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十四五”

國民健康規劃的通知

國辦發〔2022〕1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十四五”國民健康規劃》已經國務院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國務院辦公廳

2022年4月27日

(此件公開發布)

“十四五”國民健康規劃

爲全面推進健康中國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健康中國2030”規劃綱要》,編制本規劃。

一、規劃背景

“十三五”時期,以習近平同志爲核心的黨中央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優先發展的戰略位置,作出實施健康中國戰略的決策部署。黨中央、國務院召開全國衛生與健康大會,印發《“健康中國2030”規劃綱要》。國務院印發《關於實施健康中國行動的意見》。各地各有關部門認真貫徹落實,紮實推進健康中國建設,啓動實施健康中國行動,深入開展愛國衛生運動,持續完善國民健康政策。重大疾病防治成效顯著,居民健康素養水平從10.25%提高到23.15%,人均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補助標準提高到74元,多數疫苗可預防傳染病發病率降至歷史最低水平,重大慢性病過早死亡率呈現下降趨勢。重點人羣健康服務不斷完善,危重孕產婦和新生兒救治轉運體系基本建立,兒童青少年近視監測和干預持續加強,老年健康與醫養結合服務列入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深入推進,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全面推開,藥品和醫用耗材加成全部取消,二級以上公立醫院績效考覈全面實施;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政策範圍內住院費用支付比例分別穩定在80%和70%左右;基本藥物數量從520種增加到685種,藥品集中帶量採購改革形成常態化機制,國家集中採購中選藥品價格平均下降53%;醫療衛生服務體系不斷完善,分級診療制度建設有序推進;社會辦醫穩步發展,健康產業規模顯著擴大。健康扶貧任務全面完成,832個脫貧縣縣級醫院服務能力全面提升,遠程醫療服務覆蓋全部脫貧縣並向鄉鎮衛生院延伸,歷史性消除脫貧地區鄉村醫療衛生機構和人員“空白點”;大病專項救治病種擴大到30種,高血壓等4種慢性病患者優先納入家庭醫生簽約服務,2000多萬貧困患者得到分類救治,近1000萬因病致貧返貧戶成功脫貧,基本醫療有保障全面實現。中醫藥服務體系持續完善,獨特優勢日益彰顯。

經過努力,人民健康水平不斷提高。2015年至2020年,人均預期壽命從76.34歲提高到77.93歲,嬰兒死亡率從8.1‰降至5.4‰,5歲以下兒童死亡率從10.7‰降至7.5‰,孕產婦死亡率從20.1/10萬降至16.9/10萬,主要健康指標居於中高收入國家前列,個人衛生支出佔衛生總費用的比重下降到27.7%。同時也應看到,我國仍面臨多重疾病威脅並存、多種健康影響因素交織的複雜局面。全球新冠肺炎疫情仍處於大流行狀態,新發突發傳染病風險持續存在,一些已經控制或消除的傳染病面臨再流行風險。慢性病發病率上升且呈年輕化趨勢,患有常見精神障礙和心理行爲問題人數逐年增多,食品安全、環境衛生、職業健康等問題仍較突出。同時,人口老齡化進程加快,康復、護理等需求迅速增長。優生優育、嬰幼兒照護服務供給亟待加強。需要加快完善國民健康政策,持續推進健康中國建設,不斷滿足人民羣衆日益增長的健康需求。

二、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爲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佈局,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佈局,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立足新發展階段,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把人民羣衆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第一位,貫徹新時代黨的衛生健康工作方針,全面推進健康中國建設,實施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國家戰略,加快實施健康中國行動,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持續推動發展方式從以治病爲中心轉變爲以人民健康爲中心,爲羣衆提供全方位全週期健康服務,不斷提高人民健康水平。

(二)基本原則。

健康優先,共建共享。加快構建保障人民健康優先發展的制度體系,推動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形成有利於健康的生活方式、生產方式,完善政府、社會、個人共同行動的體制機制,形成共建共治共享格局。

預防爲主,強化基層。把預防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聚焦重大疾病、主要健康危險因素和重點人羣健康,強化防治結合和醫防融合。堅持以基層爲重點,推動資源下沉,密切上下協作,提高基層防病治病和健康管理能力。

提高質量,促進均衡。把提高衛生健康服務供給質量作爲重點,加快優質醫療衛生資源擴容和區域均衡佈局,不斷提升基本醫療衛生服務公平性和可及性,縮小城鄉、區域、人羣之間資源配置、服務能力和健康水平差異。

改革創新,系統整合。堅持基本醫療衛生事業公益性,破除重點領域關鍵環節體制機制障礙。統籌發展和安全,提高重大風險防範處置能力。統籌預防、診療、康復,優化生命全週期、健康全過程服務。發揮中醫藥獨特優勢,促進中西醫相互補充、協調發展。

(三)發展目標。到2025年,衛生健康體系更加完善,中國特色基本醫療衛生制度逐步健全,重大疫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防控應對能力顯著提升,中醫藥獨特優勢進一步發揮,健康科技創新能力明顯增強,人均預期壽命在2020年基礎上繼續提高1歲左右,人均健康預期壽命同比例提高。

——公共衛生服務能力顯著增強。基本建成能有效應對重大疫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適應國家公共衛生安全形勢需要的強大公共衛生體系,早期監測、智能預警、快速反應、高效處置、綜合救治能力顯著提升。

——一批重大疾病危害得到控制和消除。艾滋病疫情繼續控制在低流行水平,結核病發病率進一步降低,寄生蟲病、重點地方病和人畜共患病危害持續得到控制和消除,重大慢性病發病率上升趨勢得到遏制,心理相關疾病發生的上升趨勢減緩,嚴重精神障礙、職業病得到有效控制。

