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經特約評論員 盤和林

近日,國務院印發《“十四五”數字經濟發展規劃》。圍繞八大任務,《規劃》明確了信息網絡基礎設施優化升級等11個專項工程。其中提到,着力強化數字經濟安全體系,增強網絡安全防護能力,提升數據安全保障水平,切實有效防範各類風險。

“十三五”期間,我國始終堅持數字經濟發展戰略,在推動數字產業化、完善信息基礎設施方面取得了積極成效。2020年,我國數字經濟核心產業增加值佔國內生產總值比重達到7.8%,數字經濟爲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提供了強大動力。其中,信息基礎設施全球領先。寬帶用戶普及率明顯提高,光纖用戶佔比超過94%,移動寬帶用戶普及率達到108%,互聯網協議第六版(IPv6)活躍用戶數達到4.6億。

隨着數字經濟的蓬勃發展,數據作爲一種新型生產要素,在構建新發展格局中有着創新引擎的重要功能。維護數據安全已經成爲關係到個人隱私、社會安全乃至國家安全的重大問題,對數據安全的有效監管是實施“統籌發展和安全,建設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國”這一重大決策部署的重中之重。

國內當前數據安全立法體系已經日漸完善,但基層的數據安全體系建設尚有很大提升空間,一方面是我國目前缺乏一定的網絡安全防護能力,另一方面是數據安全保障能力還有待提升。《規劃》正是基於數據安全角度,提出未來數據安全防護能力和保障能力的建設要求。

當然,要加強數據安全建設,光靠技術升級遠遠不夠,還需從以下兩個方面入手。

一是提高網絡安全防護能力,完善安全監督管理制度。建設網絡安全應急事件預警機制,提升針對高級持續性攻擊等網絡安全威脅監測、防禦、溯源技術能力。強化落實網絡安全技術措施的“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使用”三同步要求,提高網絡安全應急處置能力,尤其要加強在電信、金融、水利等重要行業的關鍵基礎設施網絡安全防護能力,加強常態化安全風險評估措施。

二是提升數據安全保障能力,建立數據安全治理體系。不僅要建立健全數據分級分類、重要數據保護等數據安全制度,還應強化個人信息保護,尤其在隱私信息、生物特徵信息的採集、傳輸和使用過程中加強安全監管能力,規範數據生命週期管理,落實數據使用者數據安全保護責任。

值得注意的是,數據和網絡安全相輔相成,缺一不可。在數據和網絡安全內部,關鍵的是要建立一整套切實可行的安全體系,這個體系不僅涉及技術層面,也涉及技術之外的層面,例如人與人、部門與部門的協調,這需要通過頂層設計制定兼具指導性和可行性的設計原則,既要符合數據應用特點,又要保障調度和應急方案的靈活性,以應對複雜多變的對象和海量信息,綜合提升網絡安全的統籌協調水平,建立起完備的網絡安全保障體系。

不可否認,在加強數據安全的同時,還會面臨一系列挑戰。一方面,隨着互聯網技術的不斷發展,數據安全所面臨的網絡環境日趨複雜,在萬物互聯的互聯網生態中,數字安全不僅僅是互聯網需要重視的問題,未來由於工業互聯網和消費互聯網的深度接入,其影響也將覆蓋人們生產、生活的方方面面。個人網絡安全與國家網絡安全息息相關,每個人都是網絡安全的責任主體,都有責任去維護網絡安全,提高網絡安全意識。

另一方面,互聯網因其無界性和隱蔽性的特點,也給網絡安全帶來諸多隱患。諸如加密技術、匿名網站等技術,增加了對互聯網犯罪追溯的難度。此外,各國對數據安全的立法上進度參差不齊,對於網絡犯罪打擊的目的、方式和手段都各有不同,也給跨國犯罪提供了土壤。因此,在加強立法管制的同時,強化國際合作機制建設,增進針對網絡安全犯罪打擊的密切合作,這樣才能更加有效地防範和打擊網絡數據犯罪行爲,共築網絡安全防線。

總的來說,保障網絡安全是數字經濟發展的根本保障,通過提升網絡安全防護的方式,建立一套完善的體制機制,將風險擋在網絡之外,以此增加數據安全運行的穩定性,更好爲數字經濟保駕護航。同時,還應在保障數據安全的前提下,進一步激活數據要素潛力,釋放數據要素紅利,推動數字經濟更好融入我國新發展格局當中。

(作者爲工信部信息通信經濟專家委員會委員、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數字經濟研究院執行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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