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工服务平台通过线上数据运营管理模式,能够有效撮合用工需求、降低用工成本、提升监管水平,因此该产业一经诞生便发展迅猛。但在实际运行中,该模式存在着税收制度盲点、劳动保障痛点和数据安全风险点,随着产业快速膨胀,相应节点的违规运营问题也逐渐凸显。

文 | 陈兵

编辑 | 朱弢

保就业就是保民生,稳就业就是稳经济。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2021年全国两会期间强调:中国灵活就业已涉及2亿多人,应当以机制性的办法为他们提供基本的权益保障,帮助灵活就业市场更加健康、稳定地向前发展。

当前,新兴的各类“零工经济服务平台”(下称“零工服务平台”)可以为灵活用工、增加就业机会、降低用工成本、激活劳动力市场、提高劳动力配置效率提供专业化、便利性的服务,已成为平台经济、共享经济发展的重要设施。

零工服务平台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在实践中这类群体通常被冠以新经济个体经营者之名,以便享受各种税收优惠政策。平台企业及监管部门提供劳动服务分包、信息撮合、收入结算、税收筹划、税费代缴、社保缴纳等多种便捷功能,极大提升了灵活用工领域的经济效率与治理水平。

同时,新兴的零工服务平台同质化竞争加剧,临时性税收优惠政策不可持续,国家对平台经济领域强监管趋态已现,大数据信息安全风险频发等现实问题,已成为零工服务平台健康发展的主要障碍,亟待厘清其中的税收征管、劳动保护、数据安全法治风险并予以系统应对。

01

零工服务平台的商业模式

据专业机构测算,2019年灵活用工(即零工经济)国内市场规模已达4787.69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达45%。在疫情影响和政策推动下,用工需求持续上升,预计2020年市场规模约7258.2亿元,市场渗透率8.24%。

《中国灵活用工发展报告(2021)》蓝皮书显示,2020年中国企业采用灵活用工的比例达到55.68%。目前,全国范围内较为知名的零工服务平台,如爱员工、云账户、薪福社、博尔捷、杰出、邦达、椰云、邦芒、仁联等已累计为2亿多人次提供零工服务。其中,行业头部平台2020年总收入更是达到380多亿元,纳税约25亿元,缓解了6400家平台企业的用工压力,帮助1000余万劳动者实现就业脱贫。

作为体量如此巨大、服务对象如此广泛的新兴产业,零工服务平台的商业模式并不像传统产业那般清晰明了,确有必要对其进行简明剖析:首先,其主要服务对象包括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用户(C端)、发布灵活用工需求的企业用户(B端)、零工服务平台业务流程中需要对接的政府监管部门(G端)。  

目前,规模较大的零工服务平台一般不强调其“劳务属性”,而是在承接了B端的灵活用工需求后,将C端注册为“新个体经营者”(此时C端演变为名义上的B端经营者身份)以进行分包合作,各方不存在管理、考核、发佣的“劳动关系”,仅为一般商事主体间的“经营合作关系”,且平台将其外包、分包行为整合为一项“综合服务业务”,为B端开具“现代服务业”名目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该商业模式的显著优势在于,能为B端企业用户节约人力资源税收成本,并通过提供“新个体经营者”防范用工风险;为C端(名义上的B端)降低个人所得纳税额,并帮助其代缴社会保险;为G端规范了灵活用工中的税收代征、扩充了部分税源,并协助人社部门为新就业形态人员提供劳动保障。

作为沟通C端(名义上的B端)、B端、G端的重要桥梁,零工服务平台通过线上数据运营管理模式,能够有效撮合用工需求、降低用工成本、提升监管水平,因此该产业一经诞生便发展迅猛。但在实际运行中,该模式存在着税收制度盲点、劳动保障痛点和数据安全风险点,随着产业快速膨胀,相应节点的违规运营问题也逐渐凸显。

02

零工服务平台违规频显

在疫情防控常态化的当下,零工服务平台对于新发展格局下畅通国内经济大循环——促进就业、保障民生、企业减负、巩固税源发挥了关键性作用。但也要看到,同质化竞争加剧,临时性税收优惠政策不可持续,国家对平台经济领域强监管趋态已现,大数据信息安全风险频发等,已成为零工服务平台健康发展过程中亟待面对的现实问题。

受自贸港政策利好影响,截至2020年8月,海南省累计已有200余家平台企业获得税务委托代征资质。但是,海南省税务局后续开展的委托代征清理整顿专项行动中,终止了惠多多、慧用工、云工享、节税通等60多家灵活用工服务平台的委托代征协议,退出率高达30%。整顿原因包括:平台业务风控不合规、平台业务涉嫌违法违规、公司主动申请退出、同一股东在海南省内有多张代征牌照等。

纵观全国,天津、湖南、河南、海南、山东、浙江、江苏、辽宁、江西、安徽、甘肃等十多个省份的地方税务机关已授权超千家企业开展委托代征业务。其中出现了部分企业为了利益频繁触碰监管底线的情况,因此多个省份已暂停发放委托代征资格证,并相继开始清理整治违规平台。