——醫療衛生服務質量持續改善。基層醫療衛生服務能力不斷提升,全方位全週期健康服務體系逐步健全,分級診療格局逐步構建,中醫藥特色優勢進一步彰顯。

——醫療衛生相關支撐能力和健康產業發展水平不斷提升。適應行業特點的醫學教育和人才培養體系逐步健全,衛生健康科技創新能力進一步增強,衛生健康信息化建設加快推進,健康服務、醫藥製造等健康產業持續發展。

——國民健康政策體系進一步健全。衛生健康法律法規體系更加完善,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持續深化,保障人民健康優先發展的制度體系和健康影響評價評估制度逐步建立,衛生健康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進一步提升。

主要發展指標

展望2035年,建立與基本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相適應的衛生健康體系,中國特色基本醫療衛生制度更加完善,人均預期壽命達到80歲以上,人均健康預期壽命逐步提高。

三、織牢公共衛生防護網

(一)提高疾病預防控制能力。明確各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職責定位,強化疾病預防控制體系軍民融合、防治結合、全社會協同,強化上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對下級機構的業務領導和工作協同,強化醫療機構公共衛生責任。落實城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疾病預防控制、公共衛生管理服務職責,完善疾病預防控制部門與城鄉社區聯動機制,夯實聯防聯控、羣防羣控的基礎。創新醫防協同機制,加強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對醫療機構疾病預防控制工作的技術指導和監督考覈,建立完善人員通、信息通、資源通和監督監管相互制約的機制。探索推進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專業人員參與醫療聯合體工作,推動縣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與縣域醫共體協同發展。持續完善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和重大傳染病防控等項目,優化服務內涵,提高服務質量,實行科學動態調整,做到有進有出,提高防治結合和健康管理服務水平,推進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

(二)完善監測預警機制。完善傳染病疫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系統,改進不明原因疾病和異常健康事件監測機制,強化公共衛生信息系統與醫療機構信息系統對接協同。充分發揮國家監測預警信息平臺作用,探索建立跨區域疫情監測站點,實現不明原因傳染病疫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實時分析、集中研判、及時報告。研究建立完善新發未知傳染病多點觸發預警機制,依託公共衛生、動物疫病、口岸檢疫、食品安全、生態環境等系統拓展信息報告渠道,打通科研院所和第三方檢測機構報告渠道,開通社會公衆主動報告渠道。壓實信息報告責任,明確傳染病疫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報告內容、程序、方式和時限等具體要求。健全風險評估方法和制度,提高監測分析、綜合評價和潛在隱患早期識別能力。

(三)健全應急響應和處置機制。發揮集中統一高效的應急指揮體系作用,完善體制機制,實現監測預警、發現報告、風險評估、信息發佈、應急處置和醫療救治等環節職責清晰、無縫對接,確保指令清晰、系統有序、條塊暢達、執行有力。構建分層分類、高效實用的應急預案體系。完善傳染病疫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分級應急響應機制,規範決策主體和處置原則,明確相關部門及機構的職責分工和工作機制。提升醫務人員早期識別和應急處置水平,完善首診負責、聯合會診等制度和處置流程,提高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規範化處置能力。完善重大疫情醫療廢物應急處置機制。依託大型綜合醫院,建立健全分級分類的衛生應急隊伍,提高緊急醫學救援能力。建立重大傳染病疫情和突發事件國家救援力量整體調動與支援機制。

(四)提高重大疫情救治能力。全面提高二級以上綜合醫院(含中醫醫院,下同)感染性疾病科和發熱門診、留觀室服務能力,全面提升急診、重症、呼吸、檢驗、麻醉、消化、心血管、護理、康復等專科服務能力。提高醫療衛生機構實驗室檢測能力。依託高水平醫療衛生機構,發揮國家重大傳染病防治基地作用,提高輻射帶動能力。提高中醫疫病防治能力。進一步完善地市級傳染病救治網絡,提高縣級醫院傳染病檢測和診治能力。強化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傳染病防控能力。提升邊境地區執法執勤力量科學應對重大疫情能力。加強醫療機構應急物資配置,鼓勵企業、機關單位和居民參與儲備,建立健全應急物資調配協同聯動機制。

四、全方位干預健康問題和影響因素

(一)普及健康生活方式。

加強健康促進與教育。完善國家健康科普專家庫和資源庫,構建全媒體健康科普知識發佈和傳播機制,鼓勵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開展健康促進與健康教育。深入開展健康知識宣傳普及,提升居民健康素養。開展健康縣區建設,國家和省級健康縣區比例不低於40%。進一步推進健康促進醫院建設,二級以上醫院中健康促進醫院比例不低於50%。持續推進中小學健康促進專項行動,深化學校健康教育改革,切實保證學校健康教育時間,提升健康教育教學效果。

推行健康生活方式。全面實施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動,推進“三減三健”(減鹽、減油、減糖,健康口腔、健康體重、健康骨骼)等專項行動。實施國民營養計劃和合理膳食行動,倡導樹立珍惜食物的意識和養成平衡膳食的習慣,推進食品營養標準體系建設,健全居民營養監測制度,強化重點區域、重點人羣營養干預。開展控煙行動,大力推進無煙環境建設,持續推進控煙立法,綜合運用價格、稅收、法律等手段提高控煙成效,強化戒菸服務。加強限酒健康教育,控制酒精過度使用,減少酗酒。

開展全民健身運動。深化體衛融合,舉辦全民健身主題示範活動,倡導主動健康理念,普及運動促進健康知識。構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務體系,推進公共體育場館和學校體育場館開放共享,提高健身步道等便民健身場所覆蓋面。保障學校體育課和課外鍛鍊時間。落實國民體質監測制度,推動國民體質監測站點與醫療衛生機構合作,在有條件的社區醫療衛生機構設立科學健身門診。針對特殊人羣開展體育健身指導,加強非醫療健康干預,建立完善運動處方庫,推進處方應用。

