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吸並方案出爐,1.2萬億新中原銀行能實現“1+3>4”嗎?

能否實現“1+3>4”的效果還要看具體舉措。

中原銀行吸並省內3家城商行具體方案出爐。1月26日晚間,中原銀行發佈公告稱,公司在當日與洛陽銀行、平頂山銀行及焦作中旅銀行訂立協議,作價284.7億元收購3家銀行所有股份,支付方式爲按發行價每股2.1366元向各標的股東發行133.25億股代價股份,3家銀行的淨資產評估值分別爲195.79億元、74.74億元、62.7億元。

公告也再次提到,該行董事會同日決議提議通過H股配售以補充資本,並提議提前尋求股東會批准出售賬面價值約爲259億元的信貸資產及其他金融資產。對此有業內人士表示,吸併成立的新中原銀行將具備新的規模優勢,但短期在風險化解方面也面臨壓力,能否實現“1+3>4”的效果還要看具體舉措。

定價細則出爐

早在去年12月7日,中原銀行就公告稱董事會已經審議批准吸並議案,計劃向3家目標銀行股東發行約133.25億股內資股,以清償潛在吸並的總代價約285億元。此次公告,中原銀行披露了定價284.7億元的具體依據,即參考獨立評估師出具的各目標銀行的評估報告經公平磋商後確定,評估日期爲2021年9月30日。

具體來看,規模最大的洛陽銀行的總資產評估值約爲2589.42億元,其中總負債評估值約爲2393.63億元,淨資產約爲195.79億元(包括永續債20億元);平頂山銀行的總資產評估值約爲1146.94億元,其中總負債約爲1072.19億元,淨資產約爲74.74億元(包括永續債20億元);焦作中旅銀行的總資產評估值約爲927.38億元,總負債約爲864.69億元,淨資產約爲62.7億元。

經扣除評估升值產生的遞延所得稅約8.53億元及不可歸屬於普通股股東的永續債40億元,淨資產評估值總額333.23億元中,目標銀行普通股股東應占的淨資產總額約爲284.7億元,該筆資金將以按發行價每股代價股份2.1366元向各售股股東發行133.25億股代價股份(按售股股東於目標銀行的股權計算)的方式支付。

如果重組順利,前述3家河南省內城商行牌照註銷後全國城商行數量將降至125家。而按照中原銀行去年半年報,其總資產規模約爲7530.01億元,吸並後總規模將接近1.22萬億,躋身全國前10大城商行。

不過中原銀行提示,吸收合併協議生效仍需獲得各標的銀行股東批准,同時需中國銀保監會批准,而協議生效後完成吸收合併仍有3大先決條件:一是H股配售事項已完成;二是根據監管部門已審批吸收合併有關事項的反壟斷審查;三是已自相關監管部門取得現時已知適用於吸收合併的全部批准、許可、備案及登記。

“抱團取暖”只是第一步

對於此次吸並目的,中原銀行此前表示,期望通過潛在吸收合併優化該行,並使該行能繼續拓展成一流的商業銀行及實現整體業務的高質量發展,更好地服務當地實體經濟。但有接近中原銀行高管的人士對記者表示,在河南省內設立這樣一家萬億級的城商行是爲了做大做強,但更突出的意圖在於防範化解中小銀行的風險。招聯金融首席研究員董希淼認爲,相比上一輪銀行整合,最近兩年更多是爲了“抱團取暖”。

在此之前,已有四川銀行、山西銀行、遼瀋銀行以合併新設方式陸續成立,董希淼認爲此類市場化的方式對銀行本身與市場都更爲溫和,未來還會有更多案例效仿跟進,而且有望拓展至農商行、村鎮銀行等其他機構的整合中。“但也要規避‘拉郎配’,防止資質較差的銀行合併後進一步拖累合併方”董希淼強調。也有金融業內人士分析,相比重組帶來的規模效應,風險化解和負債的集中處理,尤其如果存在與地產等相關的隱性不良債務,處置壓力不容忽視。參照以往經驗,合併後銀行緩解壓力的方式包括專項債支持、自主清收處置、股東權益沖銷、增資擴股、一次性剝離等。

此前中原銀行就披露擬向潛在買家出售若干信貸資產及其他金融資產。最新公告中,中原銀行表示該筆資產於2021年9月30日的賬面原值(包括本金及其累計利息)約爲259億元,其中對公貸款152億元,信託計劃、資管計劃等投資和其他資產合計107億元,扣除減值準備等因素後初步總代價爲不低於90億元、不高於100億元,議案將由臨時股東大會審議。從資產明細來看,擬出售資產中有41%已經逾期。中原銀行稱,出售所得資金將用於一般營運資金,提高資產質量、減少資本消耗,因現金支付後該行資本充足率將降至監管標準之下,故不將該筆資金直接用於吸收合併。董事會提議,出售授權應提前在臨時股東大會上尋求股東批准。

當日召開的董事會還決議建議進行H股配售事項,即向合資格認購人(即不少於6名獨立承配人)發行不少於31.05億股及不超過32.05億股H股,每股面值1元,以補充該行的核心一級資本及繼續滿足監管要求。值得注意的是,配股的完成將是吸收合併的先決條件之一。截至1月27日,中原銀行H股收盤價爲0.89港元,去年上半年末該行普通股股東應占每股淨資產約爲每股人民幣2.52元。

“地方政府在這個過程中要發揮組織協調的作用,但一定要注意建立市場化機制,省級城商行成立之後,地方政府要予以支持但不應牢牢控制。”對於吸收合併之後的銀行,董希淼此前對記者表示,已經有多個案例證明,市場化程度較低的銀行發展往往不好甚至出現較多風險,其建議新中原銀行走市場化路線。當前,目前全國城商行的數量分佈很不均衡,有銀行研究人士認爲,考慮到數量與城市整體不良率、資產充足率等情況,山東等地未來出現類似整合行動的概率或更大,但也存在多方面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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