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chinatimes.net.cn)記者吳敏 北京報道

今年一季度,銀保監會延續“嚴監管”態勢,對保險機構開出的罰單數量、處罰金額雙雙增長。普華永道統計的數據顯示,一季度,銀保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共開出602張監管處罰的罰單,涉及104家保險機構,罰單總金額爲7470萬元,同比上漲2.8%。行政處罰決定主要涉及警告及罰款、責令改正、撤銷任職資格、停止接受新業務和禁止從事保險業5類。

與去年相比,財產險公司和保險中介機構無論是罰單數量還是處罰金額都呈現同比下降趨勢,相反,人身險從處罰數量及處罰金融上均有大幅增長,成爲監管關注的焦點。

普華永道保險行業風控及合規服務主管合夥人楊豐禹表示:“依法、合規經營是保險機構獲得金融消費者信賴的基礎,也是企業長期穩定發展的保障。保險機構應及時深入瞭解監管規則和監管動態,將其作爲自身健康發展的風向標。”

人身險公司罰款金額、罰單數量雙增

具體來看,財產險公司在2022年一季度無論是收到罰款的金額總數還是罰單數量,相比於去年同期均有所下降。今年一季度收到的罰款總金額爲3977萬元,佔比53%,收到的罰單數達272張,佔比達45%。

按照罰款總額排序,“虛列費用”、“編制或者提供虛假的報告、報表、文件、資料”、“給予投保人保險合同的約定以外的利益”、“虛構中介”、“未嚴格執行經批准或者備案的保險條款、保險費率”爲財產險公司前五大處罰事由。其中“虛列費用”成爲財產險前五大處罰事由中罰款總額最高的處罰類型,其總計金額1714萬元。

按照罰單數量排序,“虛列費用”同樣位居首位,罰單數量97張,前五大處罰事由與按罰款總額排序的前五大事由一致。此外,前五大受罰事由中,“未嚴格執行經批准或者備案的保險條款、保險費率”成爲財產險處罰事由中罰單均價最高的處罰類型,平均罰額達46萬元/張。

與財產險公司相反的是,人身險公司無論是收到罰款的金額總數還是罰單數量,相比於去年同期均有所上升,去年同期收到123張罰單,處罰1639萬元,今年收到223張罰單、總罰款金額2692萬元,分別同比增長81.3%和64.2%。

按照罰款總額排序,“編制虛假報告、報表、文件、資料”、“財務、業務數據不真實”、“虛列費用”、“未嚴格執行經批准或備案的保險條款、保險費率”、“給予投保人保險合同約定外利益”爲人身險公司前五大違法違規事由。其中“編制虛假報告、報表、文件、資料”成爲人身險前五大處罰事由中罰款總額最高的處罰類型,其總計金額702萬元。

按照罰單數量排序,“變更分支機構營業場所未經監管部門覈准”取代罰款金額前五事由中的“未嚴格執行保險條款費率”成爲罰單數量前五的處罰 。

保險中介機構方面,今年一季度收到罰單70張,罰款總金額爲583萬元。其中,保險專業代理機構在收到的罰單數量及罰款金額上,佔據了2022年一季度保險中介機構處罰總量的60%左右,單張罰款金額約9萬元。

按照罰款總額排序,中介機構一季度前五大違法違規事由爲:“利用業務便利爲其他機構和個人牟取不正當利益”、“編制或提供虛假報告、報表、文件、資料”、“虛列費用” 、“給予投保人保險合同約定以外的利益”、“財務、業務數據不真實”。其中,“利用業務便利爲其他機構和個人牟取不正當利益”所受的罰金金額最高,共計191萬元。

中國社會科學院金融研究所保險與社會保障研究室副主任王向楠向本報記者,監管處罰會影響到保險公司的社會聲譽,但也起到警示作用,讓這些公司和避免出現這些違規違法行爲或結果。

11人擬被終身禁入保險業

從前述彙總處罰可以看出,費用真實性及消費者保護仍是監管關注的重中之重,保險機構在注重公司內控合規、財務覈算管理的同時,還應及時按照銀保監會發布的消保相關條款,及時建立健全自身的消保監管自評機制,減少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爲,提升企業自評及監管機構評級結果。

與費用真實性相關的處罰事由包括,虛構中介業務套取費用、財務業務數據不真實、虛列費用,涉及罰單數量109張,涉及罰單金額1983萬元。與消費者權益保護相關的處罰事由包括,違規銷售(包含銷售誤導、未取得相關資質進行銷售活動、未進行銷售人員執業登記)、虛假宣傳、欺騙投保人、未出示客戶告知書、未嚴格執行經批准或者備案的保險條款、保險費率、拒絕承保,涉及罰單數量101張,罰單總額1808萬元。

爲此,普華永道建議,在費用真實性方面,保險機構應建立整改問責機制,對中介渠道管控、財務管理、內控管理等全面審視,制定整改方案並推進落實,對責任部門及責任人問責處理;健全風險防控機制,利用大數據、人工智能,將數字化風控工具嵌入業務流程,提升風險監測預警智能化水平;同時,梳理排查各類風險點,有針對性的優化管理流程;加強內控合規建設,培育合規文化,營造合規氛圍;明確各業務條線、崗位的流程和職責,增強制度執行力;健全內控合規指標考覈機制。

那麼,虛構中介業務套取費用、財務業務數據不真實、虛列費用又因何屢禁不止?王向楠告訴本報記者:“爲了不讓保險消費者支付過高的價格,並維護行業的正常競爭秩序,很多產品手續費或佣金均有上限要求。保險公司爲規避這種要求,採取了這種不正當競爭的做法。有的從業者套取手續費是直接爲了滿足其個人或少數人的財務利益。”對此,他認爲,監管部門應該結合傳統和更智能化的違規識別方法,增強檢查和違規處罰力度。

值得一提的是,一季度,監管還擬禁止5家壽險公司的11名保險從業人員終身進入保險業,涉及泰康人壽重慶分公司、富德生命人壽重慶分公司、新華人壽重慶分公司、人保壽險重慶市分公司及中國人壽重慶市分公司等,這些從業人員均因向社會公衆公開宣傳盛雲穆迪公司發行的“盛雲大山”產品,幫助盛雲穆迪公司以銷售基金爲名,非法募集資金,行吸收公衆存款之實,經重慶市渝北區人民法院判決、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裁定,犯非法吸收公衆存款罪。

責任編輯:孟俊蓮 主編:冉學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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