(二)加強傳染病、寄生蟲病和地方病防控。

做好重點傳染病防控。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完善落實常態化防控措施,鞏固疫情防控成果。堅持多病共防,進一步加強流感、登革熱等重點傳染病監測和分析研判,統籌做好人感染禽流感、埃博拉出血熱等新發突發傳染病防控,有效防控霍亂、手足口病、麻疹等重點傳染病疫情。強化鼠疫自然疫源地、重點地區和疫源不明地區動物間鼠疫的監測、疫源性調查、風險評估和及時處置,加強區域鼠疫聯防聯控。繼續將艾滋病疫情控制在低流行水平,突出重點地區、重點人羣和重點環節,有效落實宣傳教育、綜合干預、檢測諮詢、治療隨訪、綜合治理等防治措施。全面實施病毒性肝炎防治措施,開展消除丙肝公共衛生危害行動。全面落實結核病防治策略,加強肺結核患者發現和規範化診療,實施耐藥高危人羣篩查,強化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結核病患者健康管理,加大肺結核患者保障力度。實施以傳染源控制爲主的狂犬病、布病等人畜共患病綜合治理,加大動物源頭防控力度。

強化疫苗預防接種。加強疫苗可預防傳染病監測。穩妥有序做好新冠病毒疫苗接種工作,加強全流程管理,確保接種安全,逐步提高人羣接種率。做好流感疫苗供應保障,推動重點人羣流感疫苗接種。根據需要適時調整國家免疫規劃疫苗種類。加強免疫規劃冷鏈系統管理,提升追溯能力。加大疑似預防接種異常反應監測力度。

鞏固重點寄生蟲病、地方病防治成果。在血吸蟲病流行區堅持以控制傳染源爲主的綜合防治策略,加強黑熱病等蟲媒傳染病防控,實施包蟲病綜合防治策略,持續保持消除瘧疾狀態。完善地方病防控策略,確保持續消除碘缺乏危害,保持基本消除燃煤污染型氟砷中毒、大骨節病和克山病危害,有效控制飲水型氟砷中毒、飲茶型地氟病和水源性高碘危害。

(三)強化慢性病綜合防控和傷害預防干預。

實施慢性病綜合防控策略。加強國家慢性病綜合防控示範區建設,到2025年覆蓋率達到20%。提高心腦血管疾病、癌症、慢性呼吸系統疾病、糖尿病等重大慢性病綜合防治能力,強化預防、早期篩查和綜合干預,逐步將符合條件的慢性病早診早治適宜技術按規定納入診療常規。針對35歲以上門診首診患者,積極推進二級以下醫院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開展血壓普查工作。在醫院就診人羣中開展心腦血管疾病機會性篩查。推進機關、企事業單位、公共場所設置免費自助血壓檢測點,引導羣衆定期檢測。推進“三高”(高血壓、高血糖、高血脂)共管,高血壓、Ⅱ型糖尿病患者基層規範管理服務率達到65%以上。將肺功能檢查納入40歲以上人羣常規體檢,推行高危人羣首診測量肺功能,提升呼吸系統疾病早期篩查和干預能力。多渠道擴大癌症早診早治覆蓋範圍,指導各地結合實際普遍開展重點癌症機會性篩查。以齲病、牙周病等口腔常見病防治爲重點,加強口腔健康工作,12歲兒童齲患率控制在30%以內。強化死因監測、腫瘤隨訪登記和慢性病與營養監測體系建設,探索建立健康危險因素監測評估制度。逐步建立完善慢性病健康管理制度和管理體系,推動防、治、康、管整體融合發展。

加強傷害預防干預。完善全國傷害監測體系,拓展兒童傷害監測,開發重點傷害干預技術標準和指南。實施交通安全生命防護工程,減少交通傷害事件的發生。加強兒童和老年人傷害預防和干預,減少兒童溺水和老年人意外跌倒。完善產品傷害監測體系,建立健全消費品質量安全事故強制報告制度,加強召回管理,減少消費品安全傷害。

(四)完善心理健康和精神衛生服務。

促進心理健康。健全社會心理健康服務體系,加強心理援助熱線的建設與宣傳,爲公衆提供公益服務。加強抑鬱症、焦慮障礙、睡眠障礙、兒童心理行爲發育異常、老年癡呆等常見精神障礙和心理行爲問題干預。完善心理危機干預機制,將心理危機干預和心理援助納入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提高精神衛生服務能力。推廣精神衛生綜合管理機制,完善嚴重精神障礙患者多渠道管理服務。按規定做好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等重點人羣救治救助綜合保障。提高常見精神障礙規範化診療能力,鼓勵上級精神衛生專業機構爲縣(市、區、旗)、鄉鎮(街道)開展遠程服務。建立精神衛生醫療機構、社區康復機構及社會組織、家庭相銜接的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模式。

(五)維護環境健康與食品藥品安全。

加強環境健康管理。深入開展污染防治行動,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氣,完善水污染防治流域協同機制,基本消除劣Ⅴ類國控斷面和城市黑臭水體。加強噪聲污染治理,全國聲環境功能區夜間達標率達到85%。加強噪聲對心腦血管、心理等疾病的健康風險研究。加強餐飲油煙治理。持續推進北方地區城市清潔取暖,加強農村生活和冬季取暖散煤替代。開展新污染物健康危害識別和風險評估。強化公共場所及室內環境健康風險評價。完善環境健康風險評估技術方法、監測體系和標準體系,逐步建立國家環境與健康監測、調查和風險評估制度。探索建立重大工程、重大項目健康影響評估技術體系。開展藥品環境風險評估制度研究。加強醫療機構內部廢棄物源頭分類和管理,加快建設地級及以上城市醫療廢棄物集中處置設施。加強排放物中糞大腸菌羣、腸道病毒等指標監測。提升居民環境與健康素養,構建各方積極參與、協作共建健康環境的格局。

