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新股破發、大比例棄購成爲市場關注的熱點。記者據Wind資訊數據統計,今年以來截至4月24日,A股上市新股114只,其中32只在上市首日收盤破發,佔比28.07%,去年同期僅4只;棄購方面,今年以來,有30只新股棄購率超過1%,其中3只棄購率超過10%。

  市場人士認爲,註冊制下,新股定價權交給市場,破發是新股發行上市過程中的一種常見情形,是市場化改革落地後的常態化博弈結果。近期出現大比例破發主要是受二級市場下行、發行人自身預期太高等因素影響。

  記者從多方面瞭解到,近日,上交所組織多家券商召開座談會,對當前市場破發現象進行研討。下一步,上交所考慮將大比例破發等指標納入主承銷商執業質量評價等。

  買方機構需轉變報價策略

  包銷壓力促使賣方審慎定價

  因高發行價、高募資額和高棄購率,近日納芯微備受市場關注。4月22日上市後,納芯微股價快速上漲,盤中漲幅最高近20%,最終收盤上漲12.86%。再次引起市場對破發、棄購現象的討論。

  對於近期新股破發和大比例棄購,市場人士普遍認爲,主要原因有四點,一是從外部因素看,受外圍市場、疫情反覆等多重因素影響,A股二級市場跌幅較大。二是從報價機構來看,部分報價機構未適應新規,不重視投研工作,對二級市場波動、行業和公司基本面的調整缺乏甄別和預判能力。三是從發行人角度看,部分發行人及其股東對新股估值預期過高,尤其是當前的Pre-IPO市場存在一定的估值泡沫,層層傳導,推高IPO定價。四是從板塊特點看,科創板企業成長性高,今年上市的非盈利企業、創新行業企業佔比較高,在市場波動環境下易受衝擊。

  “破發是成熟市場買賣雙方充分博弈、自發調節的體現。美股、港股的新股破發率在30%左右,近期港股破發率一度高達80%,部分新股取消或暫緩發行。”北京某基金公司負責人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科創板和創業板詢價新規實施後,買賣雙方的話語權較之前更加“對等”,但機構完全適應這種變化需要磨合週期。尤其很多機構習慣於在科創板新股高收益率的“熱行情”下打新,對於可能面臨的行情“變冷”缺乏合理的預期和調整,還是在“穿新鞋走老路”,報價不合理。

  深圳一家基金公司負責人也同意上述觀點,該負責人認爲,部分買方機構未轉變策略,詢價時主要參照前期科創板較高的打新收益率報價。近期二級市場整體下行,電子、生物醫藥估值回調,直接影響了新股上市後的股價走勢,導致破發。同時,部分發行人自身預期太高,缺乏理性認知。當前Pre-IPO市場在部分行業中泡沫較大,私募股權市場和二級市場倒掛嚴重,估值終會在二級市場迴歸。

  記者據Wind資訊數據統計,今年以來截至4月22日,科創板發行市盈率爲89.85倍,較去年同期(39.13倍)大幅提升。

  北京一家基金公司負責人表示,一定程度的新股破發表明市場調節是有效的,且具有積極作用:一是有助於買方清除“博入圍”策略的打新投機產品,留下審慎報價的機構;二是有利於賣方審慎定價,包銷壓力增大,市場約束效果顯現。

  “該階段市場具有一定的噪音是正常現象,應理性看待,並保持監管定力。尤其是在博弈深化階段,不宜頻繁改動新股定價規則,破發行爲本身是市場理性迴歸的過程,是市場動態化調整的機制之一。”上海一家基金公司負責人表示。

  詢價定價機制無需大幅調整

  券商表態合理審慎確定發行價

  此外,新股破發也引起了監管部門的關注。4月21日,證監會副主席方星海在博鰲亞洲論壇2022年年會上談及破發時表示,“定價能力需要進一步提升。”

  記者從多方面瞭解到,近日,上交所組織多家券商召開座談會,對當前市場破發現象進行研討。參會的主承銷商總體認爲,科創板詢價新規調整後,機制運行充分有效,買賣博弈深化,近期破發率較高等情況是市場化改革過程中的階段性現象。

  與會券商指出,破發率升高是市場對各方認知的“再教育”和“必修課”。當前新股發行來之不易的改革成果需要各方呵護,也應相信市場本身的自發調節功能,是一個必經的過程。應保持監管定力,現有詢價定價機制無需大幅調整,切忌頭痛醫頭、腳痛醫腳。規則一時的改變會影響市場的定價策略,避險情緒驅動下,機構的趨同性會導致出現另一種結果,比如“報團”。沒有一種機制是完美的,改革是有機的系統工程,發行定價只是其中的一個環節。

  對於如何加強新股承銷工作,降低破發、棄購風險,幾家券商負責人均承諾,將充分履行資本市場“看門人”職責:首先,將進一步規範投價報告撰寫要求,審慎進行估值假設,估值結論要客觀體現公司合理價值。其次,在定價時以頭部保險公司、公募基金等長期投資者的報價作爲主要參考,合理審慎確定發行價格。第三,做好發行人及股東預期管理,及時傳導近期市場情況,做好發行人教育,引導發行人合理募資、謹慎選擇發行時間窗口。第四,強化路演溝通,傳遞企業合理投資價值,充分做好市場風險揭示工作,要求網下投資者遵循合規報價要求,提醒網上投資者棄購合規風險。

  據瞭解,上交所在會上強調,各主承銷商應當按照協會規範要求審慎撰寫投資價值報告,充分開展投資者路演溝通工作,揭示市場風險,管理好發行人估值定價預期,合理規劃募投項目,在充分考慮市場、行業及承銷風險後,審慎確定發行價格。下一步,上交所考慮將大比例破發等指標納入主承銷商執業質量評價等。

原標題:新股破發有四大原因 監管擬將大比例破發納入券商執業質量評價

值班主任:高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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