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聯社5月18日訊(記者 林堅)“前面做100個好,可能都因爲這個錯字抹殺了,代價太大了……”一位大型律所的主任律師向財聯社記者感慨。5月18,距離錯字公告發出僅兩天,深圳證監局對北京市中倫(深圳)律師事務所下發罰單。

5月16日,上市公司和而泰發佈的一則名爲《北京市中倫(深圳)律師事務所關於和而泰2022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的法律意見書》的公告中,標題部分的“臨時股東大會”因筆誤寫成“臨死股東大會”,文件執筆者疑似北京市中倫(深圳)律師事務所。

“臨時”變成“臨死”,公告發出後,市場譁然,雖然錯誤文件及時糾正補對,但一石激起千層浪。針對上述情況,深圳證監局於公告發出後次日,即5月17日,對該所開展現場檢查,該局稱,注意到了媒體的報道。最後,針對檢查發現的問題,深圳證監局於5月18日依法對該所採取責令改正的監管措施,對三名律師採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管措施。

一紙罰單敲響行業警鐘

財聯社記者注意到,上述罰單是深圳證監局今年以來首次在該局工作動態內單獨披露監管措施的公告,也是少有的“閃電式”處罰。對於開具罰單的進一步緣由,深圳證監局表示,作爲資本市場重要“看門人”,律師事務所及執業律師應當勤勉盡責、認真履職,提供專業、審慎的法律服務,推動提升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質量。

深圳證監局表示,將繼續與相關部門發揮監管合力,從嚴監管、壓實責任,督促律師事務所及執業律師不斷提升執業質量和合規意識,爲穩步推進股票發行註冊制改革保駕護航。

值得一提的是,記者注意到,截至目前,監管層並未對涉事方之一的上市公司和而泰採取監管措施。但該公司股價自5月17日以來,已實現兩連陽,終結此前連陰數日的表現。最新數據顯示,和而泰在冊股東數爲7.19萬戶,這意味着,不少一般投資者得到了實打實的安慰。

一位上海不願具名的律師告訴財聯社記者,如此烏龍事件其實並不多見,這也爲上市公司、中介服務機構敲響了警鐘,各方應該對此加以重視,目前看來,這件事帶來的消極影響更多是名譽方面的,未涉及實際損失。不過,如果未來,若因爲公告失誤或違規,造成股民損失,股民可向相關責任方進行索賠。

受訪的多位律師以及上市公司工作人員也指出,此次罰單帶來了強烈的警示作用,尤其是後續自身在校對文本,在參與信披的過程中會再三小心。

監管強調應認真吸取教訓

財聯社記者注意到,和而泰發佈的錯誤版本於5月16日當晚及時進行了更新,不過更新後的公告又出現了低級錯誤,在“結論意見”部分,“本法律意見書正本三份,經本所律師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這句話後面出現了兩個句號。

有律師向記者坦言,雖然失誤應該批評,但是應該具體問題具體分析,此次究竟錯在哪個環節,需要進一步觀察,“一時筆誤,很少見。”

公開資料顯示,中倫律師事務所創立於1993年,是中國司法部最早批准設立的合夥制律師事務所之一,經過數年快速、穩健的發展壯大,中倫已成爲中國規模最大的綜合性律師事務所之一。中倫在北京、上海、深圳、廣州、武漢、東京和香港,以及海外多個國家設有辦公室。Wind數據顯示,截至目前,北京市中倫律師事務[注:包括北京市中倫(深圳)律師事務所)]擔任355家A股上市公司的法律顧問。

財聯社記者注意到,就在2021年12月23日,廣東證監局對北京市中倫律師事務所、熊川、王振、周德芳、葉雲婷等人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廣東證監局指出,北京市中倫律師事務所在從事上市公司智度股份相關證券法律業務執業方面,存在出具的法律意見書內容與事實不符、以及未勤勉盡責審慎履行覈查和驗證義務等兩項違規事項。

該局表示,上述機構及人員應認真吸取教訓,嚴格履行法律職責,加強對律師從事證券法律業務的管理,提高法律執業質量和業務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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