強化食品安全標準與風險監測評估。完善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與評估工作體系和食品安全技術支持體系,提高食品安全標準和風險監測評估能力。實施風險評估和標準制定專項行動,加快制修訂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基本建成涵蓋從農田到餐桌全過程的最嚴謹食品安全標準體系,提高食品污染物風險識別能力。全面提升食源性疾病調查溯源能力。

保障藥品質量安全。完善國家藥品標準體系,推進仿製藥質量和療效一致性評價。建立符合中藥特點的質量和療效評價體系。構建藥品和疫苗全生命週期質量管理機制,推動信息化追溯體系建設,實現重點類別來源可溯、去向可追。穩步實施醫療器械唯一標識制度。

(六)深入開展愛國衛生運動。

全面推進衛生城鎮和健康城鎮建設。深入推進國家衛生城鎮創建,優化評審流程,引導推進全域創建和城鄉均衡發展。總結推廣健康城市試點的有效經驗,打造一批健康城市樣板,創造健康支持性環境。廣泛開展健康縣區、健康鄉鎮和健康細胞(健康村、健康社區、健康企業、健康機關、健康學校、健康促進醫院、健康家庭等)建設,培育一批健康細胞建設特色樣板。

改善城鄉環境衛生。完善城鄉環境衛生治理長效機制,提高基礎設施現代化水平,統籌推進城鄉環境衛生整治。加強城市垃圾和污水處理設施建設,推進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和資源回收利用。推行縣域生活垃圾和污水統籌治理,持續開展村莊清潔行動,建立健全農村村莊保潔機制和垃圾收運處置體系,選擇符合農村實際的生活污水處理技術,推進農村有機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加快研發乾旱寒冷地區衛生廁所適用技術和產品,加強中西部地區農村戶用廁所改造,加強廁所糞污無害化處理和資源化利用,務實推進農村廁所革命。實施農村供水保障工程。推進農貿市場標準化建設。強化以環境治理爲主、以專業防制爲輔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創新社會動員機制。推動愛國衛生運動與傳染病、慢性病防控等緊密結合,通過愛國衛生月等活動,加大科普力度,倡導文明健康、綠色環保的生活方式。制止餐飲浪費行爲,堅決革除濫食野生動物等陋習,推廣分餐公筷、垃圾分類投放等生活習慣。促進愛國衛生與基層治理工作相融合,發揮村規民約、居民公約的積極作用,推廣居民健康管理互助小組、週末大掃除、衛生清潔日、環境衛生紅黑榜、積分兌換等經驗,完善社會力量參與機制,培育相關領域社會組織和專業社工、志願者隊伍,推動愛國衛生運動融入羣衆日常生活。

五、全週期保障人羣健康

(一)完善生育和嬰幼兒照護服務。

優化生育服務與保障。實施三孩生育政策,完善相關配套支持措施。繼續做好生育保險對參保女職工生育醫療費用、生育津貼待遇等的保障,做好城鄉居民醫保參保人生育醫療費用保障,減輕生育醫療費用負擔。做好生育諮詢指導服務。推進“出生一件事”聯辦。完善國家生命登記管理制度,建立人口長期均衡發展指標體系,健全覆蓋全人羣、全生命週期的人口監測體系和預測預警制度。發揮計生協會組織作用,深入開展家庭健康促進行動。對全面兩孩政策實施前的獨生子女家庭和農村計劃生育雙女家庭,繼續實行現行各項獎勵扶助制度和優惠政策。動態調整扶助標準,建立健全計劃生育特殊家庭全方位幫扶保障制度。支持有資質的社會組織接受計劃生育特殊家庭委託,開展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服務,依法代辦入住養老機構、就醫陪護等事務。

促進嬰幼兒健康成長。完善托育服務機構設置標準和管理規範,建立健全備案登記、信息公示和質量評估等制度,加快推進托育服務專業化、標準化、規範化。研究制定托育從業人員學歷教育和相關職業標準,提高保育保教質量和水平。鼓勵和引導社會力量提供普惠托育服務,發展集中管理運營的社區托育服務網絡,完善社區嬰幼兒活動場所和設施。支持有條件的用人單位單獨或聯合相關單位在工作場所爲職工提供托育服務。加強對家庭的嬰幼兒早期發展指導,研究出臺家庭托育點管理辦法,支持隔代照料、家庭互助等照護模式,鼓勵專業機構和社會組織提供家庭育兒指導服務。支持“互聯網+托育服務”發展,打造一批關鍵共性技術網絡平臺及直播教室,支持優質機構、行業協會開發公益課程,增強家庭的科學育兒能力。加強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的衛生保健工作,預防控制傳染病,降低常見病的發病率,保障嬰幼兒的身心健康。

(二)保護婦女和兒童健康。

改善優生優育全程服務。實施母嬰安全行動提升計劃,全面落實妊娠風險篩查與評估、高危孕產婦專案管理、危急重症救治、孕產婦死亡個案報告和約談通報等母嬰安全五項制度,提供優質生育全程醫療保健服務。實施出生缺陷綜合防治能力提升計劃,構建覆蓋城鄉居民,涵蓋婚前、孕前、孕期、新生兒和兒童各階段的出生缺陷防治體系。加強婚前保健,推廣婚姻登記、婚育健康宣傳教育、生育指導“一站式”服務,爲擬生育家庭提供科學備孕指導、孕前優生健康檢查和增補葉酸指導服務,加強產前篩查和產前診斷。到2025年,孕前優生健康檢查目標人羣覆蓋率不低於80%,產前篩查率不低於75%,新生兒遺傳代謝性疾病篩查率達到98%以上。強化先天性心臟病、聽力障礙、苯丙酮尿症、地中海貧血等重點疾病防治,推動圍孕期、產前產後一體化管理服務和多學科診療協作。醫療衛生機構開展孕育能力提升專項攻關,規範人類輔助生殖技術應用,做好不孕不育診治服務。支持婦幼保健機構整合預防保健和臨牀醫療服務。

