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安医疗再陷舆论漩涡。

3月1日,九安医疗盘中股价接近跌停,收盘仍下跌9.48%。

导火索很快查明:有投资者在互动平台对公司ihealth产品是否由于灵敏度不高,被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取消产品紧急使用授权提出疑问。

进一步查询发现,消息来源于一场由浙商证券组织的电话会议。

根据网传的会议纪要及录音显示,一位疑似代表博拓生物的专家称,“大家也有了解到,九安医疗产品美国EUA证书会被取消掉,自己也被证监会约谈,九安医疗产品在美国市场反馈效果不好,主要还是产品灵敏度的问题”、“九安医疗会出现这样的问题,在于它的产品没有进行更新迭代,目前的这种检出率只有60%-70%”……

而就在该电话会议召开的前一天,九安医疗刚刚在其公众号上发表文章称,“iHealth新冠检测试剂盒在哈佛医学院独立评估中表现出色,同样是在不需要任何附加仪器和设备的情况下实现单人份现场检测、15分钟提供可靠检测结果的新冠抗原检测试剂盒,中国制造的iHealth完全不输海外品牌,在本次实验中得到了非常积极的评价。”

对此,上证报记者采访到九安医疗相关负责人。据该负责人介绍,公司了解到上述电话会议由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帮拓科技有限公司主持召开。公司“iHealth新冠抗原家用自测OTC试剂盒”产品生产、销售等正常进行,相关合同、协议正在依约履行。公司目前无上述情况发生,上述传闻为没有任何依据的错误陈述,公司已要求上述两司及聘请专家吴某立即停止侵害行为,共同就该误导性信息澄清事实、公开道歉,保证今后不再发生类似事件。

九安医疗该负责人还表示,公司已就上述事项委托国浩律师(天津)事务所向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帮拓科技有限公司发送律师函,上述事项如对上市公司、资本市场产生不良后果,公司必会通过法律手段追究其责任。

3月1日当天,博拓生物在回应媒体采访时表示,参与浙商证券电话会议的专家并非公司人员;公司已与浙商证券沟通过,浙商证券正在核实与会人员情况;博拓生物没有参与此次电话会议,与此事无关。

之后,浙商证券对媒体回应称,经核实,该机构于2月27日组织了主题为“新冠抗原检测行业分析”的专家交流电话会,并邀请了具备相关行业从业背景的专家,电话会仅面对该机构签约机构客户非公开开放。其中,在该场电话会会后提问交流环节,该名专家在探讨专业问题时提及“九安医疗”。

浙商证券研究所相关负责人表示,专家发表的相关言论仅涉及专业探讨,其观点、言论均出自于专家本人的个人理解;专家在电话会议中所述信息或所表述的意见均属于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浙商证券研究所研究观点。未经浙商证券授权,任何人无权公开涉及该场电话会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的任何信息。

在股吧中,有投资者认为,“必须给股民一个交代”。

亦有投资者表示要追责相关券商。

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在接受上证报记者采访时介绍,“证券法第56条规定,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该条款强调的是行为人存在主观恶意,一般而言,无论行业专家发表的观点正确与否,不应视为是‘编造’虚假信息。但是,如果有明确的证据链可以证明该专家是明知其言论不正确仍故意发表并有意影响股价的,则可以适用该条款,此时受损投资者有权提起索赔诉讼,上市公司亦可就其损失提起侵权之诉。”

针对上述事件,北京威诺律师事务所主任、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委员会特聘委员杨兆全律师对上证报记者表示,“在没有普通投资者参加的封闭性会议上,每个专家都有权发表自己的观点。这些观点虽然可能与事实不符,但是只要不是故意编造,都不应该承担法律责任。如果专家发言被流出,投资者作为‘内幕信息’来买卖股票,投资者对自己的交易结果负责,发言专家不承担责任。擅自泄露该信息的人,如果没有篡改信息内容和来源误导他人,那他没有法律责任,只会因违背会场规则而承担道义上的责任。”

因此,杨兆全特别提醒:投资者对各种渠道的信息,要客观理性对待。对个人观点、专家意见,不要盲目相信。对所谓“小道消息”、“内幕信息”,要谨慎对待,不可盲目跟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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