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製造焦慮、虛構原價,上海公佈5起違法校外培訓廣告案例

新京報訊(記者 馮琪)1月28日,上海市市場監管部門公佈2022年第一批5起虛假違法廣告典型案例,分別爲:上海慧弘教育科技有限公司違法廣告案、上海南洋昂立教育培訓有限公司違法廣告案、上海支點教育培訓有限公司違法廣告案、上海恩鋆企業管理諮詢服務有限公司違法廣告案、上海聖億培訓學校有限公司違法廣告案。

據上海市市場監管部門公佈,2021年8月以來,會同教育部門等開展校外培訓廣告專項整治,全面清理面向中小學(含幼兒園)的校外培訓機構(包括學科類和非學科類)發佈的各類校外培訓廣告,集中查處了一批虛假宣傳、誇大培訓效果、誤導公衆教育觀念、製造家長焦慮的違法違規校外培訓廣告,共查辦教育培訓違法廣告案件67件,罰沒款294.2萬元。

市場監管部門提醒,校外培訓機構應當遵守國家和本市校外培訓管理政策的各項要求,自覺加強廣告管控;主流媒體、新媒體、公共場所、居民區各類廣告牌和網絡平臺等不刊登、不播發校外培訓廣告。

據悉,寒假及春節期間,市場監管部門將持續開展校外培訓廣告檢查,防止培訓機構以“素質拓展”“思維訓練”等名義超範圍發佈學科類培訓廣告,或者以“家政服務”“衆籌私教”“研學”等名義變相發佈校外培訓廣告,嚴肅查處製造焦慮、誇大培訓效果、誤導公衆教育觀念的虛假違法校外培訓廣告,爲未成年人健康成長提供良好的學習環境。

2022年第一批虛假違法廣告典型案例詳情:

1、上海慧弘教育科技有限公司違法廣告案

當事人發佈樓宇廣告,宣傳“暑期高分課 早鳥搶先約”“比你的同學更早拿下高分”以及“上海地區三年級-高三暑假早鳥學員招募中”等。市場監管部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責令停止發佈違法廣告,在相應範圍內消除影響,並處罰款14.97萬元的處罰決定。

《廣告法》明確規定,發佈針對不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人廣告,不得含有勸誘、要求家長購買廣告商品或者服務的內容。上述廣告宣傳“早鳥搶先約”“比你的同學更早拿下高分”等內容,製造家長焦慮,誤導公衆教育觀念,違反中央“雙減”政策的要求。

2、上海南洋昂立教育培訓有限公司違法廣告案

當事人在本市63個社區門禁及多個校區門口上發佈“2021小升初暑假班”的招生廣告,含有“399元/3門語數外2小時/門|10天60小時|原價:6000元”“原價:6000元2人團報每人只要399”等內容。經查,當事人從未以上述原價對外銷售過上述課程。當事人的行爲構成《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二十八條第二款第二項規定的虛假廣告。市場監管部門依法責令當事人停止發佈廣告,在相應範圍內消除影響,並處罰款人民幣46.9萬元。

部分校外培訓機構通過在廣告中虛構原價的手段,達到吸引消費者的目的,對消費者購買行爲造成實質性影響。該類行爲嚴重擾亂了市場正常經營和教育管理秩序,損害了消費者合法權益,應當受到嚴厲處罰。

3、上海支點教育培訓有限公司違法廣告案

當事人在公司微信公衆號上發佈經驗分享文章《高考624 分學員專訪:高中三年我這樣學習》,內容是關於2020 年高中畢業的學員姚某某在支點教育的學習感受、學習經歷、學習經驗等。該文章以在當事人處接受過教育培訓的學員姚某某的名義或者形象,爲當事人的教育培訓服務作推薦證明。市場監管部門依法對當事人處罰款10萬元。

培訓機構通過挑選學習成績優秀的學員(而大量學員的真實成績狀況並不可知)在廣告中進行宣傳,容易誤導廣大學員及家長。一些機構熱衷於在自媒體上設置“明星學員”“學員風采”“就業明星”“經驗分享”等欄目,宣揚優秀學員考入名牌學校、獲得高薪職位等,誘導學員參加培訓,違反《廣告法》中禁止利用受益者的名義或者形象作推薦、證明的規定。這類違法廣告也是目前查處的教育培訓廣告中比較常見的違法類型。

4、上海恩鋆企業管理諮詢服務有限公司違法廣告案

當事人在自營公衆號“博諾教育”上發佈《曬中考成績單!博諾締造傳奇》的廣告,內容包含“加入博諾,英語140分”的廣告宣傳,屬於對中考英語成績作出了明示的保證性承諾。市場監管部門依法責令當事人停止發佈違法廣告,責令消除影響,處罰款4萬元。

教育培訓的效果具有一定的不確定性,並不能保證每個學員都取得高分。教育機構以承諾取得高分或者考入名校作爲廣告宣傳內容,實際上是吸引報名的手段,並不能保證實現,違反了《廣告法》關於禁止對教育培訓效果作出保證性承諾的規定。

5、上海聖億培訓學校有限公司違法廣告案

當事人主要從事中小學生作文培訓,爲吸引學生,當事人在自營微信公衆號發佈廣告,虛構學員“不計其數”“數以十萬計”“大量”“棟樑之材”和“走進海內外一流名校的學員”等,誇大其教育培訓效果、片面強調作文重要性,構成虛假廣告。市場監管部門依法對當事人處罰款20萬元。

目前國家教育行政部門沒有權威認定的寫作方法,而根據寫作分在中考總分和高考總分的佔比,寫作能力的提高並不足以確保達到進入海內外一流名校的錄取分數。爲了達到招生的效果,片面強調了作文培訓重要性,違背了促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的主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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