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北京5月6日電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於推進以縣城爲重要載體的城鎮化建設的意見》,併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意見》指出,要堅持以人爲核心推進新型城鎮化,順應縣城人口流動變化趨勢,選擇一批條件好的縣城作爲示範地區重點發展,防止人口流失縣城盲目建設。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引導支持各類市場主體參與縣城建設;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切實履行制定規劃政策、提供公共服務、營造制度環境等方面職責。以縣域爲基本單元推進城鄉融合發展,發揮縣城連接城市、服務鄉村作用,增強對鄉村的輻射帶動能力,促進縣城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向鄉村延伸覆蓋,強化縣城與鄰近城市發展的銜接配合。統籌發展和安全,嚴格落實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生態保護紅線、城鎮開發邊界,守住歷史文化根脈,防止大拆大建、貪大求洋,嚴格控制撤縣建市設區,防控災害事故風險,防範地方政府債務風險。

  《意見》明確,到2025年,以縣城爲重要載體的城鎮化建設取得重要進展,縣城短板弱項進一步補齊補強,一批具有良好區位優勢和產業基礎、資源環境承載能力較強、集聚人口經濟條件較好的縣城建設取得明顯成效,公共資源配置與常住人口規模基本匹配,特色優勢產業發展壯大,市政設施基本完備,農民到縣城就業安家規模不斷擴大,縣城居民生活品質明顯改善。再經過一個時期的努力,在全國範圍內基本建成各具特色、富有活力、宜居宜業的現代化縣城,與鄰近大中城市的發展差距顯著縮小,促進城鎮體系完善、支撐城鄉融合發展作用進一步彰顯。

  《意見》指出,全面落實取消縣城落戶限制政策,確保穩定就業生活的外來人口與本地農業轉移人口落戶一視同仁。確保新落戶人口與縣城居民享有同等公共服務,保障農民工等非戶籍常住人口均等享有教育、醫療、住房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務。以新生代農民工爲重點推動社會保險參保擴面,全面落實企業爲農民工繳納職工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生育等社會保險費的責任,合理引導靈活就業農民工按規定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依法保障進城落戶農民的農村土地承包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支持其依法自願有償轉讓上述權益。建立健全省以下財政轉移支付與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掛鉤機制,重點支持吸納農業轉移人口落戶多的縣城。建立健全省以下城鎮建設用地增加規模與吸納農業轉移人口落戶數量掛鉤機制,專項安排與進城落戶人口數量相適應的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

原標題:中辦國辦印發《意見》推進以縣城爲重要載體的城鎮化建設

值班主任:顏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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