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惠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官網消息,爲進一步明確使用住房公積金用於支付購房首付款的操作規範,5月16日,惠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聯合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佈《關於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購房首付款有關事項的通知(試行)》(簡稱《通知》)。《通知》對申報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首付款業務予以進一步明確。

《通知》要求各縣(區)住建、房管局(中心)、各房地產企業、各商業銀行要大力支持職工購買預售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首付款,減輕購房職工家庭支付首付款資金壓力,更好滿足購房職工合理住房需求。

對於提取額度,新政提到,購房職工(含共有產權人)及配偶累計公積金提取總額不超過《購房認購書》約定的首付款;如購房合同存在其他非直系血親的共有產權人,有劃分產權比例的,按約定比例提取;沒劃分產權比例的,按人數比例均分。

《通知》提到,購房職工(含共有產權人)及配偶可先向惠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公積金賬戶內的住房公積金用於支付購房首付款,但須符合以下條件:(一)在惠州購買新建商品住房(含預售房和現房)。(二)所購商品房的房地產企業、購房職工(含共有產權人)及配偶共同簽署《購房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首付款承諾書》。

在此之前,惠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等六部門於4月30日聯合印發《關於促進房地產業健康發展和良性循環的通知》,該通知提到,加大公積金購房支持力度。繳存職工在惠州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允許先提取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積金用於支付購房首付款。加大宣傳力度,落實《惠州市人才住房公積金優惠政策實施辦法(試行)》。全面放開住房公積金受委託銀行辦理商轉公業務。

此外,完善住房銷售政策,滿足惠陽區和大亞灣經濟技術開發區範圍內的合理住房需求,不再納入限購重點片區。

《通知》還強調,加強部門協同,深化信息共享集成,優化業務流程,推行新建商品房“交房即發證”。鼓勵房地產業協會開展“三天無理由退定”“安居惠州、放心購房”倡議活動,爲居民購房提供便利條件。鼓勵商品住宅項目帶裝修交付,支持綠色建築、裝配式建築等高品質項目優質優價。

在滿足合理購房信貸需求方面,商業銀行要實施好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合理確定本行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的首付款比例和貸款利率。建立科學審慎的信用評估體系,對具備購房能力的購房人,提升借款和還款便利度,更好滿足購房者合理住房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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