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福成股份治理乱象:大股东“霸道”插手上市公司经营,财务总监“玩失联”拒签报告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韩迅 上海报道

直陈生产经营管理受到大股东的严重影响,福成股份(600965.SH)财务总监程静一度愤然拒绝签署公司的2021年年报和2022年一季报。

在5月11日晚披露的声明中,程静表示,由于公司大股东影响了上市公司的经营与财务管理的独立性,因此自己没有签署福成股份的定期报告书面意见。

值得注意的是,福成股份的大股东是福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福成集团),实际控制人是有着“燕郊首富”之称的李福成,而李福成今年1月刚收到河北省衡水市冀州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被判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按照程静的表述,在今年4月的一次会议上,宣布上市公司是福成集团的“儿子”,而且还有要求公司会计和出纳出具保证书承诺:“若没有于卫红(福成集团财务部总经理)签字的付款按贪污公款处理。”

种种乱象显示,福成股份公司治理危机几乎到了一发而不可收拾的地步。

一度“失联”的财务总监

事情之蹊跷与戏剧性超出想象。

2022年4月27日晚上七点左右,福成股份董秘邓重辉跑完步回到办公室,发现桌上突然放置了一份有“程静”签名的纸质文件,文件主要内容为:

“1. 大股东有干预公司经营管理,财务不独立;2. 已无法正常履行财务总监职责,不能做到勤勉尽责,有些业务无法确定真伪性;3.无法保证报告中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承担个别和连带法律责任;4.拒绝签署确认 2021 年年度报告、2022年一季度报告。”,

眼瞅着就要披露年报了,财务总监不签字了,这可咋办?

于是,福成股份多方面尝试与程静联系确认真伪,但财务总监程静自此失联,无法百分百确认其来源及信息真伪。“公司董事会会议当天,财务总监程静未出席会议,未签署公司2021年年报和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书面确认意见。财务总监程静一直处于失联状态(电话关机、微信语音及信息不应答、到访其家庭住址无回应,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上午十点左右向三河市公安局报警)。”

福成股份今年4月29日披露的2021年年报显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程静未签署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书面确认意见,不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随后,上海证券交易所、河北证监局对福成股份分别下发了监管工作函与问询函,要求公司明确说明“程静未签署 2021 年年报财务报告书面确认意见的原因”,同时“说明公司在内部控制、财务管理等方面可能存在重大问题。”

但是,在4月29日上午10:48分,报警人李建强(职工监事)称与“失联”的程静已取得了联系。

在福成股份5月11日晚披露的公告显示,程静于4月27日曾发布了一个声明称,“由于近一年来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受来自大股东方面的影响非常严重,违背了上市公司五独立三分开的原则,对上市公司的独立性,对财务工作的正常独立履行影响也十分巨大,本人已无法正常履行财务总监的职责,不能做到勤勉尽责,不能独立行使财务系统管理的管理职能,有些业务无法确定真伪性,故无法保证报告中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承担个别和连带法律责任。”

因此,程静声明,“拒绝签署确认2021年度报告,2022年一季度报告。具体情况本人会向证监局、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后续调查中积极配合,具体情况如实上报”,该声明落款为“2022年4月27日”。

5月12日,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多次致电福成股份证券部,但是其办公电话始终无人接听;随后,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给福成股份董秘邓重辉发去了采访邮件,但是截至发稿时尚没有得到其回复。

财务总监拒签报告内情

资料显示,程静出生于1968年,2006年至2011年2月,任公司财务经理,2011年3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 

是什么原因让这位在福成股份工作了十几年的老员工,突然不愿意在公司财报上签字了呢?

5月11日晚,福成股份发布了一份程静的“未签署福成股份2021年年度报告和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书面确认意见的原因”,其中提及两个原因,一是“存在一项对于公司定期报告财务数据有重大影响的经营活动尚未核实清楚”,二是“公司实际控制人李福成未按公司治理和管理程序参与公司财务管理和其他经营活动”。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注意到,在第一个原因中,程静写到,“2021年公司董事会决策重新恢复公司畜牧及屠宰业务,公司于2021年5月开始大量采购活牛。在采购活牛的过程中,负责活牛采购的人员全部从公司大股东福成集团临时借调,分为六组,公司养牛分公司向每个采购组拨付采购备用金200万元(公司实际控制人李福成担保),备用金循环滚动使用。为加快采购速度,在后续报销付款过程中存在原始凭证不齐的情况。因采购人员许多是从公司大股东借调的人员,比较强势,公司会计人员只好先付款再要求采购人员随后将采购资料及原始凭证补齐,此次活牛采购一直持续到2021年12月份才结束,参加买牛的工作人员都已返回原工作单位。这次活牛采购累计资金支出超过1亿元,在公司未核实清楚采购资料及原始凭证前,存在采购价格不真实和生物资产成本虚高的风险,对公司定期报告财务数据影响不小。截至2022年4月27日,上述资料仍未补齐。”                   

