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山东省泰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5月18日,该中心发布《泰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称,加大对房地产开发信贷支持力度,促进泰安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对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调。

《通知》显示,购买首套房的,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至20%;购买第二套房的,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由40%降至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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