加強婦女健康服務。發展婦女保健特色專科,提高服務能力,針對青春期、育齡期、孕產期、更年期和老年期婦女的健康需求,提供女性內分泌調節、心理、營養等預防保健服務以及婦女常見疾病治療等涵蓋生理、心理和社會適應的整合型醫療保健服務。促進生殖健康服務,推進婦女宮頸癌、乳腺癌防治,進一步提高篩查率和篩查質量。

促進兒童和青少年健康。實施母乳餵養促進行動,開展嬰幼兒養育專業指導,加強嬰幼兒輔食添加指導,實施學齡前兒童營養改善計劃,降低兒童貧血患病率和生長遲緩率。實施健康兒童行動提升計劃,完善兒童健康服務網絡,建設兒童友好醫院,加強兒科建設,推動兒童保健門診標準化、規範化建設,加強兒童保健和醫療服務。加強對兒童青少年貧血、視力不良、肥胖、齲齒、心理行爲發育異常、聽力障礙、脊柱側彎等風險因素和疾病的篩查、診斷和干預。指導學校和家長對學生實施防控綜合干預,抓好兒童青少年近視防控。加強兒童心理健康教育和服務,強化兒童孤獨症篩查和干預。推廣青春健康教育工作,開展青少年性與生殖健康教育。統籌推進各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學校衛生隊伍和能力建設,加強對轄區學校衛生工作的指導。開展兒童健康綜合發展示範縣(市、區、旗)創建活動。

(三)促進老年人健康。

強化老年預防保健。開發老年健康教育科普教材,開展老年人健康素養促進項目,做好老年健康教育。加強老年期重點疾病的早期篩查和健康管理,到2025年,65歲及以上老年人城鄉社區規範健康管理服務率達到65%以上。實施老年人失能預防與干預、老年人心理關愛、老年口腔健康、老年營養改善和老年癡呆防治等行動,延緩功能衰退。

提升老年醫療和康復護理服務水平。推動開展老年人健康綜合評估和老年綜合徵診治,促進老年醫療服務從單病種向多病共治轉變。到2025年,二級以上綜合醫院設立老年醫學科的比例達到60%以上。完善從居家、社區到專業機構的長期照護服務模式。提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康復護理服務能力,開展老年醫療照護、家庭病牀、居家護理等服務,推動醫療衛生服務向社區、家庭延伸。支持有條件的醫療機構與殘疾人康復機構等開展合作。穩步擴大安寧療護試點。

提升醫養結合發展水平。健全醫療衛生機構和養老服務機構合作機制,爲老年人提供治療期住院、康復期護理、穩定期生活照料、安寧療護一體化的服務。進一步增加居家、社區、機構等醫養結合服務供給。鼓勵農村地區通過託管運營、毗鄰建設、簽約合作等多種方式實現醫養資源共享。開展醫養結合示範項目,提升服務質量和水平。

(四)加強職業健康保護。

強化職業健康危害源頭防控和風險管控。建立健全職業病和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評估制度,擴大主動監測範圍,到2025年,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合格率達到85%以上。開展塵肺病篩查和新興行業及工作相關疾病等職業健康損害監測。完善用人單位職業健康信息及風險評估基礎數據庫,構建職業病危害風險分類分級、預測預警和監管機制,對職業病危害高風險企業實施重點監管。強化重點行業職業病危害專項治理。鼓勵企業完善職業病防護設施,改善工作場所勞動條件。

完善職業病診斷和救治保障。健全職業病診斷與鑑定制度,優化診斷鑑定程序。強化塵肺病等職業病救治保障,實施分類救治救助,對未參加工傷保險且用人單位不存在或無法確定勞動關係的塵肺病患者,按規定落實基本醫療保障和基本生活救助政策。

加強職業健康促進。推動用人單位開展職工健康管理,加強職業健康管理隊伍建設,提升職業健康管理能力。全面提高勞動者職業健康素養,倡導健康工作方式,顯著提升工作相關的肌肉骨骼疾病、精神和心理疾病等防治知識普及率。推動健康企業建設,培育一批健康企業特色樣板。深入開展爭做“職業健康達人”活動。

(五)保障相關重點人羣健康服務。

鞏固拓展健康扶貧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過渡期內保持現有健康幫扶政策總體穩定,調整優化支持政策,健全因病返貧致貧動態監測機制,建立農村低收入人口常態化精準健康幫扶機制。加大對脫貧地區、“三區三州”、原中央蘇區、易地扶貧搬遷安置地區等縣級醫院支持力度,鼓勵開展對口幫扶、合作共建醫療聯合體,重點提高傳染病疫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預警、應急處置和醫療救治能力。加強脫貧地區鄉村醫療衛生服務體系達標提質建設,支持採用巡診派駐等方式保障鄉村醫療衛生服務覆蓋面,確保鄉村醫療衛生機構和人員“空白點”持續實現動態清零。結合脫貧地區實際,推廣大病專項救治模式,鞏固並逐步提高重點人羣家庭醫生簽約服務覆蓋面和服務質量。

維護殘疾人健康。加強殘疾人健康管理,全面推進殘疾人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加強和改善殘疾人醫療服務,完善醫療機構無障礙設施,強化殘疾人服務設施和綜合服務能力建設。建成康復大學,加快培養高素質、專業化康復人才。加強殘疾人康復服務,提升康復醫療、康復訓練、輔助器具適配等服務質量。建立兒童殘疾篩查、診斷、康復救助銜接機制,確保殘疾兒童得到及時有效的康復服務。加強殘疾人心理健康工作,做好殘疾人健康狀況評估。貫徹實施《國家殘疾預防行動計劃(2021—2025年)》。繼續開展防盲治盲,推動實施全面眼健康行動。繼續推進防聾治聾,提升耳與聽力健康水平。

