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闻记者 张静

为上海自贸区临港新片区荐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一次性就业推荐补贴年度总额最高80万元。

为贯彻落实《临港新片区全力抗击疫情助企纾困的若干政策措施》,加大稳岗促就业政策力度,应对疫情对就业用工的影响,保障企业复工复产用工,临港新片区管委会给予符合条件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一次性就业推荐补贴。

补贴对象为在上海市登记注册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经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介绍,向临港新片区企业输送员工20人及以上,劳动者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企业办理用工登记备案手续和缴纳社会保险费并稳定就业超过3个月的(申报补贴时员工仍在岗工作),给予400元/人的一次性就业推荐补贴。

每家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一次性就业推荐补贴年度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80万元;多个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单个用人单位服务的,单个用人单位的对应就业推荐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120万元;对同一员工只给予一次就业推荐补贴。本年度一次性就业推荐补贴实行总量调控。

申报时间为今年1月-12月。在申报补贴条件方面,推荐合同制用工的,需为依法取得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职业中介活动行政许可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临港新片区内企业输送新增就业人员,符合规范合同制用工形式的,可以申报。推荐劳务派遣用工的,需为临港新片区内注册地、经营地、纳税地“三地合一”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临港新片区内企业输送新增就业人员,符合劳务派遣形式的,可以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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