2020年11月,烟台市公安局查处一起利用互联网共享经济服务平台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涉案发票金额高达13亿余元。无独有偶,2021年6月,山东青岛某灵活用工企业因涉嫌虚开发票被警方调查,牵连企业74家,涉案金额高达300亿元。零工服务平台违规利用国家税收、地方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及委托代征制度漏洞故意骗取、漏逃国家税款,其社会危害之大令人咋舌。

同时,零工服务平台也被指刻意引导新就业形态人员注册个体工商户以规避用工企业劳动责任,特别是外卖配送、家政装修、网约车等高危行业,由此引发的“劳务纠纷”层出不穷。且零工服务平台是否能够妥善管理用户注册时收集的个人信息以及同政府部门对接时接收的敏感数据也未可知。由此观之,化解零工服务平台蓬勃发展背后的违规风险已是刻不容缓。

03

违规风险的溯源及应对

检视零工服务平台风险频发的特征及原因会发现,并不局限于税费代征代缴问题,其核心是互联网新业态发展初期出现的新兴法律关系与现有法律规范及实施间的矛盾冲突,表现为产业数字化或数字产业化对法治实施体系和政府治理能力、水平的挑战。进一步结合零工服务平台的智能报税、保险缴费、业务分包、证照办理、身份核验、收入结算等主营业务,可将主要的风险来源整理为税收征管、劳动保护、数据安全等三类风险。

首先看税收征管风险与应对。

税收征管是零工服务平台最重要的风控点,虽然,宏观政策环境较为包容,但从严格意义上讲,目前大多数平台难以达到合规要求。问题的核心在于,现行税收法治体系在立法文本、征管实践、央地关系上存在堵点,致使税收法定的地方性适用差异明显。各地间的税收竞争,加剧了全国性平台向“税收洼地”转移,加之复杂多样的税收优惠体系,平台企业逐利本性下的监管套利行为难免完全杜绝。

为此,建议尽快系统协调央地及地方政府间在财权事权分配上的差异,补充和细化央地税收权限法律依据,以及地方间财政税收转移规范,坚持中央税管方针在地方实施中的落实落地。同时,制定和施行科学合理的相关政策规范,因地制宜设置各地方政府的税收优惠宽宥期,以转移支付形式平衡区域财政收支,保持地方税收竞争的公平性。

其次再看劳动保障风险与应对。

随着平台经济和技术的高速发展,同时在全球新冠疫情的加持下,无接触式经济等新业态、新产业迅猛增长,从事相关行业的个体劳动者数量及需求量成正比上涨,在活化劳动力市场的同时,也引发了诸多新型劳动场景下用工权益保护与救济的问题。

实践中,经由零工服务平台聚合的大量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与平台之间为合作关系,而非劳动或劳务关系,双方类似于“合作共赢、风险自担”的市场主体,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现行劳动法对单位职工的权益保护规则,特别是骑手、保洁、装修等高风险职业将很难直接认定用工责任,由此产生的劳动纠纷频现,引发社会各界广泛关注。

故此,针对零工共享模式,应明晰不同场景下个体劳动者的收入来源、职业范畴、责任分配、侵权救济等劳务要素,识别劳动者个体与服务平台间的权利义务界限,判断平台责任承担类型及限度,应作为补充情形纳入现行劳动法体系。同时,针对零工服务平台,需区分从业环境,设立契合劳动者基本权益的合作协议,尤其对高风险职业,服务平台原则上应向个体劳动者提供劳务合同,在提示相关劳动责任风险后,方能提供承包合同,两者的最终约定由实际工作承担者自主选择,零工经济服务平台应尽到事前告知义务。

第三是数据安全风险与应对。

零工服务平台在对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用工平台企业、政府各部门的过程中,对其收集、使用、管理的个人隐私、商业秘密、国家安全类数据存在信息泄露和非法利用的风险。特别是零工服务平台通常能够接触到税收、社保这类普通平台难以涉及的敏感数据,其数据安全保护义务应更加严格。

因此,对零工服务平台可能涉及的敏感数据分类分级治理,应聚焦数据采集、分析、开发、共享过程中存在的个人隐私、商业秘密、国家安全等数据信息的有效保护,制定并优化符合个人利益、商业利益、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的分类分级标准及流转规范。同时,对于治理技术及经手人员合规问题,政府部门及平台企业均要评估现有数据处理技术手段与业务人员的资格和能力,建立符合实际运行需要的具有科学性、规范性、约束性的机制与程序,重点检验区块链等辅助工具的基础架构与控制节点,补足企业内部数据管理规约的机制盲点。

当然,保障零工服务平台健康发展,并不局限于事中事后监管与救济,还需要重视事前预防与风控,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社会征信评价机制等,亦能有效纾解服务平台发展中陌生群体信任缺失,征信成本过高,失信恢复困难等服务平台发展过程中的痛点与堵点。

作者为南开大学竞争法研究中心主任、法学院教授,中国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战略研究院特约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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