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韓宋輝

今日,中國銀保監會就《銀行保險監管統計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下稱《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旨在加強銀行業保險業監管統計管理,規範監管統計行爲,提升監管統計質效。爲督促銀行保險機構重視數據質量,《徵求意見稿》明確提出,銀行保險機構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對監管統計數據質量承擔最終責任。

《徵求意見稿》包括總則、監管統計管理機構、監管統計調查管理、銀行保險機構監管統計管理、監管統計監督管理和附則等六章,共三十三條。《徵求意見稿》明確了監管統計工作歸口管理要求,對監管統計管理機構歸口管理部門職責作出界定,對銀行保險機構歸口管理部門職責予以明確,同時列明各相關主體職責邊界。

根據2021年9月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數據安全法》相關規定,《徵求意見稿》在職責範圍、統計資料管理制度、監督檢查中增加了涉及數據安全保護的監管內容,明確提出監管統計工作有關保密要求。

爲引導銀行保險機構不斷提高數據分析能力,充分挖掘發揮監管統計資料價值,《徵求意見稿》明確提出監管統計數據分析應用相關要求,引導銀行保險機構充分運用數據分析手段,開展數據分析和挖掘應用,充分發揮監管統計資料價值。同時,《徵求意見稿》充分吸收近年來中國銀保監會對銀行保險機構數據治理的監管要求,明確要求銀行保險機構應將本單位監管統計工作納入數據治理範疇。

下一步,中國銀保監會將根據社會反饋意見,進一步修改完善《徵求意見稿》並適時發佈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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