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写入最高法报告,周强:公开是最好的监督

3月8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向大会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澎湃新闻注意到,报告用一个整部分阐述了“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周强表示,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民法院自觉把全过程人民民主要求贯彻到工作各领域各环节,坚持人民司法为人民、倾听人民心声,接受人民监督,依靠人民推进公正司法,通过公正司法维护人民权益。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根本政治制度,是实现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接受人大监督、就是接受人民监督。报告指出,人民法院自觉接受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严格执行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和作出的决议决定,依法报告工作。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知识产权审判工作,落实审议意见和全国人大监察司法委专题调研报告意见,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法治化水平。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繁简分流改革试点情况,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修改民事诉讼法的决定,为保护当事人诉讼权利、公正高效审理民事案件提供法律保障。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我国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周强指出,人民法院自觉进行民主协商,接受民主监督,参加全国政协双周协商座谈会,共商提高涉外执法司法质效和保护未成年人权益。通过召开座谈会、联合开展重点课题调研、共同举办民营经济法治建设峰会等形式,就司法政策进行民主协商,真心诚意听取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意见建议,努力改进工作。

周强表示,办好代表建议、政协提案是接受监督的重要方式,人民法院把456件代表建议、399件日常建议和153件政协提案饱含的民声民意,积极转化为公正司法的具体举措。邀请代表委员旁听庭审、见证执行、视察法院,让司法活动始终置于人民监督之下。

与此同时,公开是最好的监督,裁判文书网公开文书1.3亿份,网上观看庭审直播超过456亿人次。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认真听取特约监督员、特邀咨询员和专家学者意见建议。自觉接受舆论监督,回应社会关切热点,共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报告显示,人民法院畅通人民参与司法决策的渠道,努力让司法解释、司法政策都充分体现民意。通过组织座谈、走访调研等形式,听取代表委员特别是企业界代表委员、特约监督员意见,了解疫情背景下“企业想要什么”“司法能做什么”,有针对性地研究提出司法助力中小微企业20条。邀请代表列席审委会发表意见,共同研究铁路运输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就“同命同价”、网络消费、在线诉讼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5件司法解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收到4138条意见建议。

与此同时,人民法院贯彻实施人民陪审员法,扩大参审范围,落实随机抽取。全国共有33.2万名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237.3万件,其中参与组成七人合议庭审结群众广泛关注、社会影响重大的案件6670件,充分发挥人民参与司法的重要作用。

报告还提到,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完善刑事和民事诉讼制度,修订人民法院组织法、法官法,就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等重大改革及设立专门法院作出决定,有力支持司法体制改革。31个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决议或出台文件,支持法院推进解决执行难。

代表委员寓支持于监督之中,积极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有的直接参与法院化解矛盾纠纷。在扫黑除恶、攻坚执行难、一站式建设、人民法庭建设等一场场硬仗中,代表委员大力支持,人民群众广泛参与,推动我国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展现蓬勃生机。

此外,人民法院贯彻监察法和监察法实施条例,自觉接受监察机关对法院工作人员进行监督。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依法接受检察机关诉讼监督,公正审理抗诉案件,健全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责任编辑:梁斌 SF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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