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之家5月19日消息,近日,《英雄聯盟》MSI(季中冠軍賽)RNG戰隊重賽事件引起爭議,上游新聞在中國裁判文書網發現一個案例:90後《英雄聯盟》玩家戴某被系統以“消極比賽”爲由封號7天,他認爲自己只是水平太菜,將運營商騰訊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對方清除封號記錄、賠償精神損失費500元、遊戲皮膚一枚,並公開道歉。結果戴某一審二審都敗訴,法院認定封號處罰合理合法。

相關民事判決書顯示:1990年10月24日出生的戴某是《英雄聯盟》守望之海服務器的一名玩家,2020年1月12日,戴某在15點22分、16點50分、17點23分、19點42分打了四局5V5遊戲,結果因表現不佳被舉報“送人頭”“消極比賽”,隨後騰訊公司系統後臺程序對戴某四局遊戲中的數據進行了分析,認定他存在消極比賽行爲,被處以全區封號7天的處罰。

戴某在訴訟中提出了4點要求:1、判令被告(騰訊公司)撤銷英雄聯盟封禁,清除封號記錄;2、判令被告賠償原告精神損失500元,英雄聯盟“未來戰士伊澤瑞爾”皮膚一個(發至守望之海服務器);3、判令被告向原告公開道歉;4、判令被告公開處罰的證據(包括但不限於紙質文件、比賽視頻、錄音、人員簽字、判斷系統代碼等)。

對於騰訊公司認定的“消極比賽”,戴某辯稱自己不是“消極比賽”,而是比較“菜”:“遊戲戰績可能受到諸如遊戲段位、英雄選擇、遊戲操作、職責及戰略戰術等因素影響,並不能成爲判定消極比賽的證據。”同時他還認爲,“遊戲玩家的舉報僅代表玩家的認識,並不代表客觀事實。”

值得一提的是,騰訊公司的委託訴訟代理人提交了關鍵證據——有關處罰依據的公證書([2020]深前證字第027815-027816號),公證書中有這樣的描述:“在該四局遊戲中,戴某分別被四名不同用戶(包括戴某的隊友和對手)舉報存在違規行爲,騰訊公司的後臺程序對戴某涉案賬戶在該四局遊戲中的參數進行分析計算,判定戴某存在消極比賽的行爲。”

因此南山區法院在一審中認定:“本案中,被告(騰訊)提交的(2020)深前證字第027815-027816號《公證書》顯示,原告的遊戲行爲分別被四名不同用戶舉報存在違規行爲,且經被告的後臺程序判定爲消極比賽,被告據此作出在一段時間內封停原告賬戶的處罰措施合理合法,原告的相關訴訟請求於法無據,本院均不予支持。關於原告稱(2020)深前證字第027815-027816號《公證書》中公證的數據可能發生了變更的意見,被告系英雄聯盟遊戲的運營商,沒有必要爲了封停原告賬號而對相關遊戲數據進行修改,故對原告的該意見,本院亦不予採納。”南山區法院判決,駁回原告戴某的全部訴訟請求。

二審中深圳市中院認爲,在騰訊公司對用戶舉報事實和後臺程序分析結果已提供經公證的證據,且本案既無證據亦無線索顯示存在後臺數據修改的情況下,已可確信戴某曾有消極比賽行爲的待證事實具有高度可能性,一審法院相應事實認定符合前述司法解釋的規定,鑑於騰訊公司採取的短期暫停遊戲賬戶措施符合雙方約定,且未逾越合理範圍,本院對一審判決結果予以確認。最終,深圳中院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IT之家)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