六、提高醫療衛生服務質量

(一)優化醫療服務模式。

推行預約診療和日間服務。建立健全預約診療制度,全面推行分時段預約診療和檢查檢驗集中預約服務,有序推進檢查檢驗結果互認。推動三級醫院日間手術等服務常態化、制度化,逐步擴大日間手術病種範圍,穩步提高日間手術佔擇期手術的比例。鼓勵有條件的醫院設置日間病房、日間治療中心等,爲患者提供日間化療、日間照射治療等服務。

推廣多學科診療。針對腫瘤、多系統多器官疾病、疑難複雜疾病等,推動建立多學科診療制度。鼓勵將麻醉、醫學檢驗、醫學影像、病理、藥學等專業技術人員納入多學科診療團隊,提升綜合診治水平。鼓勵醫療機構採取多種方式設置服務協調員,在患者診療過程中予以指導協助和跟蹤管理。

創新急診急救服務。優化院前醫療急救網絡。繼續推進胸痛、卒中、創傷、危重孕產婦救治、危重新生兒和兒童救治等中心建設,爲患者提供醫療救治綠色通道和一體化綜合救治服務,提升重大急性疾病醫療救治質量和效率。完善智能化調度系統,推動院前醫療急救網絡與院內急診有效銜接,實現患者信息院前院內共享,構建快速、高效、全覆蓋的急危重症醫療救治體系。

強化醫防融合。依託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以高血壓和Ⅱ型糖尿病爲切入點,實施城鄉社區慢病醫防融合能力提升工程,爲每個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培養1—2名具備醫防管等能力的複合型骨幹人員,探索建立以基層醫生團隊爲績效考覈單元、以健康結果和居民滿意度爲導向的考覈體系。推動預防、治療、護理、康復有機銜接,形成“病前主動防,病後科學管,跟蹤服務不間斷”的一體化健康管理服務。

(二)加強醫療質量管理。

完善醫療質量管理與控制體系。強化醫療質量安全核心制度,健全國家、省、市三級質控組織體系,完善覆蓋主要專業和重點病種的質控指標。完善國家、省、醫療機構三級感染監測體系,逐步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納入監測。完善診療規範和技術指南,全面實施臨牀路徑管理。可以在有條件的醫療聯合體內探索建立一體化臨牀路徑,爲患者提供順暢轉診和連續診療服務。

優化護理服務。健全護理服務體系,增加護士配備。強化基礎護理,實施以病人爲中心的責任制整體護理,開展延續護理服務。進一步擴大優質護理服務覆蓋面,逐步實現二級以上醫院全覆蓋。通過培訓、指導、遠程等方式,在醫療聯合體內將優質護理、康復護理、安寧療護等延伸至基層醫療衛生機構。

提高合理用藥水平。完善覆蓋全國二級以上醫院的合理用藥監測系統,逐步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納入監測。加強醫療機構藥事管理,以抗菌藥物、抗腫瘤藥物、其他重點監控藥物等爲重點,加強用藥監測和合理用藥考覈,抗菌藥物使用強度符合規定要求。以臨牀需求爲導向,推進藥品使用監測和藥品臨牀綜合評價體系建設。加強藥品不良反應監測。發揮臨牀藥師作用,開設合理用藥諮詢或藥物治療管理門診,開展精準用藥服務。推動醫療聯合體內藥學服務下沉,臨牀藥師指導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提高合理用藥水平,重點爲簽約服務的慢性病患者提供用藥指導。

加強平安醫院建設。嚴格落實醫院安保主體責任,健全涉醫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構建系統、科學、智慧的醫院安全防範體系。建立完善醫警數據共享和聯動處置機制,依法嚴厲打擊涉醫違法犯罪特別是傷害醫務人員的暴力犯罪行爲。加強醫療服務人文關懷,大力推行醫務社工、志願者服務,構建和諧醫患關係。

(三)加快補齊服務短板。

鞏固提升基層服務網絡。把鄉村醫療衛生服務體系納入鄉村振興戰略全局統籌推進,提高縣域醫療衛生服務整體水平。採取派駐、鄰村延伸服務、流動巡診等方式,保障鄉、村兩級醫療衛生服務全覆蓋。開展基層衛生健康綜合試驗區建設。

提升血液供應保障能力。完善採供血網絡佈局。鞏固血液核酸檢測全覆蓋成果。建立血液應急保障指揮平臺,健全鞏固常態化全國血液庫存監測制度和血液聯動保障機制,提高血液應急保障能力。加大無償獻血宣傳動員力度,提升獻血率。

七、促進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

(一)充分發揮中醫藥在健康服務中的作用。實施中醫藥振興發展重大工程。實施中醫藥健康促進行動,推進中醫治未病健康工程升級。提升地市級以上中醫醫院優勢專科和縣級中醫醫院特色專科服務能力,力爭全部縣級中醫醫院達到醫療服務能力基本標準。豐富中醫館服務內涵,促進中醫適宜技術推廣應用。探索有利於發揮中醫藥優勢的康復服務模式。建立和完善國家重大疑難疾病中西醫協作工作機制與模式。推進中醫藥博物館事業發展,實施中醫藥文化傳播行動,推動中醫藥文化進校園。發展中醫藥健康旅遊。

(二)夯實中醫藥高質量發展基礎。開展中醫藥活態傳承、古籍文獻資源保護與利用。提升中醫循證能力。促進中醫藥科技創新。加快古代經典名方製劑研發。加強中藥質量保障,建設藥材質量標準體系、監測體系、可追溯體系。推動教育教學改革,構建符合中醫藥特點的人才培養模式。健全中醫醫師規範化培訓制度和全科醫生、鄉村醫生中醫藥知識培訓機制。

