騰訊的員工待遇高福利好,“犯了規矩”的處罰也是相當重。

1月25日,騰訊集團反舞弊調查部通過微信公衆號“陽光騰訊”通報,2021年,騰訊反舞弊調查部共發現並查處觸犯“騰訊高壓線”案件50餘起,近70人因觸犯“騰訊高壓線”被辭退,10餘人因涉嫌犯罪被移送公安機關處理。此外,騰訊“永不合作主體清單”新增13家企業。

據瞭解,“騰訊高壓線”主要指騰訊文化和價值觀所不能容忍的行爲界線,包括弄虛作假、收受賄賂、泄露機密、不當競爭、利益衝突、以及其他違法違規行爲。員工一旦觸犯“騰訊高壓線”,一律解聘處理,永不錄用。涉案外部公司也會列入公司黑名單,永不合作。涉嫌違法犯罪的還將被移送公安司法機關。

據統計,2019年以來,騰訊已累計查處違反“高壓線”案件150餘起,230餘人因觸犯“高壓線”被辭退,60餘人因涉嫌犯罪被移送公安機關。

近年來,越來越多的企業把內部反腐當作一項重點工作來抓。1月24日,比亞迪官方披露,2021年,因違反廉潔合作相關協議,28家供應商被該公司追責;同時,該公司查處不廉潔、嚴重違規員工94人;移交公安機關立案偵查7起22人。

“跨部門”貪腐、用“實習生”謀利

從騰訊通報的16起典型案件來看,觸犯“騰訊高壓線”的案件主要涉及商業賄賂、職務侵佔等行爲,被通報的部門包括SNG(社交網絡事業羣)、CSIG(雲與智慧產業事業羣)、CDG(企業發展事業羣)、PCG(平臺與內容事業羣)、WXG(微信事業羣)、IEG(互動娛樂事業羣)。

具體來看,商業賄賂成爲騰訊重拳反腐的重點領域。16起典型案例中,因“爲供應商謀取利益,並收取供應商好處費”被通報的案例多達8起,佔比高達50%。據通報:

上述案例還包含了兩起“跨部門”聯手貪腐。

根據通報,已離職的CSIG在線教育部尹某利用職務便利,夥同PCG技術戰略中心施某,收取外部人員好處費,爲外部人員實施其他涉嫌違法犯罪的行爲提供便利;CDG通訊業務部夏某接受已離職的CDG通訊業務部楊某的請託,通過WXG行業產品運營部朱某,利用職務便利,收取外部人員好處費,爲外部人員實施其他涉嫌違法犯罪的行爲提供便利。

此外,16起典型案例中,還有5起與員工勾結中介機構,利用實習生招聘非法謀利有關:

另據通報,騰訊WXG商戶產品部黃某、CSIG智慧零售戰略合作部夏某、PCG新聞技術平臺部胡某、已離職的CDG行業銷售運營二部李某、已離職的IEG STC遊戲產品部安某等人,利用在校學生渴望去“大廠”實習的心理,在職期間與外部求職中介合作,由外部中介負責招募實習生,上述幾人則利用騰訊員工身份安排實習生進行虛假的騰訊遠程實習,並從外部求職中介處分得實習應聘者支付的部分費用。

另外,在此次披露的典型案例中,還有一位影視內容製作部員工將公司採購用於拍攝的道具和服裝據爲己有,被解聘處理,永不錄用,同時被移送公安機關處理。另有一體育內容部的員工利用其實際控制的公司與騰訊進行相關合作非法牟取私利。

13家企業進入永不合作清單

騰訊方面表示,自2005年騰訊首次提出“騰訊高壓線”起,就明確了零容忍的態度。在2015年發佈的《騰訊陽光行爲準則》中,騰訊進一步明確規定“騰訊高壓線”和其他違規行爲的內容和處理流程,以保證與正直價值觀相悖的行爲得到嚴肅地處理。員工行爲一旦觸犯“騰訊高壓線”,一律解聘處理,永不錄用。

“對於涉案的外部公司,也會列入公司黑名單,永不合作。一旦發現涉嫌違法犯罪的,必將移送公安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同時也會密切配合警方進行打擊,抓捕涉案的外部人員。”騰訊方面表示。

騰訊公佈了2021年新增的永不合作主體清單,包含13家外部公司:

作爲國內知名互聯網“大廠”,騰訊員工有着令人羨慕的薪酬福利待遇。根據騰訊的2021年上半年財報,騰訊員工平均每月工資高達7.85萬元,但這依然沒能阻擋內部腐敗的滋生。

爲了規範員工行爲,騰訊一直在公司內部推行“瑞雪”文化。據瞭解,“瑞雪”是騰訊員工良好行爲的代名詞,不只涵蓋道德、禮儀,例如食堂不佔座、上下班不逆乘電梯、自覺排隊、洗手間不抽菸等等,同時也包括騰訊員工的職業行爲和高壓線禁區。每個季度,騰訊都會定期對內公佈一批“不瑞雪”名單。

對腐敗“零容忍”,騰訊的“瑞雪”可能要升級。在不久前舉行的騰訊員工大會上,騰訊董事長兼首席執行官馬化騰指出,騰訊每個季度都要花不少時間聽團隊彙報內審內控和反腐, “可惜每年還是有很多腐敗事件”。馬化騰表示,今後要把數字化手段用在反舞弊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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