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刘欢)仓单质押融资是企业获取资金的有效途径,在缓解企业融资难、危机应对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但目前相关专业法律法规仍处于缺乏状态。2022年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北京首农食品集团知联会会长唐俊杰带来《关于加快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仓单法》的提案,她建议加快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仓单法》,促进仓单质押融资的规范发展。

唐俊杰介绍,据估算,我国存货总量每年价值大约在100万亿元,这些存货大多可以“仓单”形式存在,用于仓单质押融资,但是,目前年融资发生额仅为5万亿元。从政策来看,2020年3月,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鼓励发展订单、仓单、应收账款融资等供应链金融产品”。同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规范发展供应链金融 支持供应链产业链稳定循环和优化升级的意见》,明确提出“规范发展供应链存货、仓单和订单融资”。

在唐俊杰看来,我国仓单质押融资业务一直未得到普遍推广,造成仓储企业不愿出具仓单,金融机构不敢接受仓单融资,采取“慎贷、惜贷”政策,导致大量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无法获得融资。唐俊杰认为,造成上述情况的主要原因是缺乏一部专门的《仓单法》对仓单的出具及各方责权利、仓单质押融资等相关内容进行统一规范,造成实践中无法准确界定仓单与其他入库单等单据的区别。

为解决企业融资难问题,为企业开展仓单担保融资提供法律保障,唐俊杰建议,加快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仓单法》。具体而言,她建议,细化《仓单法》内容,为仓单出具人、金融机构、仓单持有人、仓单运营平台等各方开展仓单相关业务提供更加明确、操作性强的规则。《仓单法》的内容应包括仓单适用范围、仓库的发牌和监督、持牌仓库管理;仓单出具人、仓单持有人、金融机构等仓单业务各方权利义务;仓单的转让和担保融资、法律责任等方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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