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經編輯 彭水萍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1月27日信息顯示,爲深入貫徹十九屆中央紀委六次全會精神,持續加固中央八項規定堤壩,堅持不懈糾“四風”樹新風,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人民銀行紀檢監察組現將近期查處的12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典型問題通報如下:

1.銀行間市場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許臻超標準乘坐交通工具,違規公款報銷應由個人支付的旅遊費用問題。2014年至2018年,許臻在出國(境)及國內公務出差中,超標準乘坐飛機、火車等交通工具50次,超標金額共計26.72萬元。同時,其連續三年攜家屬赴塞舌爾、斐濟、澳大利亞、俄羅斯等地遊玩,利用職務便利違規報銷應由個人支付的出國(境)旅遊費用28.13萬元。許臻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1年5月,許臻受到開除黨籍、開除處分,違紀所得予以收繳。2021年12月,許臻因犯貪污罪、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並處罰金130萬元。

2.人民銀行蘭州中心支行原黨委書記、行長楊明基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問題。2013年至2018年,楊明基借逢年過節、兒女結婚之機,先後9次收受下屬和管理服務對象給予的禮金、購物卡,金額共計12.2萬元。其多次在酒店、私人會所接受私營企業主的宴請,消費高檔食材,飲用高檔酒水。楊明基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1年6月,楊明基受到開除黨籍處分,並被調整退休待遇,違紀所得予以收繳,其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3.匯達資產託管有限責任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陶曉峯違規報銷個人費用問題。2013年至2019年,陶曉峯先後107次違規公款報銷應由個人承擔的餐飲費用,金額共計14萬餘元。陶曉峯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1年1月,陶曉峯受到開除黨籍、開除處分,違紀所得予以收繳。2021年6月,陶曉峯因犯貪污罪、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並處罰金40萬元。

4.中國金融電子化公司原黨委委員、技術總監陳光權違規收受禮品、公款喫喝問題。2013年至2021年,陳光權先後15次收受下屬、管理服務對象給予的茅臺酒、中華香菸、消費卡、手機等禮品,摺合共計9.06萬元;收受奧運紀念鈔及世紀龍鈔各8張;違規用結餘的培訓費支付部門人員聚餐及個人購買的香菸、茶葉等費用。陳光權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1年9月,陳光權受到開除黨籍、開除處分,違紀所得予以收繳,其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5.人民銀行貨幣金銀局計劃調撥處原處長韓利衛違規收受禮金,接受管理服務對象安排的娛樂活動問題。2017年至2020年,韓利衛以顧問費名義,先後多次收受管理服務對象給予的禮金,金額共計31.18萬元。其在出差期間,先後4次在KTV等場所進行高消費娛樂活動,費用由下屬和管理服務對象支付。韓利衛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0年12月,韓利衛受到開除黨籍、開除處分,違紀所得予以收繳。2021年4月,韓利衛因犯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並處罰金150萬元。

6.中國外匯交易中心市場一部原總經理沈峻違規辦理、使用網球中心會員卡,違規報銷個人費用問題。2011年3月,沈峻以業務接待的名義指令下屬在某網球中心辦理了一張保證金20萬元的會員卡,由其持有主卡。中央八項規定出臺後,沈峻持續使用該卡,並先後3次帶家屬到該中心就餐、游泳。同時,其多次違規報銷餐飲、住宿、電影票、禮品等個人消費發票,金額共計75.02萬元。沈峻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2年1月,沈峻受到開除黨籍、開除處分,違紀所得予以收繳,其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7.人民銀行承德市中心支行黨委書記、行長夏俊峯超標準使用辦公用房問題。2017年9月至2021年11月,夏俊峯在單位已爲其配備辦公用房的情況上,仍多佔用一間辦公用房作爲自己值班、休息室,超標30.78平方米。2021年12月,夏俊峯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8.人民銀行阿里地區中心支行黨委書記、行長貢覺達娃違規用公款支付家屬手機通訊費問題。2016年1月至2021年3月,貢覺達娃違規將其配偶實際所有並使用的手機號碼掛靠在阿里中支辦公電話名下,用公款支付該號碼的通訊費共計1.38萬元。2021年12月,貢覺達娃受到黨內警告處分,並退賠違紀款項。

9.上海印鈔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李策公車私用等問題。2016年11月至2019年9月,李策先後違規使用公車辦理私事75天(次),費用折算共計2.06萬元。其在已購得住房的情況下,違規長期佔用公司租賃的宿舍,費用共計30.09萬元,並在領取公務交通補貼的同時違規報銷私家車停車費0.84萬元。2021年7月,李策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並退繳違紀所得。

10.人民銀行武夷山市支行原黨組書記、行長江海等4人違規公務接待問題。2013年1月至2015年12月,武夷山市支行未按規定將支行對外租賃房產的租金、電費等收入繳入財務大賬管理,違規設立賬外資金共計49.06萬元,其中33.27萬元用於超標準、超範圍公務接待。2021年10月,江海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記大過處分,免職處理;黨組成員、副行長兼紀檢組長陳發盛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記大過處分;原黨組成員、副行長兼紀檢組長徐德富、陳志明受到黨內警告、記過處分。

11.中鈔信用卡產業發展有限公司違規發放津貼或福利問題。2017年至2019年,中鈔信用卡產業發展有限公司違規向高管發放電話充值卡並超標準發放通信補貼,金額共計4.62萬元;違規向員工發放保健費、健康補貼和勞保用品,摺合共計66.68萬元。2021年9月,該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範貴甫,原黨委委員、財務總監、工會主席周越受到黨內警告處分,並退繳違紀所得。

12.人民銀行托克托縣支行違規公款喫喝等問題。2016年至2020年,托克托縣支行通過虛列支出的方式,套取資金共計55.98萬元,用於公款喫喝及發放福利等。2021年5月,該行原黨組書記、行長趙紫光受到撤銷黨內職務、撤職處分;副行長雲慧珍受到黨內警告、記過處分;原黨組成員、紀檢組長楊波濤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土默特左旗支行原黨組書記、行長石俊因參與公款喫喝,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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