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财经全媒体见习记者吴蓉佛山报道

在北交所上市与在上交所、深交所上市奖励总额一致,上市企业从区外迁入奖励由400元提升至1000万元,辅导备案奖励提高至400万元……近日,佛山市南海区重新修订《佛山市南海区促进优质企业上市和发展扶持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大幅度提高促进企业上市的扶持力度,鼓励优质企业运用资本市场实现跨越式发展。

南方财经全媒体记者从南海区金融办获悉,自《佛山市南海区促进优质企业上市和发展扶持办法(2018年修订)》实施以来,大力推动了区内企业上市步伐,加快了南海区多层次资本市场构建,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截至目前,南海上市企业数量增至21家,新三板企业43家,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挂牌企业300多家。

而本次修订是根据时代发展和资本市场新机遇而作出的调整。《办法》不仅增加了北交所上市相关内容,还对上市企业从南海区外迁入奖励、辅导备案奖励等方面进行了修订。 

根据《办法》,企业完成股份制改造能获得100-200万元的股改奖励,企业向广东证监局申请辅导备案并取得受理回执的,奖励200万元。这极大地提高企业股份制改造积极性。此外,企业在中国证监会或其指定的股票发行审核部门正式受理上市申报材料后,给予企业扶持资金50万元。企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成功上市后,给予企业扶持资金50万元;企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成功上市后,按首发募集资金金额分五个档次给予企业奖励,最高可达500万元。以上几个环节的政策叠加,企业在上交所、北交所、深交所上市可获得的奖励和扶持资金总额最高将达到1000万元。

另值得关注的是,南海区外上市企业迁入奖励由之前的400万元提升至1000万元,同时增加了新三板创新层企业迁入奖励。根据《办法》,南海区外企业在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或区政府认可的境外资本市场上市后,将住所迁入南海区的,给予企业1000万元奖励。新三板创新层企业将住所迁入南海区的,给予企业300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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