在第二个原因中,程静列举了李福成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的三个案例,“1、2021年9月8日起,公司大股东福成集团直接安排集团人员参与上市公司采购业务的付款审批,福成集团会计史亚楠、福成集团财务部总经理于卫红、李福成都曾在上市公司付款审批单签过字,集团人员审批通过后上市公司资金中心方能付款。2、2022年3月10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李福成要求肉制品、速食品、屠宰、养牛四个分公司的付款从公司财务管理系统资金中心剥离,由新上任的分公司负责人徐萍主管财务工作。徐萍由李福成从福成集团的其它子公司借调过来,以集团人员身份管理上市公司分公司事务,不再执行公司统一的资金管理制度。2022年4月1日,肉制品分公司和速食品分公司已完成从公司财务管理系统分开的程序,另外两家分公司尚未完成。上述经营决策并未经过上市公司管理审议程序。3、2022年4月21日,在公司肉制品分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福成集团公司全体负责人、会计、出纳会议,会上宣布上市公司是福成集团的‘儿子’,一切付款必须通过福成集团财务部总经理于卫红批准,上市公司财务总监没有签字权,只负责合并报表,要求公司会计和出纳出具保证书承诺:若没有于卫红签字的付款按贪污公款处理。以上都是破坏上市公司财务独立性的做法。”

程静认为,自己作为担任福成股份十一年财务总监的管理者,在公司有一定根基,敢于坚持原则和底线,对公司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敢于提出不同意见。“作为上市公司财务总监,对社会和企业负有责任感,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工作态度,维护股东的权益。基于上述原因,本人于2022年4月28日未签署公司定期报告书面意见。”

但是,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注意到,福成股份2021年年报显示,“公司负责人李良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晶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财务总监都不能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李良与张晶为何能保证呢?这种自相矛盾的年报真实性又有多少呢?    

“不知道福成集团是真不懂,还是装不知道?上市公司是独立法人,也是公众企业,并不是某大股东的私人财产,也肯定不是集团的儿子。”江苏一位注册会计师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作为上市公司大股东,至少应该懂得《上市公司治理准则》,“里面明确说明,控股股东不得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及依法开展的生产经营活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权益。”

内部治理危机犹存

值得注意的是,程静最终还是在5月9日签署了福成股份2021年年报与2022年一季报。

是什么原因让程静“回心转意”,还是另有其他原因呢?

5月12日,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致电程静,但是其挂断了电话,尽管记者给其发了两条采访短信,但是程静都没有回复。

根据福成股份5月11日晚披露的“对上交所关于年报事项的监管工作函回复公告”显示,此前财务总监提出补齐买牛原始凭证问题时,未得到充分重视,导致财务总监关注的问题一直未得到解决。“问题发生后,2022年5月初公司从全国各地召回2021年参与买牛的全部采购人员,花费几天时间与公司会计共同核实2021年买牛情况和补充相关资料,基本上已获得2021年买牛活动发票和付款资金流不一致交易的全部证明,最终达到满足财务总监对公司2021年大量采购活牛生物性资产的准确资金支出和资产成本的确认要求。”

对于李福成“未按公司治理和管理程序参与公司财务管理和其他经营活动”的问题,福成股份的解释是李福成书面已出具《关于作为实际控制人规范参与福成股份运作的承诺》,承诺:“自即日起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行政法规及上市公司流程制度的相关规定,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规范参与上市公司的运作。”

福成股份的公告显示,“2021年,经福成集团审批的付款金额总计约4.09亿元,2022年资金经福成集团人员审批的付款金额约2.46元。”这个“2.46元”是不是福成股份少写了一个“亿”字,还是笔误,暂不知晓。

而且福成股份的“采购业务付款”、“资金及费用报销付款流程”都是“经办人→部门负责人(经理/厂长)→上市公司财务总监→福成集团财务副总经理→福成集团总财务经理→上市公司总经理。”

上述江苏某注册会计师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福成集团审批的这些资金很明显不符合上市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和独立性原则,“上市公司的资金凭什么要集团财务总经理进行审批?那还要上市公司的财务总监做什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里面明确说了,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应实行人员、资产、财务分开,机构、业务独立,各自独立核算、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

在他看来,福成股份的财务独立性的确存疑,应该尽快厘清并解决这个问题。

从目前福成股份披露的公告来看,还无法确认“已完成从公司财务管理系统分开程序的肉制品分公司和速食品分公司”,有没有重新回到上市公司的财务管理系统资金中心,也没有看到“一切付款必须通过福成集团财务部总经理于卫红批准”,是否已经得到解决的详细文字说明。

(作者:韩迅 编辑:朱益民)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