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知名桌遊“CODENAMES”商標遭搶注 法院判決搶注者惡意維權

21世紀經濟報道王峯報道 愛好桌遊的人羣,對“CODENAMES”(中文譯名:行動代號)一定不陌生。作爲捷克CGE公司推出的一款聚會類遊戲,“行動代號”一經面世就風靡全球。

然而2018年12月7日,“CODENAMES”就在國內被註冊成了商標,商標權利人並非CGE公司,而是一名自然人耿某。

耿某也是一名桌遊產品賣家,註冊商標後,耿某開始在桌遊熱潮下“維權”。耿某不僅註冊了“CODENAMES”這一枚商標,中國裁判文書網顯示,早在2019年,耿某就在圍繞另一個桌遊商標的多起維權訴訟中勝訴。

“CODENAMES”成爲一個分水嶺。近日,經過歷時一年多的一審、二審和再審,浙江省三級法院先後一致認定,耿某在“CODENAMES”維權案中敗訴,關鍵理由是:耿某獲得這枚商標並未遵循誠實信用原則,惡意取得權利並濫用權利不能得到法律支持。

搶注國外遊戲商標在國內“維權”

CGE公司在2015年推出了桌遊“CODENAMES”,隨後風靡全球,2016年獲得了德國年度遊戲大獎,這被認爲是世界上最有影響力的桌遊獎。

然而,耿某在2018年12月7日搶先在國內註冊“CODENAMES”商標。據瞭解,從2019年4、5月開始,國內一批桌遊電商賣家都收到了商標侵權的投訴。

“接到投訴後,我問能否撤訴,對方明碼要價:撤訴一萬元起。”一名賣家李小強(化名)回憶說,他感到蹊蹺,以爲是騙子,於是沒怎麼搭理。不料,耿某隨後將其起訴到法院。“一共起訴了3個案件,索賠20多萬元,其中,以‘CODENAMES’商標侵權爲由索賠12萬元。”

在應訴過程中,李小強及其律師經過大量調查發現,耿某及其經營的公司、相關人員等在國內大量搶注國外知名遊戲的同名商標,數量合計超過500個,且有30個商標或被國家商標局駁回或被各權利人提異議、申請宣告無效。

判決書顯示,二審中,耿某自認涉案的“CODENAMES”商標是其搶注的,但不是惡意維權。耿某認爲自己先後註冊了多個英文商標,但都是出於建立企業自有品牌的目的,在自己生產的產品中使用,並非企圖通過囤積商標不勞而獲。

然而,耿某舉證的商品中,其自有商品的包裝上甚至印有CGE公司的標識,對此未能作出合理解釋。

一審法院審理後認爲,耿某明顯具有攀附CGE公司“CODENAMES”桌面遊戲知名度的故意,其註冊類似大量的桌面遊戲名稱商標並非出於通過誠實勞動創造和積累自身商標獨立價值的目的,而是直接使用國外桌遊名稱或商標以壟斷相關商標在國內的權利。這種試圖不勞而獲、有違公平競爭原則的行爲不應予以鼓勵。

一審法院還查明,耿某利用商標禁用權及損害賠償制度,作爲原告以類似情況針對桌面遊戲產品賣家共提起十幾起侵權訴訟,試圖借用司法資源謀取不當利益,主觀惡意明顯,遂判決駁回耿某訴訟請求。

此後,該案又經歷二審、再審,耿某的起訴均未得到法院支持。近日,浙江高院裁定駁回耿某的再審申請。

多個搶注商標被宣告無效

記者查詢中國商標網發現,2021年10月15日,耿某搶注的“CODENAMES”商標經商標局商評委審查,因其以“不正當手段取得註冊”,擾亂正常的商標註冊管理秩序,並損害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對該商標宣告無效。

(耿某搶注的“CODENAMES”商標因“以不正當手段取得註冊”被宣告無效)

中國裁判文書網公佈的文書顯示,自2020年11月以來,耿某對其起訴的至少16起商標案撤回起訴。李小強稱,其被訴的另兩起案件因涉案商標被國家商標局宣告無效,以對方撤訴告終。

不過,2019年4月,耿某也曾在4起商標維權案中勝訴,每起案件獲賠1.5萬元。

這4起案件的涉案商標爲桌遊“PIEFACE”,2016年12月7日由耿某擔任法定代表人的公司註冊。然而,判決書顯示,一起被起訴的桌遊商家答辯稱,“PIEFACE”桌遊商品同樣是外國公司開發的。

這名被告的商家稱,“被告在經營電商後,原告已多次向被告要求支付相應的商標使用費,被告已經支付了1800元使用費,但原告仍採取各種手段影響被告的正常經營。”

判決書顯示,耿某在這四起案件中勝訴的關鍵原因是,該商標雖被提起無效宣告申請,但當時仍處於有效期內,耿某的公司依法仍享有上述註冊商標的專用權。

中國商標網信息顯示,目前該商標已被宣告無效。

嚴厲打擊商標惡意註冊

“上述裁判結果充分說明,法院對惡意商標註冊人提起商標侵權訴訟的審查力度不斷加強,對商標取得、使用具有不正當性的商標權利人提起的侵權主張不予支持,體現了誠實信用原則的價值引導作用。”北京市中聞(長沙)律師事務所知識產權與娛樂法律師劉凱說。

近年來,惡意搶注、囤積商標牟利現象突出,一些人把維權當成“生意”,轉賣、倒賣及通過惡意投訴牟利,其中不乏過度索要授權費、坑蒙拐騙,甚至敲詐勒索等社會問題存在。

自由式滑雪運動員谷愛凌的名字就遭到了惡意商標搶注,國際分類涉及珠寶鐘錶、日化用品、健身器材等。中國商標網信息顯示,這些商標申請有的被宣告駁回或無效,有的在等待實質審查。

國家知識產權保護司司長張志成近日在國新辦新聞發佈會上表示,去年全年累計打擊惡意商標註冊申請48.2萬件,同時去年我局還快速駁回搶注“長津湖”“全紅嬋”等商標註冊申請1111件,依職權主動宣告註冊商標無效1635件,向地方轉交涉嫌重大不良影響及惡意商標註冊案件線索1062條。在全社會營造了嚴厲打擊商標惡意註冊的高壓態勢。

值得關注的是,此類現象在平臺經濟中呈現出新的樣態,他們通過搶注平臺上描述商品的關鍵字、網絡熱詞、網紅店鋪名及網紅的名字(姓名、花名、藝名),然後向平臺投訴商標侵權。由於網絡平臺前所未有的規模效應,搶注者往往不只針對單一的商家或者產品,而是批量搶注、批量投訴,並藉此謀取高額利益。

我國商標法第六十八條明確規定,對惡意申請商標註冊的,根據情節給予警告、罰款等行政處罰;對惡意提起商標訴訟的,由人民法院依法給予處罰。

“但在司法實踐中,很少看到法院對惡意提起商標訴訟的當事人進行處罰。”劉凱建議,被侵權人應積極維權,追究惡意申請商標註冊及惡意投訴人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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