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寧區檢察院立足本地實際,充分發揮公益訴訟檢察職能,積極回應羣衆訴求和社會關切,聚焦食品藥品領域,督促企業依法合規生產經營,凝聚消費者權益保護合力,爲消費者築起權益保護防線,爲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貢獻檢察力量。

一、以磋商促整改,助力藥企合規經營

爲維護轄區內藥店合法合規經營,保障羣衆的用藥安全,集寧區檢察院聯合集寧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走訪轄區內藥店,走訪中發現部分藥店在日常經營中存在執業藥師不在崗,也未掛牌告知並停止銷售處方藥的情況。根據調查情況,集寧區檢察院一是邀請市場監督管理局相關行政執法部門以及部分藥店代表進行座談交流。通過座談會,提高了藥店合規經營意識,進一步督促了零售藥店嚴格落實主體責任。二是邀請市場監督管理局對藥店藥師管理不到位的問題開展訴前磋商,分析藥店問題存在的原因,共同商討整改方案。三是以磋商促整改,集寧區檢察院和市場監督管理局一致認爲藥店違規情節輕微,社會危害性較小,可以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及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保障市場經濟平穩發展的前提下,依法合理運用容錯機制。最終決定對違規藥店以“柔性”行政指導督促藥店積極整改。

二、檢行聯合排查,加強食品安全監督

集寧區檢察院與集寧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聯合開展含金(銀)箔粉食品專項排查活動。一是以糕點生產企業、蛋糕店爲重點對象進行了走訪調查,認真檢查了操作間、庫房,查看是否存放金(銀)箔粉類物質,重點檢查經營者是否存在進銷金(銀)箔粉類物質行爲。正確引導社會輿論,倡導科學理性消費。積極營造良好消費環境,堅決遏制“食金之風”。二是在排查中發現幾家蛋糕店部分食品沒有生產日期和保質日期,及時向市場監督管理局下發檢察建議,建議其全面排查集寧轄區內蛋糕店等食品經營企業是否存在生產銷售無生產日期、保質日期食品,發現問題及時督促整改;強化日常執法檢查,嚴把生產銷售關,加強流通領域監管,切實保障食品安全。集寧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表示將加大日常執法檢查,積極作爲,全力推進國家食品安全示範城市創建工作。

三、走進農資企業,“檢察藍”情繫“春耕綠”

爲規範市場經濟秩序,爲企業營造良好的營商環境,切實保障春耕生產順利進行,集寧區檢察院聯合集寧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集寧區個體勞動者和消費者保障中心開展農資市場專項監督檢查活動。通過座談聽介紹、問情況,實地調查等方式走進烏蘭察布市邦農農業科技服務有限公司、華豐農資、烏蘭察布市金豐公社農業服務有限公司等農資企業,瞭解企業的經營範圍、發展狀況,查看種子、農藥、地膜、化肥等農資產品的進貨憑證、外包裝標籤、生產日期、有效期、廠名廠址、農作物種子質量檢驗合格證、植物檢疫證書、產地檢驗合格證清單、農業有機肥執行標準等質量安全信息,檢查地膜厚度是否符合標準以及庫房存放條件等,對於檢查中發現的保管種子的庫房防水防潮、防蟲害措施不完善問題現場督促整改。

四、 “公益訴訟+消費領域”,凝聚消費保護合力

爲打造具有烏蘭察布特色的檢察工作精品,集寧區檢察院找準在服務地方經濟穩定發展的着力點和切入點,將“公益訴訟+消費領域”確定爲2022年度一院一品品牌建設項目,全力打造具有公益特色的檢察工作精品亮點。一是與集寧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個體勞動者和消費者保障中心召開聯席會議。雙方就如何運用公益訴訟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等方面進行了探討。通過此次座談,雙方就消費領域公益訴訟開展共享案件線索,信息通報、聯合培訓、資源共享、聯合普法等方面達成共識。二是會籤《關於加強協作配合共同推進消費者權益保護領域公益訴訟工作實施方案》,該實施方案從食品領域、藥品領域侵害衆多消費者合法權益或者具有危及消費者人身、財產安全危險等侵害社會公共利益的行爲工作重點出發,確立了四個方面的協作配合工作機制:建立線索共享機制。確定聯絡員,負責日常線索移送、信息交換、溝通協調等具體事宜;建立信息通報機制。雙方不定期對履行職責情況向對方進行通報,共同研討重大、敏感、羣體性案件;建立聯合培訓機制。不定期開展交流研討、專題授課、互派人員培訓等;建立聯合普法宣傳機制。對社會關注度高、羣衆反映強烈的消費問題,適時開展法制教育宣傳、法律諮詢等活動,讓消費者知法、懂法、守法。同時利用廣播電視、媒體等載體,廣泛宣傳消費領域公益訴訟成效和典型案例,擴大公衆對消費領域公益訴訟工作的知曉度、參與度。三是設立消費領域公益訴訟聯絡點,該聯絡點將通過檢察機關指派檢察干警駐點集寧區個體勞動者和消費者保障中心的方式,在消費領域進行經常性交流、多樣化溝通,協同做好強化案件線索共享、做好智力支撐,聯合開展法治宣傳、法律諮詢等等各項工作。

集寧區檢察院將立足公益訴訟,打好“組合拳”,將“抓早、抓小、抓源頭”理念融入檢察工作,以依法能動履職促訴源治理,真正做到以檢察履職做實“我管”促相關行政機關攜手履職“都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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