八、做優做強健康產業

(一)推動醫藥工業創新發展。鼓勵新藥研發創新和使用,加快臨牀急需重大疾病治療藥物的研發和產業化,支持優質仿製藥研發。加快構建藥品快速應急研發生產體系,針對新發突發傳染病以及其他涉及國家公共衛生安全的應急需求,加強對防控所需藥品和醫療器械應急研發、檢驗檢測、體系覈查、審評審批、監測評價等工作的統一指揮與協調。建立國家參考品原料樣本和病患信息應急調用機制,完善藥品緊急研發攻關機制。深化藥品醫療器械審評審批制度改革,對符合要求的創新藥、臨牀急需的短缺藥品和醫療器械、罕見病治療藥品等,加快審評審批。強化對經濟實惠的精神疾病藥物和長效針劑的研發攻堅。

(二)促進高端醫療裝備和健康用品製造生產。優化創新醫療裝備註冊評審流程。開展原創性技術攻關,推出一批融合人工智能等新技術的高質量醫療裝備。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建設醫療裝備應用推廣基地,打造鏈條完善、特色鮮明的醫療裝備產業集羣。完善養老托育等相關用品標準體系,支持前沿技術和產品研發應用。圍繞健康促進、慢病管理、養老服務等需求,重點發展健康管理、智能康復輔助器具、科學健身、中醫藥養生保健等新型健康產品,推動符合條件的人工智能產品進入臨牀試驗。推進智能服務機器人發展,實施康復輔助器具、智慧老齡化技術推廣應用工程。

(三)促進社會辦醫持續規範發展。鼓勵社會力量在醫療資源薄弱區域和康復、護理、精神衛生等短缺領域舉辦非營利性醫療機構。引導促進醫學檢驗中心、醫學影像中心等獨立設置機構規範發展,鼓勵有經驗的執業醫師開辦診所。增加規範化健康管理服務供給,發展高危人羣健康體檢、健康風險評估、健康諮詢和健康干預等服務。落實行業監管職責,促進社會辦醫規範發展。

(四)增加商業健康保險供給。鼓勵圍繞特需醫療、前沿醫療技術、創新藥、高端醫療器械應用以及疾病風險評估、疾病預防、中醫治未病、運動健身等服務,增加新型健康保險產品供給。鼓勵保險機構開展管理式醫療試點,建立健康管理組織,提供健康保險、健康管理、醫療服務、長期照護等服務。在基本簽約服務包基礎上,鼓勵社會力量提供差異化、定製化的健康管理服務包,探索將商業健康保險作爲籌資或合作渠道。進一步完善商業長期護理保險支持政策。搭建高水平公立醫院及其特需醫療部分與保險機構的對接平臺,促進醫、險定點合作。加快發展醫療責任險、醫療意外保險,鼓勵保險機構開發托育機構責任險和運營相關保險。

(五)推進健康相關業態融合發展。促進健康與養老、旅遊、互聯網、健身休閒、食品等產業融合發展,壯大健康新業態、新模式。支持面向老年人的健康管理、預防干預、養生保健、健身休閒、文化娛樂、旅居養老等業態深度融合,創新發展健康諮詢、緊急救護、慢性病管理、生活照護等智慧健康養老服務。強化國有經濟在健康養老領域有效供給。推動健康旅遊發展,加快健康旅遊基地建設。選擇教學科研資源豐富、醫療服務能力強、產業實力雄厚的城市或區域,以高水平醫院爲基礎,完善綜合協同政策,打造健康產業集羣。

九、強化國民健康支撐與保障

(一)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

加快建設分級診療體系。加強城市醫療集團網格化佈局管理,整合醫療機構和專業公共衛生機構,爲網格內居民提供一體化、連續性醫療衛生服務。加快推動縣域綜合醫改,推進緊密型縣域醫共體建設,推進專科聯盟和遠程醫療協作網發展。穩步擴大家庭醫生簽約服務覆蓋範圍,加強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與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的銜接,提高簽約服務質量。明確各級醫療衛生機構在相關疾病診療中的職責分工、轉診標準和轉診程序,形成連續通暢的雙向轉診服務路徑。推動三級醫院提高疑難危重症和複雜手術佔比,縮短平均住院日。

推動公立醫院高質量發展。健全現代醫院管理制度,充分發揮公立醫院黨委把方向、管大局、作決策、促改革、保落實的領導作用,健全全面預算管理、成本管理、預算績效管理、內部審計和信息公開機制,推動醫院管理科學化、精細化、規範化。全面開展公立醫院績效考覈,持續優化績效考覈指標體系和方法。大力弘揚偉大抗疫精神和崇高職業精神,在全社會營造尊醫重衛的良好氛圍。推進優撫醫院改革發展。提高監管場所醫療機構專業化水平。

深化相關領域聯動改革。發揮好福建省三明市作爲全國醫改經驗推廣基地的作用,加大經驗推廣力度,按照“騰空間、調結構、保銜接”的路徑,加快推進綜合改革。健全全民醫保制度,開展按疾病診斷相關分組、按病種分值付費,對於精神病、安寧療護和醫療康復等需要長期住院治療且日均費用較穩定的疾病推進按牀日付費,將符合條件的互聯網醫療服務按程序納入醫保支付範圍。穩步建立長期護理保險制度。完善藥品供應保障體系,擴大藥品和高值醫用耗材集中採購範圍,落實集中採購醫保資金結餘留用政策,完善短缺藥品監測網絡和信息直報制度,保障兒童等特殊人羣用藥。深化醫療服務價格改革,規範管理醫療服務價格項目,建立靈敏有度的價格動態調整機制,優化中醫醫療服務價格政策。深化人事薪酬制度改革,落實醫療衛生機構內部分配自主權,建立主要體現崗位職責和知識價值的薪酬體系。

