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成都一火锅店用“老油”,负责人被判赔超千万,门店称已换管理者

新京报讯(记者 于桂桂)因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老油”,成都高新区起航巴蜀印象火锅店负责人付某被判赔约1376万元,处有期徒刑10年。该案是成都高新区法院在惩治危害食品安全刑事犯罪中判处千万级赔偿金的第一起案件。3月17日,新京报记者联系起航巴蜀印象火锅店,新负责人称该店目前没有食品安全问题。

2018年4月,成都高新区起航巴蜀印象火锅店厨师长朱某在该店负责人付某的授意下参与餐后废弃油脂提炼,制成“老油”再供顾客食用。两年中,该店共生产、销售添加“老油”的火锅锅底137万余元。今年3月15日,成都高新区人民法院审理的被告人付某、朱某、徐某被控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案,被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法院判处付某支付十倍赔偿金共计1376.028万元,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60万元。

3月17日,成都高新区起航巴蜀印象火锅店新的负责人刘先生对新京报记者表示,该店为巴蜀印象加盟店,自己于2021年12月接替管理门店,目前门店无食品安全问题。

新京报记者 于桂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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