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正式闭幕。在今年的全国两会期间,多位汽车界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围绕着如何发展智能汽车的议题建言献策。

全国人大代表、上汽集团董事长陈虹认为,智能网联汽车是汽车与信息通信技术融合发展的典型应用,代表着当前及今后相当长时期内汽车技术发展和应用的一个重要方向。但目前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中,还未明确自动驾驶系统的合法地位,这将在一定程度上制约到产业的长期发展。

自动驾驶立法迫在眉睫

近年来,随着智能网联汽车的加速发展,工信部、交通运输部、公安部等多个部委出台了《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订建议稿)》、《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规范(试行)》、《机动车登记规定》等一系列政策法规文件,以推动产业的进一步发展。

按照《智能汽车创新发展战略》的规划,到2025 年,中国标准智能汽车的技术创新、产业生态、基础设施、法规标准、产品监管和网络安全体系基本形成。要实现有条件自动驾驶的智能汽车达到规模化生产,实现高度自动驾驶的智能汽车在特定环境下市场化应用。

事实上,目前整个汽车产业正在朝着这个目标快速迈进,发展智能汽车几乎成为了各个企业的“标准”选项。

不过,在发展过程中,诸多业内人士也洞察到了目前产业内存在的一些待完善之处。

全国人大代表、广汽集团董事长曾庆洪表示,目前我国当前我国智能驾驶发展如火如荼,但立法进展严重滞后。国家计划于2025年实现智能驾驶汽车规模化生产,但智能驾驶汽车至今没有“合法身份”,道路测试难以推进,且智能汽车正式上路前必须要厘清事故责任等问题。

因此,他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带来了关于修订《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条款、推动智能驾驶更快发展的议案。建议修订《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条、第76条,增加机器驾驶人定义、责任承担划分等内容,先实现智能驾驶立法从无到有、从零到壹的突破,并立即启动研究建立更加完善的智能驾驶专门法律。

全国人大代表、上汽集团董事长陈虹也表示,在目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尚未明确自动驾驶系统的合法地位。同时,相关的法律法规中,也缺少涉及自动驾驶车辆的产品准入相关条款。

“我国要建设成为汽车强国,加快发展智能网联汽车,需要从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等方面加强引导支持,促进核心技术攻关及关键零部件发展”,陈虹建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及《交通道路事故处理程序》中,制定人类驾驶员与“自动驾驶系统”的责任划分标准规则和处置机制,明确自动驾驶系统的合法地位。

全国政协委员、百度集团董事长李彦宏也建议,要引导并支持地方政府出台政策,明确支持无安全员的无人车上路,打造全无人自动驾驶汽车的载人运营政策先行区。

而在产品准入层面,陈虹则建议,有必要建立“自动驾驶系统”的等级评价认证体系和准入机制。在技术突破方面,陈虹建议政府从引导核心技术突破及关键零部件发展等方面,推出更多扶持政策。

在陈虹看来,可参考新能源相关扶持政策的成功实践,出台自动驾驶相关核心零部件系统软硬件产业的扶持政策,加大重点领域专项资金扶持力度,引导自主掌控的核心技术突破和关键零部件发展。

据悉,目前上汽集团的飞凡汽车正在积极推动高阶智能驾驶方案的量产落地,并重点聚焦于自动驾驶的安全解决方案层面,其全栈自研的高阶智驾方案PP-CEM™,采用了行业领先的像素级超密度点云融合感知技术,并配备了33个感知硬件,可将智能驾驶的安全等级提升到全新高度。

飞凡汽车内部人士向证券时报记者透露,相信随着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以及智能驾驶技术的不断成熟,智能驾驶技术的安全性与用户体验也将不断提升,产业发展将形成正向循环。

加强智能汽车数据隐私保护

除了呼吁明确自动驾驶的“合法身份”外,也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围绕着智能汽车的发展和安全方面提出了建议。

全国人大代表、长安汽车董事长朱华荣表示,目前智能汽车的安全与隐私保护的具体条款缺失,不利于智能网联汽车的健康发展;同时产业界的网联融合并不充分,仍然存在数据壁垒和孤岛效应。

因此,他建议应由政府引导、法规保障、标准统一,加速行业合作,打破数据壁垒。同时,建议合理制定汽车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要求,建立可信汽车数据流通渠道,在满足数据安全要求的同时,进一步促进智能网联汽车发展。

此外,在智能汽车的基础设施建设上,李彦宏建议可适度超前建设智能交通基础设施,发挥5G的远程控制优势,通过车路协同促进交通效率和安全性的大幅提升,带动汽车产业向智能化和网联化的转型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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