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奇信5月16日公告,公司近日收到廣東省深圳市寶安區人民法院送達的傳票[案號:(2022)粵0306民初6799號],深圳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永支行就與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糾紛提起訴訟。截至公告披露日,該案件尚未開庭。公司被訴立即向原告償還貸款本金8800萬元及利息、罰息、複利(暫計至2022年3月20日的利息69.9萬元、罰息40.49元、複利2053.2元,3月21日之後的罰息以拖欠本金爲基數、複利以拖欠利息爲基數,按照年利率9%計至實際清償之日止)。

據悉,2021年6月26日,深圳農商行與*ST奇信等被告共同簽訂了《授信合同》,合同約定授信人向授信申請人提供1.1億元的授信額度,授信期間爲12個月,從2021年6月28日起至2022年6月28日止。合同項下欠款由葉洪孝、葉家豪、葉秀冬、新餘市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新餘高新區智大投資有限公司、惠州市奇信高新材料有限公司作爲保證人,提供最高額連帶責任保證。同日,原告與被告一簽訂了《貸款合同》,約定本次貸款金額1整計入編號爲000402021K00225的《授信合同》項下授信額度,貸款期限爲12個月,從2021年6月28日起到2022年6月28日止;貸款利率爲固定利率6%;貸款用於公司流動資金週轉;貸款歸還方式爲按月付息,按月按發放金額的1.5%定額還本,餘額到期結清;貸款每期還款日指定爲每月1日。2021年6月28日,深圳農商行依約向*ST奇信發放貸款1億元整。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