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因高管人員未審先任、掩蓋信用風險等,清原農商行被罰160萬元

1月26日,撫順銀保監分局公示5張罰單劍指遼寧清原農村商業銀行,該行因高管人員未審先任、掩蓋信用風險等違法違規事實被罰160萬元,同時多名相關責任人領罰。

罰單顯示,清原農商行涉及多項案由,具體包括未按規定審查批准重大關聯交易並向監管部門報告;信貸業務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高管人員未審先任;爲不符合政策條件的企業辦理延期還本付息,掩蓋信用風險;由借款人承擔評估費用等違法違規行爲。撫順銀保監分局由此對清原農商行罰款合計人民幣160萬元。

同時,王桂波因對清原農商行未按規定審查批准重大關聯交易並向監管部門報告;信貸業務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高管人員未審先任等違法違規行爲負有管理責任,被取消高管任職資格2年。

此外,姜旭對該行爲不符合政策條件的企業辦理延期還本付息,掩蓋信用風險;由借款人承擔評估費用等違法違規行爲負有管理責任,被罰款人民幣15萬元。張鑫對該行信貸業務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違法違規行爲負有管理責任,被罰款人民幣10萬元;高彬被予以警告。

天眼查顯示,清原農商行成立於2008年12月,前身爲清原滿族自治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2021年8月,該行發生負責人變更,由王桂波變爲曹陽。

從股東信息看,持股超過5%的股東有四位,有撫順市大興水利工程有限公司、遼寧億豐國際貿易發展有限公司、清原滿族自治縣廣秀供暖有限公司、瀋陽未來裝修工程有限公司,分別持股8.58%、7.92%、5.94%、5.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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