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廣東、浙江部分期限地方債利差降至10BP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楊志錦 上海報道  1月24日,浙江、廣東、廣西、湖南、江蘇五省份發行地方債1921億。從中標利率看,廣東、浙江部分期限地方債利差降至10BP。這印證了本報此前的報道。

具體而言,浙江廣東5年期、7年期地方債中標利率分別爲2.60%、2.81%,高於前五個工作日國債收益率10BP。此外,廣東30年期地方債中標利率爲3.4%。高於國債利率10BP。作爲對比,廣西當日發行的30年期地方債利差爲15BP。

不過,浙江10年期、15年期、20年期地方債發行利差仍是15BP。

據華創固收整理,地方債招標利率的定價方式幾經變革,2015年至今,共經歷以下幾個階段:

第一階段(2015年-2016年):市場化程度不高,非固定加點,發行利差在低位波動。

地方債發行伊始,以置換債券爲主,行政化特徵明顯。地方政府存在通過“指導投標”、“商定利率”以財政存款等對承銷機構施加影響壓價的現象,整體市場化發行程度不高,導致地方債發行利率偏低;2015年,首批地方債發行利率與同期國債相近,後爲彌補流動性不足有所回升,2015-2016年平均發行利差在25BP以下波動。

第二階段(2017年-2018年8月):市場化程度提高,非固定加點,發行利差走擴。2017,財政部強調地方債要嚴格按照市場化發行原則,2018年進一步界定地方政府的非市場化干預行爲,並對違規地方政府進行通報批評,地方債發行市場化程度大幅提高。

與此同時,由於地方債集中發行壓力加大,地方政府在招標過程中採取提高投標利率上限,積極吸引、鼓勵券商參與承銷,選擇交易所發行等市場化手段,地方債與國債發行利差逐步走擴。2017-2018年,地方債平均發行利差中樞位於30BP以上,最高超過40BP。

第三階段(2018年9月-2021年5月):爲保證地方債順利發行,固定加點,招標利率下限明確與國債掛鉤。

(1)上浮區間設爲40BP或以上(2018年9月-2019年1月):2018年8月,財政部發布《關於做好地方政府專項債券發行工作的意見》,要求各地加快地方政府債券發行節奏,地方債集中供給壓力加大。同月,財政部建議商業銀行在參與地方債發行時投標價格下限應較相同期限國債前5個工作日收益率均值上浮40BP或以上,爲投資者提供流動性補償和穩定溢價空間,以便地方債的順利發行。

(2)上浮區間調整爲25-40BP(2019年1月-2021年5月):2019年1月,地方債投標下限由上浮40BP放寬至上浮25BP-40BP。經過2018年債券收益率絕對水平的逐步下行後,配置型機構“缺高息資產”的現象較爲顯著,故機構對地方債的青睞程度有所提升,上浮區間加點雖然有所降低,但其穩定利差空間的優勢仍在。

(3)部分地區加點下調至15BP(2021年6月-2022年1月):2020年11月,財政部發文明確鼓勵部分地區差異化發行地方債,將收益率曲線、地區差異和項目差異等因素考慮在內。

2021年6月,廣東、浙江、河北等沿海省份地方債發行利差突破前期25BP的指導下限,主要期限品種的利差仍維持在15BP以上

(作者:楊志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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