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近日针对网友提出的提高公职律师待遇建议作出了回应。

2021年6月15日,有网友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以“提高公职律师待遇,促进法治政府建设”为题向司法部党组书记、部长唐一军留言称,“本人为一名公职律师,担任本单位的法律顾问,尽职尽责,为本单位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高坚强保障。但在实践过程中,发现各地公职律师的管理方面普遍存在一系列问题,如公职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流于形式、法律顾问工作主动性不强、办理法律事务质量不高、党政机关法律人才资源闲置现象比较突出等问题。”

这名网友认为,“这些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一个主要的原因是奖惩机制没有建立起来,公职律师的权责不分,目前是有责任,但是没有相应的待遇,近年来,同样的法律从业人员,同样是过了司法考试的公务人员,检察官、法官都已开展员额制改革,相应的待遇也有所体现,人员的积极性得以充分的调动,大大的提高了依法行政的水平,但是同样是政府部门重要的法治人员,公职律师却和普通公务员的待遇无任何区别,有的只是压在身上的多重责任,公职律师的地位身份价值等无法得到体现和肯定,导致公职律师对法律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强,也对法治政府的建设带来的严重的阻碍。”

为此,这名网友建议“从国家层面建立公职律师的奖惩机制,推动设立专项补贴津贴,体现公职律师价值,提高公职律师等职业人员的主观能动性”。

针对上述建议,司法部今年4月11日回复称,在各级党政机关普遍设立公职律师,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立足全面依法治国全局作出的重要战略部署。2021年,中央依法治国办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公职律师工作的意见》,对于各级党政机关加快推进公职律师工作提出明确要求。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大力推进公职律师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但是,公职律师工作也存在一些问题。如,有的党政机关对公职律师制度认识不够、重视不够、推动不够、作用发挥不够;公职律师培养使用、激励保障、日常管理等体制机制尚待完善。您提出的问题很重要,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研究。

司法部在上述回复中表示,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健全公职律师制度,加快推进《律师法》修订工作,明确公职律师的法律地位、权利义务和监督管理机制。完善人员遴选、年度考核、培养使用、激励保障等机制,细化相关措施,落实工作责任,推动将公职律师工作经费纳入所在单位预算,建立健全符合公职律师特点的人事管理制度,充分调动公职律师积极性,推动公职律师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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