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时间1月26日,世贸组织(WTO)仲裁庭发布中国诉美国反补贴措施世贸争端案裁决,认定由于美方未履行世贸组织生效裁决,中方在货物贸易领域每年可对美实施6.45亿美元贸易报复。

这个案件历时接近10年,是中国经历世贸争端解决程序最完整的一个案件。而且依照世贸组织的裁决,美国政府不得就此结果提出上诉。中国商务部表示,本案胜诉具有重要意义。

这边裁决刚下来,那边美国又出手了。

当地时间1月27日,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FCC)以所谓“出于国家安全考虑”为由,以4比0的投票结果决定撤销中国联通子公司的214牌照。这一决定意味着中国联通(美洲)运营公司必须在60天内停止在所有服务。

中国诉美国反补贴案胜诉

虎年将近,从世贸组织传来好消息,中国诉美国反补贴案(案件编号:DS437)胜诉。

据商务部网站1月27日消息,2022年1月26日,世贸组织仲裁庭发布中国诉美国反补贴措施世贸争端案裁决,认定由于美方未履行世贸组织生效裁决,中方在货物贸易领域每年可对美实施6.45亿美元贸易报复。本案胜诉成果对于纠正美违规反补贴做法、维护我国企业合法贸易利益、捍卫多边贸易体制具有重要意义。

本案是中方在世贸组织第2次获得对美方贸易报复额。此前中国在诉美国反倾销措施世贸争端案中获得对美35.79亿美元的年度贸易报复额。

中方敦促美方不要再寻找任何借口,立即采取行动,纠正在对华贸易救济调查中的错误做法。

此案源头可追溯至近10年前。

2012年5月25日,为了遏制美国滥用反补贴措施的势头,中国向世贸组织提出相关起诉。2015年1月,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构会议裁定中国在公共机构、补贴专向性、补贴计算外部基准等核心问题上胜诉,要求美国纠正违规措施。然而,美国执行一直进展缓慢。

据央广中国之声报道,亲历案件的中国律师李政浩告诉记者:“到了WTO规定的整改期结束的时候,美国政府仍然没有将这些违规、错误做法改正过来,所以中国政府又要在WTO争端解决机构再走一个执行之诉的程序,等于又要再通过一审、二审的程序,去认定美国所谓‘执行措施’是不是真的符合WTO反补贴的规则。这个程序我们又打了三年左右的时间。”

2016年4月,中国再次诉诸世贸组织,由此启动了该案执行专家组程序。专家组和上诉机构经审理,认定美方执行措施仍然违反世贸规则,美国调查机关在一些重要问题上存在重大错误。2019年8月,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构通过相关报告。然而美方未能在合理执行期内执行裁决,并反对中方提出的报复水平,案件又被推入贸易报复水平仲裁阶段。

李政浩说:“贸易报复水平仲裁的时候,中方提出想要申请报复的金额水平是每年7.88亿美元。但是美方极力阻挠,找了很多借口,试图把报复水平压到每年1亿美元出头的比较低的水平。裁决结果出来之后,世贸组织的仲裁庭驳回了大部分美方提出来的抗辩和借口,最后的报复水平其实是比较接近中方当时提出来的有理有据的报复水平。”

该案审理经过了原审专家组审理、原审上诉、合理执行期仲裁、执行之诉专家组审理、执行之诉上诉、贸易报复水平仲裁等程序,历时接近10年,是中国经历世贸争端解决程序最完整的一个案件。6.45亿美元的报复额,也是历史上第6大贸易报复额裁决。

6.45亿美元贸易报复可以怎么用?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教授石静霞表示,世贸组织授权中国可以报复美方进口的产品,相当于6.45亿美元金额这样一个水平。中方可以通过合法的、有授权的,对美方的产品加征关税等等,采取相关的措施来维护我们合法的权益。

WTO上诉机构前主席、法官张月姣则表示,金额是一方面,更重要的是制止了这样的贸易保护主义的苗头。WTO(世贸组织)的强制执行力是有牙齿的,他的协议和裁决对当事方是有约束力的,可以抵制外国的贸易保护主义和错误滥用贸易救济措施的一些(行为),这是一个很有力的武器。

近年来,美国和欧盟等多国滥用贸易救济措施,限制从中国进口产品。张月姣介绍,2010年至2020年,全球对中国发起759起反倾销调查,159起反补贴调查和202起保障措施调查。其中美国向中国发起87起反倾销调查,81起反补贴调查和3起保障措施调查。欧盟向中国发起57起反倾销调查,17起反补贴调查和2起保障措施调查。

张月姣表示,依照WTO的规则,用法律为准绳,能够打赢官司,这个意义是很大的,维护了多边WTO的法律规则的公正性、严肃性、权威性。同时,也对违反WTO规则的各种各样的贸易保护主义是一个很有力的打击。

6.45亿美元贸易报复怎么用?张月姣分析称,经过WTO专家组和上诉机构两级审理的最终裁决对于争议当事方具有法律约束力,败诉方必须执行裁决。如果败诉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执行WTO裁决,申诉方可以申请执行程序并依据申诉方损失通过仲裁确定的向败诉方执行的报复金额。“这被外界誉为WTO争议解决机制‘有牙齿’,对于制止违反WTO涵盖协议的措施具有杀伤力。”

无理打压中国企业!这次是中国联通

世贸争端案刚刚尘埃落定,美国又对中国电信行业的公司出手了。

据商务部网站28日晚消息,有媒体问: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FCC)以国家安全为由,发布命令撤销中国联通公司在美214电信运营牌照。请问商务部对此有何评论?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表示:美相关部门泛化国家安全概念,滥用国家力量,在缺乏事实依据的情况下再次恶意打击中方电信运营商。美方此举严重背离市场化原则,损害中国企业和包括美国用户在内的消费者合法权益,破坏正常的国际经贸秩序,中方对此坚决反对。

美方应立即停止对中国企业的无理打压,公平对待在美投资经营的中国企业。中方将采取必要措施,坚决维护中国企业合法权益。

所谓214牌照,是指根据美国通信法(1934年版及1996年修订版)第214条规定,取得FCC颁发的国际电信业务授权。

作为中国三大电信运营商之一,中国联通已在美国合规运营了近20年。

这不是美国对中国电信行业的公司第一次出手。去年10月,FCC决定撤销中国电信美洲公司在美国运营的授权。中国电信美国公司发言人对外表示,“FCC的决定令人失望。”

当时,工业和信息化部发表声明称,“美方在未列出我企业具体违法事实的情况下,仅凭主观揣测和怀疑就吊销其214牌照,不符合美国市场化国家的形象,也损害了包括美国用户在内的全球消费者的正当权益。”

工信部补充称,“近年来,美方不断以国家安全为由,罔顾事实,频繁制裁中国企业。这是滥用国家力量对中国企业的无理打压,是对国际经贸规则的严重破坏。”

编辑|卢祥勇 杜恒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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