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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銀花”商標案續:行業協會要求碧麗公司撤訴並返還調解款

針對60家企業被起訴“金銀花”商標侵權,1月25日,江西省保健與消毒產品行業協會發布聲明,要求原告上海碧麗化妝品有限公司立即向各地法院撤訴,以及返還所有調解款。

江西省消毒產品協會在其官方微信公衆號上發佈聲明

聲明稱,協會企業在此前應訴過程中,不知曉“金銀花”商標曾在1995年被撤銷,在碧麗公司的律師索賠壓力下,簽署了5-15萬元不等的所謂商標諒解協議書,並支付了賠償款;很多賠償款支付到了碧麗公司股東、或者案外人私人銀行卡號,或者支付到涉訴律師事務所賬號。目前有據可查的賠償款已經達到幾百萬元。

聲明還稱,“碧麗公司目前的所謂商標訴訟是拿着不具備權利基礎的商標碰瓷式維權,是惡意斂財,這種行爲已經引起了行業公憤。”

針對上述要求返回調解款的聲明,碧麗公司方面則表示,“這個和企業說有意義嗎?企業調解都是通過法院進行的。”

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此前報道,江西省保健與消毒產品行業協會60家企業因生產了“金銀花花露水”等產品,被“金銀花”商標持有人上海碧麗化妝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碧麗公司)起訴,總起訴金額約1200萬元,絕大多數判決中,企業被判侵權並賠償。

此外,碧麗公司起訴的花露水生產商遍佈全國各地。截至2022年1月13日,碧麗公司在全國各地的開庭公告123起、法律訴訟79起,全部是商標侵權糾紛,且索賠金額已超千萬元。

江蘇企業在應訴過程中發現,國家知識產權局官網曾公示,“金銀花”商標早在1995年就被國家商標局公告撤銷。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標評審委員會文件顯示,1994年商標評審委員會以“註冊不當”爲由,對603857號金銀花商標予以撤銷。但2010年左右,在未有公開證據顯示已恢復權利的情況下,碧麗公司受讓取得金銀花商標,並從2019年起進行批量商標侵權訴訟。

澎湃新聞進行系列報道後,1月24日,多名被訴企業收到了法院發來的原告撤訴通知。“既有已經開完庭的案子以撤訴結案,也有未開庭的案子原告直接撤訴。”被告企業有的向法院寄出了不予撤訴申請書和反訴書,有的靜待最高人民法院的再審。

1月25日下午,碧麗公司法務負責人毛先生接受了澎湃新聞記者採訪。針對江西消毒產品協會發布要求返回調解款的聲明,毛先生說,“這個很奇怪。這個和企業說有意義嗎?企業調解都是通過法院進行的。”

對於“金銀花”商標曾被撤銷一事,毛先生表示,“這個不需要回應。企業是正常維權。”

對於協會指控碧麗公司“惡意斂財”,毛先生說:“這是他們的個人偏見,根本不值得一駁。權威說法不是靠他個人嘴巴說,他可以發發牢騷,說點情緒化,我們可以理解。但他們不代表官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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