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壹現場丨買彩票、玩遊戲花掉42萬公款 中山公園一售票員被判刑 

90後女子劉某曾是北京市中山公園的售票員,但她爲了買彩票、充值網絡遊戲等,擅自挪用單位公款42萬餘元。1月25日,北京青年報記者獲悉,劉某因犯挪用公款罪被判刑。

劉某於2018年10月至2020年3月間,利用擔任北京市中山公園票務班長,負責售賣門票、經手售票款及監督管理本票班現金、票據的職務便利,多次採取不入賬或者少入賬的方式擅自挪用單位公款,用於個人購買福利彩票、網絡遊戲充值等活動,共計426548.5元。案發後,劉某先後分四次將上述款項予以退還。2021年7月2日9時許其被北京市東城區監察委員會調查人員查獲。

公訴機關適用認罪認罰程序訴至法院,並當庭發表量刑建議,建議對劉某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

劉某在開庭審理過程中對犯罪事實無異議。

北京東城法院經審理認爲,劉某無視國法,身爲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數額較大,且超過三個月未還,其行爲侵犯了國家工作人員的職務廉潔性,已構成挪用公款罪,應依法予以懲處。檢察院指控劉某犯挪用公款罪的事實清楚,舉證確實、充分,指控罪名成立,量刑建議適當。

鑑於劉某能夠如實供述,當庭自願認罪認罰,此次犯罪系初犯,贓款已全部退還,法院對其從輕處罰,並宣告緩刑。

最終劉某因犯挪用公款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

文/北京青年報記者 宋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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