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 王鑫

年前“落袋爲安”的願望泡湯,五洋債的投資者還要繼續等待。

1月27日是“五洋債”案中4家中介機構執行賠償責任的最後期限,界面新聞獨家獲悉,截至1月27日,德邦證券支付了7500萬元並承諾在3月31日前兜底,錦天城律所支付了剩餘2480萬元但請求法院延遲發放,大信會計師事務所和大公國際暫無力執行,被杭州中院納入失信被執行人。

據界面新聞此前報道,在五洋債系列案中,上述4家中介機的被執行金額均在7億元左元,德邦證券和大信所承擔連帶責任,錦天城和大公國際分別承擔5%和10%連帶責任。1月15日前,德邦證券、大信所、錦天城、大公國際分別支付2億元、4500萬元、1000萬元和150萬元。

界面新聞記者此前瞭解到,爲敦促中介機構儘快執行,杭州中院在1月21日向上述中介機構下發限制消費預告書,“若未在2022年1月27日前履行或達成和解的,在再次查控四被執行人賬戶、資產後,本院將對四被執行人採取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及有關消費等措施。”

1月26日,中介機構向杭州中院提交執行情況相關承諾和申請。

德邦證券在《執行履行方案》中稱,1月27日之前,自願再行支付7500萬元,補足因大信所承諾支付而未支付的款項;2022年3月31日之前,對於剩餘全部執行標的,在對其他被執行人窮盡執行措施仍未償付的金額,公司自願全額清償;在執行方案履行期間,自願提供公司名下持有的債券等進行全額擔保。

錦天城向杭州中院承諾,將在1月27日前全額繳付剩餘款項2480萬元。不過,錦天城請求杭州中院暫緩向投資者發放其繳付的2480萬元,而是按照全額連帶責任人(即德邦證券和大信所)履行剩餘款項情況,同步同比例向投資者發放。

錦天城的理由爲,本案有多個全額連帶責任和比例連帶責任並存,各連帶責任主體需要確定內部責任份額,並進行追償。

據界面新聞了解,錦天城此前在執行會議上表示,其承擔的5%連帶責任需要重新計算。錦天城認爲,陳志樟、德邦證券、大信所承擔100%連帶責任,大公國際和本所各承擔10%和5%,相當於其應當承擔5/315,即1.5%連帶責任。

大信所此前承諾,將在1月27日前賠償4500萬,但此次並未繳付,主要原因爲其向保險公司提出的索賠申請尚未到賬。

因此,杭州中院於1月27日依法凍結了名下110060567018150082585等賬戶,對其採取限制高消費和其他消費、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措施。

大信所在說明中陳述了當前的難處,其表示,五洋債案對公司經營產生嚴重影響,部分團隊離開,部分客戶解聘,“基於以上因素,目前我所的經營業務收入,只夠發放員工工資等事務所基本經營開支。”

大信所目前正在和德邦證券洽談融資方案,擬向德邦證券融資,用於履行賠償,後期,大信所將通過分期付款、業務合作等方式償還融資款項。

在12月27日召開的執行會議上,大公國際稱公司已經發不出工資,頂多賠償150萬元。

杭州中院則在執行措施告知書指出,執行過程中,發現被執行人大公國際未如實申報財產,現依法凍結被執行人其名下11006188201880001338等賬戶,對其採取限制高消費和其他消費、納入失信被執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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