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達財經注意到,北京市中倫(深圳)律師事務所爲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出具法律意見書時,將臨時股東大會寫成“臨死股東大會”。

雷達財經 文|長帆 

5月16日,北京市中倫(深圳)律師事務所爲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臨時股東大會出具的法律意見書引起輿論關注。5月17日,深圳證監局對該所開展現場檢查。針對檢查發現的問題,深圳證監局5月18日依法對該所採取責令改正的監管措施,對三名律師採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管措施。

深圳證監局指出,作爲資本市場重要“看門人”,律師事務所及執業律師應當勤勉盡責、認真履職,提供專業、審慎的法律服務,推動提升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質量。深圳證監局將繼續與相關部門發揮監管合力,從嚴監管、壓實責任,督促律師事務所及執業律師不斷提升執業質量和合規意識,爲穩步推進股票發行註冊制改革保駕護航。

雷達財經注意到,北京市中倫(深圳)律師事務所爲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出具法律意見書時,將臨時股東大會寫成“臨死股東大會”。

值得一提的是,2021年12月30日,證監會廣東監管局發佈一則《警示函》,對象爲中倫律師事務所和其執業的智度股份

處罰原因爲,2020年7月31日、2021年1月7日智度股份召開兩次股東大會,中倫律所指派熊川、王振爲經辦律師,中倫律所於同日出具《法律意見書》,稱其指派的經辦律師出席並見證了本次股東大會,該《法律意見書》由熊川、王振簽字及中倫律所蓋章確認。經查,幾位律師並未出席上述股東大會,中倫律所出具的《法律意見書》有關內容與實際不符。上述行爲違反了相關規定,廣東證監局決定對中倫律所、熊川、王振、周德芳、葉雲婷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

同花順IFind數據顯示,開了“臨死股東大會”的,並不止和而泰公司。

智慧松德2018年半年報顯示,2018年8月28日,公司召開2018年第二次臨死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於使用剩餘超募資金永久補充流動資金的議案》,同意公司使用剩餘超募資金871.00萬元(實際金額以資金轉出當日專戶餘額爲準)用於永久補充流動資金。本次使用剩餘超募資金補充流動資金後,公司超募資金全部使用完畢。

截至目前,上述錯誤公告尚未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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