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浙江高院二審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許國利故意殺人案

1月25日,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許國利故意殺人(上訴)一案。

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認定,被告人許國利與被害人來某某(歿年51歲)系夫妻,因感情、經濟等方面的家庭生活矛盾,許國利對來某某心生怨恨,陸續購買安眠藥及切割機等工具,預謀殺害來某某。2020年7月4日晚,許國利在位於杭州市三堡北苑的家中向來某某睡前飲用的牛奶內投入安眠藥,趁來某某飲用後昏睡之際,採用膠帶紙封口、枕頭捂壓口鼻的方式殺死來某某。之後,許國利將來某某屍體搬至衛生間進行肢解,分散拋棄。作案後,許國利編造虛假信息,對外謊稱來某某失蹤,逃避偵查。同年7月22日,公安機關篩查小區化糞池發現部分人體組織,於次日將許國利抓獲歸案。

一審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被告人許國利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判令承擔民事賠償責任。許國利不服,提起上訴。

二審庭審中,被告人許國利、辯護人、出庭檢察員在法庭主持下參與了法庭調查和辯論。被告人許國利認爲,一審認定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二審應改判其無罪。辯護人、檢察員就被告人許國利在案的有罪供述是否應當予以採信、本案定罪證據是否確實充分、被告人是否具有從寬處罰情節、是否應當對被告人適用死刑等問題充分發表了意見。許國利進行了最後陳述,再次要求宣告無罪。

被告人、被害人雙方親屬及媒體記者旁聽了庭審。庭審從上午9時開始,至下午15時45分結束。本案將擇期宣判。 

來源:浙江天平微信公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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