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常州市招生考試工作委員會審議批准了《關於做好2022年常州市高級中等學校招生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中招意見”),今年高級中等學校招生政策總體保持穩定,略有變化,更加公平。

1

Q

中招意見制定的背景是什麼?

A

過去一年,新冠疫情呈現多點散發頻發態勢,疫情防控形勢嚴峻,給中考中招工作帶來巨大挑戰;中央和國家教育政策密集落地,特別是“雙減”政策出臺、《職業教育法》修訂頒佈等,常州市中考中招工作面臨新的形勢和要求。近年來,爲進一步滿足人民羣衆對高中階段優質教育資源的需求,在常州市委、市政府的堅強領導下,常州市教育局主動適應教育改革發展形勢,積極穩妥推進招生入學工作改革。

2

Q

今年將如何加強招生考試的信息化管理?

A

根據省教育廳關於“各設區市要建立統一的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網絡平臺”的要求,常州市將原有的中考報名、志願填報、考務管理、成績查詢和招生錄取等系統,整合開發出常州市高級中等學校招生考試管理系統(以下簡稱“常州中招系統”),按照確定的招生範圍、計劃、標準、時間和方式,通過此係統組織實施常州市中考中招工作。今年,常州市中考中招工作,將通過此係統,完成從報名到錄取的全過程管理,做到“一網通辦”,進一步加強對招生計劃的執行和錄取過程的監督。

3

Q

普通高中招生範圍是如何劃定的?

A

根據《常武地區普通高中招生錄取政策優化調整方案》,今年是常武一體化招生三年過渡期的最後一年,普通高中仍然按照原有的四個區域進行招生管理,即:主城區(含新北區、天寧區、鐘樓區及經開區的潞城街道、丁堰街道、戚墅堰街道),武進區(含武進區及經開區的橫林鎮、遙觀鎮、橫山橋鎮),金壇區和溧陽市。所有公辦、民辦普通高中嚴禁違規跨區域招生。

4

Q

今年志願填報有變化嗎?

A

普通高中志願填報沒有變化。有變化的,一是提前錄取批次的“五年制高職與本科分段培養項目”(以下簡稱“5+2”)增加2個項目,全市所有考生通過“常州中招系統”可填報1至4所“中職與本科分段培養項目”(簡稱“3+4”)、“5+2”學校中的1至2個專業志願。二是在職業院校錄取預登記入學階段,考生通過“常州中招系統”可預登記8個專業,比去年增加3個專業。

5

Q

中考考點是怎樣安排的?

A

從今年開始,常州市中考在初中標準化考點進行。設置初中標準化考點,有利於維護考試公平,有利於運用信息化技術,有利於提升中考管理質量。爲進一步方便、服務和關愛考生,常州市考生原則上將在本校標準化考點參加中考。

6

Q

2022年中招政策性照顧加分有變化嗎?

A

政策性照顧加分有兩個變化:一是取消少數民族考生中考加分政策。根據省教育廳《關於做好2022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蘇教基函〔2022〕9號)要求,從2022年開始,取消少數民族考生中考加10分投檔的政策。二是新增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報考高級中等學校時加分投檔的政策。根據公安部、教育部文件精神,公安系統烈士子女錄取時加30分投檔,“一級、二級英雄模範”、因公犧牲、一級至四級因公傷殘民警子女加20分投檔。上述人員因公犧牲、傷殘或被授予榮譽稱號時,應爲公安機關在職人民警察。

7

Q

熱點優質普通高中70%的分配名額是如何錄取的?

A

在考生綜合素質合格的前提下,熱點優質普通高中70%的分配名額是在該校錄取分數線下30分以內,依據從高分到低分的原則進行錄取,先按第一志願錄取,如第一志願人數不足,再錄取第二志願,以此類推。未完成的分配名額計劃,返回相應學校招生計劃,再做統籌安排。享受分配計劃的考生必須在該初中學校在籍在校滿三年。

8

Q

非應屆初中畢業生報考高級中等學校有何規定?

A

根據有關文件規定,自2022年起,非應屆初中畢業生不得報考體藝特長生、不得報考江蘇省高品質示範高中建設學校(包括江蘇省常州高級中學、江蘇省前黃高級中學、常州市第一中學、江蘇省華羅庚中學、江蘇省溧陽中學等五所高中),四星級高中錄取時中考成績減30分投檔。報考其它高級中等學校沒有限制性條件。

9

Q

考生怎樣查詢本人成績?如果對成績有異議怎麼辦?

A

考生查詢中考成績的方式有三種:一是登錄“常州中招系統”進行查詢;二是登錄常州市教育局官網,考生輸入准考證號和考試號進行查詢;三是關注“常州教育發佈”“常州教育招考”或“常州電信”微信公衆號,點擊菜單欄“2022年中考查分”進入查詢。

中考成績只通知到考生本人,不公佈、不排名,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炒作中考成績。中考成績發佈後,考生如對考試成績有異議,可申請對中考成績進行復核,具體要求按《常州市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複覈辦法》(常教考〔2021〕2號)執行。

10

Q

如何嚴肅招生紀律、監督招生入學政策落實情況?

A

常州市教育局將組織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各招生學校認真學習招生紀律,進一步明確要求,全面落實“十個嚴禁”。加強招生入學政策落實情況督導檢查,對違規違紀招生的學校,視情節輕重給予約談、通報批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依照有關規定給予減少下一年度招生計劃、停止當年招生直至吊銷辦學許可證等處罰;對出現招生工作把關不嚴、監管不力、違規建立學籍等現象的,依規依紀追究有關單位及當事人、責任人的責任。


內容來源 | 常州教育發佈

本期編輯 | 葛素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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