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晚,ST摩登(002656)公佈了一起重大訴訟的進展,一審判決中輸了官司的公司在終審判決中贏了。

證券時報·e公司注意到,圍繞着公司實控人林永飛的違規民間借貸糾紛案件,ST摩登曾在兩年前計提了上億元。

公告顯示,ST摩登於近日收到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出具的編號爲“(2020)粵民終3349號”的《民事判決書》,就周志聰與公司、林永飛民間借貸糾紛一案作出二審判決。

根據判決,一審法院判決涉案擔保無效正確,但認定摩登大道公司存在過錯,判決其對林永飛不能清償債務的二分之一承擔賠償責任缺乏依據,廣東高院予以糾正。綜上,周志聰的上訴理由不成立,其上訴請求廣東高院不予支持。摩登大道公司的上訴理由成立,其上訴請求廣東高院予以支持。一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但適用法律及判決結果欠妥,廣東高院予以糾正。

回溯本案,2018年4月20日,周志聰與林永飛簽訂《借款合同》,約定林永飛向周志聰借款人民幣1億元。2019年1月18日,林永飛出具《還款承諾書》,確認共欠周志聰1.5億元(其中5000萬元另案處理),承諾將按約定分三期結清,並以ST摩登名義承諾爲借款本金1500萬元、利息及由此引發的訴訟費用等承擔連帶保證責任。最終,因林永飛無法按期還款,周志聰向廣州中院提起訴訟。

值得注意的是,經ST摩登覈查,上述擔保事項未經公司董事會或股東大會審議,也未履行公司用章審批程序,系公司實際控制人、時任董事長、時任法定代表人林永飛在未經公司董事會、股東大會審議同意的情況下,越權以公司名義簽署合同的個人越權代理行爲。

2020年5月,ST摩登發佈了一則關於資產減值準備、預計負債的公告,預計負債的範圍包括立根小貸事項、周志聰民間借貸糾紛事項和林峯國股權轉讓事項,合計涉案金額爲2.82億元。

當時,ST在上述三起預計負債的判斷中指出,結合相應的法律意見及實務中違規擔保案例的裁決情況,公司董事會決定將立根小貸事項、周志聰民間借貸糾紛事項、林峯國股權轉讓事項計提預計負債的比例確定爲88.18%,計提金額爲涉案金額(本金+利息)*88.18%,具體計提金額爲24862.77 萬元。

其中,周志聰民間借貸糾紛事項涉案金額爲1.65億元,計提比例爲88.18%,計提金額爲1.45億元。

2020年7月,一審判決公佈,廣東中院裁定,林永飛向原告周志聰償還借款本金1億元及利息(以1億爲本金,按年利率15%,自2018年4月26日起計至清償之日止);被告摩登大道對林永飛不能清償本判決第一項所判決債務的二分之一向原告周志聰承擔賠償責任。對於一審判決,ST摩登及周志聰不服,均向廣東高院提起上訴。於是,也就有了文章開頭的二審判決。不過,二審的判決卻是ST摩登贏了。

公告顯示,ST摩登違規擔保累計發生額爲4.36億元,截至公告披露日,ST摩登已解除擔保2.69億元,違規擔保本金餘額爲6642.45萬元。ST摩登表示,公司將繼續關注上述事項的進展情況,進行相應的會計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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