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新能源汽車火災事故率下降 召回數量增加 

近五年來,汽車安全召回平均每1.6天發生一次

文/羊城晚報記者 張愛麗

近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以下簡稱“市場監管總局”)召開專題新聞發佈會。會上介紹,截至2021年年底,國內已累計實施汽車產品召回2423次,涉及缺陷產品9130萬輛。近五年來,汽車安全召回平均每1.6天發生一次,汽車企業主動發現問題,主動召回已成爲常態。

召回數量增加

據瞭解,2021年,國內共實施汽車召回232次,涉及車輛873萬輛,召回數量同比增加29%。對此,乘聯會祕書長崔東樹表示:“汽車產品召回是按照法定的要求和程序,由缺陷汽車產品製造商進行的消除其產品缺陷的過程。隨着國內車企的覺悟提升和汽車產品複雜度提升,這幾年召回事件日益頻繁,這也是召回成爲一種成熟的解決汽車產品缺陷的機制,爲保障社會公衆人身、財產安全和各國汽車行業的健康發展作出了巨大貢獻。”

市場監管總局質量發展局副局長王贇松表示:“從召回部件結構看,2021年因發動機和電子電器部件存在缺陷召回的,佔總數量的84%。從缺陷召回原因看,因製造原因召回的,佔總召回數量的15%;因設計原因召回的,佔總召回數量的85%。”

新的安全特點

值得注意的是,在新能源汽車領域,到目前爲止已累計召回229次,涉及車輛198萬輛。

當前,中國新能源汽車產業進入發展快車道,產業技術水平顯著提升、產業體系日趨完善、企業競爭力大幅增強,成爲汽車產業轉型發展的主要方向和促進經濟持續增長的重要引擎。

截至2021年年底,全國新能源汽車保有量達784萬輛,佔汽車總量的2.6%。而車輛動力電池和電池管理系統制造與設計缺陷、機械損傷、高溫、外短路等原因,都可能造成安全隱患。王贇松表示,市場監管總局將持續關注新能源汽車安全問題,加大技術研判和缺陷調查力度,防範和化解重大安全風險。

“與傳統燃油車相比,新能源汽車呈現出新的安全特點,市場上有些車輛出現了電池化學穩定性、再生制動、碰撞兼容性等新型風險類型,需要深入研究,加強監管。”王贇松還表示,市場監管總局建立了新能源汽車事故報告制度,組建了新能源汽車事故調查協作網,製作修訂了《電動汽車安全要求》《電動汽車用動力蓄電池安全要求》等相關標準規範,從而加強了新能源汽車共性安全問題的研究。

值得一提的是,隨着新能源汽車安全監管與保障體系不斷健全,車輛安全運行水平穩步提高,新能源汽車火災事故率持續呈下降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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