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上观新闻

当今社会,人们日常生活已离不开各种“小哥”:“快递小哥”给你送网购的商品,“外卖小哥”给你送吃的,“跑腿小哥”给你送菜、送药。不过,这些“小哥”让人们生活便利度大幅提升的同时,也引发了一些新的社会问题。

“比如,快递员、配送员

私拆包裹、偷窃包裹的行为时有发生”

市人大代表、上海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潘书鸿告诉记者,我国《邮政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对于冒领、私自开拆、隐匿、毁弃或非法检查他人邮件、快件的行为有明确处理标准,相应行为会受到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不过,还有一些行为上不至升格成违法犯罪下,因认错态度良好而往往被免于处罚,却会让受侵害的客户苦恼不堪。

比如,快递员不愿送货上门?

投诉还会被骚扰?

“比如,一些快递员、配送员会利用职务之便私加客户联系方式,对客户造成不同程度的骚扰;多数快递员理所当然地将‘配送到家’服务简化成了送至驿站或快递柜,无视买家需求;一些带有情绪的外卖配送员在顾客的餐饮中自行‘加料’;一些外卖配送员为了避免超时被平台扣钱,未经同意直接确认收货……”潘书鸿举例道。

潘书鸿说,除了前述法律法规之外,目前尚无更详细的针对快递员、配送员行业的行为规范。“我国虽有快递行业协会和即将成立的外卖协会,但都是面向企业、机构或是相关平台,并不面向个人。流动量、需求量如此之大的岗位,目前却只能寄希望于企业对相关员工进行监管,但注重利益的企业不仅在监管方面不严谨,甚至连基本的审查工作都不到位,因此导致恶性事件频发且毫无收敛趋势。”

对各类“小哥”缺乏监管是一方面

另一方面,他们同样缺乏相应的保障机制

2021年4月,上海顺丰兼职快递员刘建峰上班期间突感不适,去医院看病挂号时突发心源性猝死,事后其妻张女士索赔却四处碰壁,顺丰表示刘建峰并非正式员工,对此没有责任。劳务公司则表示平台每日扣除保险费,因刘建峰当天没有接单所以保险未生效,保险公司也无法理赔。这种情况并非个案。

“针对需求量大、流动性大、工作量不稳定的职位,实践中往往采用雇佣、承揽的方式居多。从法律上来说,当事双方间建立的更偏向于是一种民事合作关系,而非劳动雇佣关系,甚至谈不上是劳务关系,因此不少外卖员、快递员在工作中没有任何保障。”潘书鸿说。

代表建议进一步明确各方责任

对此问题潘书鸿建议,应进一步健全快递员、配送员等行业的监管制度和保障体系,从人员素质、服务品质、工作安全、人身保障等多方面、多角度、多维度去监管、保护快递员、配送员等群体。“比如使用合理的算法建立收入分配机制;强化道路安全培训,督促快递员、配送员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加强食品安全意识,确保配送过程中不受污染;提升保障水平,按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或是参加灵活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等。”潘书鸿说,尤其应进一步厘清服务过程中平台责任、机构责任、商家责任和具体快递员、配送员的责任,不能因各方责任不明确而让买受方为“不便”买单。“只有当监管制度和保障体系同时得到完善,行业才能良性发展,创造更多经济效益。”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