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监管评价办法》,通过设立评价体系和定期监管监督,在前端依靠制度有效减少消费类纠纷,填补了金融领域消费者保护监管空白。

近些年,短期健康险业务快速发展并形成一定市场规模,随之而来,出现“短险长做”误导消费者情况。2021年,银保监会先后下发《关于规范短期健康保险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短期健康保险续保表述备案事项的通知》,严禁保险公司通过异化产品设计,“短险长做”误导消费者,明确短期健康保险不得保证续保,不得使用“自动续保”“承诺续保”“终身限额”等易与长期健康保险混淆的词句。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风险管理与保险学系主任何小伟此前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消费者权益保护是一大主线,无论是互联网保险监管新政,还是人身保险产品,政策针对诸多乱象,特别是对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加强监管。表面上看是行业乱象的治理,事实上是回归消费者权益保护。

从机构以及监管层面来看,如何根除行业顽疾,保护消费者权益?

朱俊生认为,从机构层面来看,保险行业应从粗放向高质量发展转型,公司治理结构需要进一步完善,不要过度追逐短期内的市场份额,应布局长远发展,险企不仅关注规模,也关注业务的品质和效益。

“从监管层面来看,一方面让违规行为付出更高的代价和成本,另一方面可能也要对规则进行调整。对于市场上常出现的违规现象,要识别研究,背后是否存在‘被动违规’情形,及时通过规则调整,使市场的竞争机制能够发挥作用。”朱俊生进一步提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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