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 曾剑    每经编辑 张海妮    

东方银星(600753,SH)1月25日晚间披露,其全资子公司宁波星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星庚)在从事原油贸易时疑似遭到相关上游方的欺骗,约5500万元的采购款回收存在不确定性。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目前,东方银星缺少实体业务支撑,公司将主要精力用在了煤炭等大宗贸易上面。2021年度,由于煤炭价格波动明显,东方银星应该并没有赚到什么钱,公司去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只有395.72万元。前述事项可能是对公司贸易业务乃至整体业绩的一个重创。

值得一提的是,截至1月26日收盘,东方银星股价跌停,报收13.92元/股。

做原油贸易疑被骗

东方银星公告,今年1月11日,宁波星庚收到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

据悉,宁波星庚于2021年5月19日与上游供应商上海南鹰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南鹰)、(下游客户)南京中电熊猫贸易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中电)分别签订《油品购销合同》,约定宁波星庚向上海南鹰采购1.5万吨原油并销售给南京中电,涉及支付原油采购款5524.08万元。因上海南鹰不实际履行交货义务,且拒不退还宁波星庚已支付采购款,宁波星庚于2021年12月31日向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提交财产保全申请。

宁波星庚主营大宗商品供应链贸易。近年来,宁波星庚以“黑色系”煤化工相关品种为核心开展业务,产业链包括上游煤矿、洗煤厂、焦化厂、下游钢厂、电厂等。

东方银星表示,2020年下半年至2021年年初,煤炭交易呈现供、需两弱的市场行情,之后又因环保限产等原因使煤化工业务交易规模出现较大下滑,煤价震荡,交易风险增加。为降低贸易品类单一的风险,保持公司经营规模,宁波星庚积极进行业务品种结构调整,从2020年下半年开始尝试引入天然气、原油等交易品类。2021年年初,在介绍人业务撮合下,宁波星庚开展原油业务。

由于宁波星庚缺少油品贸易直接资源,其不得不通过介绍人撮合取得贸易订单,业务开展过程由介绍人整体筹划、协调实施,宁波星庚不独立面对上、下游开展业务,没有直接控制货权。该交易模式也为公司这笔贸易出现问题埋下了地雷。

在收到南京中电预付货款559.5万元,并办理完货权转让手续后,宁波星庚向上海南鹰支付了采购款5524.08万元。然而,上游供应商上海南鹰并未实际履行交货义务,下游南京中电则以未实际收到货物为由拒绝支付货款。按照上市公司所述,宁波星庚在这笔交易中似乎被骗了。据称,经宁波星庚调查,本业务中,上游供应商未实际履行货物交付义务,且有关个人和相关单位可能存在经济犯罪行为。

宁波星庚已向警方报案

据了解,宁波星庚与上、下游及介绍人多次沟通无果,已向上海市公安局闵行分局经侦支队报案,但案件尚未正式立案。

启信宝显示,上海南鹰成立于2018年,注册资本为9000万元,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石油制品、石蜡制品等的批发零售。该公司2020年度的社保缴纳人数仅为2人。

对于上述事项的影响,东方银星表示,公司主营业务运营平稳。截至去年年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约为6015万元,且均为不受限资金,一年内到期有息负债599.45万元。“当前资金能满足日常经营所需,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公司称。

不过,该事项可能会对上市公司的业绩产生不小冲击。截至目前,东方银星对于上海南鹰的预付账款5527.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净资产的24.77%。公司表示,因涉案款项收回存在不确定性,可能导致公司计提大额资产减值损失。

东方银星目前主要从事煤炭(含焦炭)、天然气等大宗商品供应链管理业务。去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95.72万元,同比下降5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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