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外出就餐,掃碼點餐已經相當普及,雖提高了用餐效率,但這一方式,也帶來了過度收集個人信息的新問題。近期,四川德陽市旌陽區法院就判決了一起因掃碼點餐引發的個人信息保護糾紛案件,這也是四川判決的首例掃碼點餐侵權案件。

前不久,羅女士在一家火鍋店就餐,被要求掃碼點餐。她提出用傳統紙質菜單,被店員拒絕。而點餐關注的微信公衆號,需要獲得原告的“微信頭像、暱稱、地區和性別信息”,並且只能允許不能拒絕。羅女士認爲依據《民法典》的規定,火鍋店的行爲不合法,於是一紙訴狀將其告上法庭。

四川德陽市旌陽區人民法院法官 彭詩文:擅自收集個人信息這種行爲是違法的,經營者蒐集了消費者的個人信息之後,有可能自己擅自使用,也有將這些信息非法出售給其他經營者的風險。

最終,法院判決餐廳停止侵權,並於判決生效起10日內刪除羅女士個人信息,並承擔羅女士訴訟費用200元。判決書中明確提到:掃碼點餐應是可選項,而不應該成爲唯一選項,應當由消費者決定是否掃碼點餐。

在2021年,中國消費者協會曾就“掃碼點餐”的問題在官網發文,新技術應用不應成爲限制消費者權利的工具,不應成爲攫取消費者個人信息的藉口。

四川某律師事務所律師 文莉:不能強制收集信息,首先要合法;其次是要正當,也就是說信息的收集要基於一些正當的理由,比如,我搜集你的信息僅僅是爲了點餐,就不能再用作其它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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