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北京住總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使用不合格原材料被罰10萬元

中國網財經5月19日訊 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近期發佈的消息顯示,北京住總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使用檢驗不合格的原材料,被罰款10萬元,處罰依據是《北京市建設工程質量條例》第七十九條。

根據處罰信息,2021年10月28日,北京建築材料檢驗研究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建設工程安全質量監督總站委託,對位於北京市朝陽區的北京住總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四元橋站正在使用的礦粉進行現場抽樣。2021年12月17日,市監督總站收到北京建築材料檢驗研究院有限公司出具的委託編號爲2021-105410的通用材料試驗報告,報告結論爲“依據GB/T18046-2017《用於水泥、砂漿和混凝土中的粒化高爐礦渣粉》進行檢測,其7d活性指數和28d活性指數不符合S95級的指標要求”。GB/T18046-2017《用於水泥、砂漿和混凝土中的粒化高爐礦渣粉》標準第5條規定S95級礦渣粉活性指數7d≥70%、活性指數28d≥95%,所檢項目中活性指數(試驗結果爲7d活性指數49%,28d活性指數64%)不符合S95級的指標要求。違反了GB50164-2011《混凝土質量控制標準》第2.4.1條“粒化高爐礦渣粉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用於水泥、砂漿和混凝土中的粒化高爐礦渣粉》GB/T18046”的有關規定,屬於不合格原材料。該批次原材料已用於預拌混凝土生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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