健全醫療衛生綜合監管制度。建立健全機構自治、行業自律、政府監管、社會監督相結合的醫療衛生綜合監督管理體系,加強對服務要素准入、質量安全、公共衛生、機構運行、醫療保障基金、健康養老、托育服務和健康產業等的監管。積極培育醫療衛生行業組織,在制定行業管理規範和技術標準、規範執業行爲、維護行業信譽、調解處理服務糾紛等方面更好發揮作用。提升衛生健康監督執法能力。構建更爲嚴密的醫療衛生機構安全生產責任體系,加強醫療衛生機構危險化學品使用管理,落實醫療衛生機構消防安全管理責任,深入開展從業人員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二)強化衛生健康人才隊伍建設。強化醫教協同,推進以勝任力爲導向的教育教學改革,優化醫學專業結構。完善畢業後醫學教育制度,支持新進醫療崗位的本科及以上學歷臨牀醫師均接受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健全繼續醫學教育制度。強化基層人才隊伍建設,加強全科醫生臨牀培養培訓,深入實施全科醫生特崗計劃、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免費培養和助理全科醫生培訓,有條件的地區探索實施“縣聘鄉用、鄉聘村用”。開發退休醫務人員人力資源,支持城市二級以上醫院在職或退休醫師到鄉村醫療衛生機構多點執業或開辦診所。加強鄉村衛生人才在崗培訓和繼續教育。加強疾控骨幹人才隊伍建設,提升現場流行病學調查等核心能力。完善公共衛生人員准入、使用和考覈評價等機制。加強職業衛生複合型人才培養。加強藥師隊伍建設和配備使用。改革完善醫務人員評價機制,堅持分層分類評價,突出品德能力業績導向,增加臨牀工作數量和質量指標,探索試行成果代表作制度,淡化論文數量要求。

(三)加快衛生健康科技創新。推進醫學科技創新體系的核心基地建設。新佈局一批國家臨牀醫學研究中心,形成覆蓋全國的協同研究網絡。加強疾病防控和公共衛生科研攻關體系與能力建設,匯聚力量協同開展重大傳染病防控全鏈條研究。面向人民生命健康,開展衛生健康領域科技體制改革試點,啓動衛生健康領域科技創新2030—重大項目、“十四五”重點研發計劃等國家科技計劃,實施“腦科學與類腦研究”等重大項目以及“常見多發病防治研究”、“生育健康及婦女兒童健康保障”等重點專項。健全涉及人的醫學研究管理制度,規範生物醫學新技術臨牀研究與轉化應用管理。加快推廣應用適合基層和邊遠地區的適宜醫療衛生技術。完善審批程序,加強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強化運行評估和監管。完善高級別病原微生物實驗室運行評價和保障體系,完善國家病原微生物菌(毒)種和實驗細胞等可培養物保藏體系。

(四)促進全民健康信息聯通應用。落實醫療衛生機構信息化建設標準與規範。依託實體醫療機構建設互聯網醫院,爲簽約服務重點人羣和重點隨訪患者提供遠程監測和遠程治療,推動構建覆蓋診前、診中、診後的線上線下一體化醫療服務模式。支持醫療聯合體運用互聯網技術便捷開展預約診療、雙向轉診、遠程醫療等服務。優化“互聯網+”簽約服務,全面對接居民電子健康檔案、電子病歷,逐步接入更廣泛的健康數據,爲簽約居民在線提供健康諮詢、預約轉診、慢性病隨訪、健康管理、延伸處方等服務。推動“互聯網+慢性病(糖尿病、高血壓)管理”,實現慢性病在線複診、處方流轉、醫保結算和藥品配送。推廣應用人工智能、大數據、第五代移動通信(5G)、區塊鏈、物聯網等新興信息技術,實現智能醫療服務、個人健康實時監測與評估、疾病預警、慢病篩查等。指導醫療機構合理保留傳統服務方式,着力解決老年人等羣體運用智能技術困難的問題。構建權威統一、互聯互通的全民健康信息平臺,完善全民健康信息核心數據庫,推進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統一接入和數據共享。探索建立衛生健康、醫療保障、藥監等部門信息共享機制,通過全國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實現跨地區、跨部門數據共享。研究制定數據開放清單,開展政府醫療健康數據授權運營試點。嚴格規範公民健康信息管理使用,強化數據資源全生命週期安全保護。

(五)完善衛生健康法治體系。貫徹落實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加快推動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對法、職業病防治法、中醫藥傳統知識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的制修訂工作,構建系統完備的衛生健康法律體系。加快完善醫療衛生技術標準體系,針對“互聯網+醫療健康”等新業態加快標準制修訂。加強普法宣傳。持續深化衛生健康領域“放管服”改革。

(六)加強交流合作。全方位推進衛生健康領域國際合作,推動構建人類衛生健康共同體。完善政策對話與協作機制,深入參與相關國際標準、規範、指南等的研究、談判與制定。健全跨境衛生應急溝通協調機制。完善我國參與國際重特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對機制。深化中醫藥領域國際交流合作。促進“一帶一路”衛生健康合作,推進健康絲綢之路建設。創新衛生髮展援助與合作模式。深化與港澳臺地區衛生健康交流合作。

十、強化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加強黨對衛生健康工作的領導,強化政府責任,健全部門協作機制,及時細化完善政策措施,完善國民健康政策,推動各項任務落實。加快建立健康影響評價評估制度,推動經濟社會發展規劃中突出健康目標指標、公共政策制定實施中向健康傾斜、公共資源配置上優先滿足健康發展需要。

(二)動員各方參與。強化跨部門協作,發揮工會、共青團、婦聯、殘聯、計生協會等羣團組織以及其他社會組織的作用,調動各企(事)業單位、學校、村(社區)積極性和創造性,鼓勵相關行業學會、協會等充分發揮專業優勢,將衛生健康工作納入基層治理,引導羣衆主動落實健康主體責任、踐行健康生活方式。

(三)做好宣傳引導。發揮基層首創精神,鼓勵地方結合實際積極探索創新。及時總結推廣地方好的經驗和做法,發揮示範引領作用。積極宣傳推進健康中國建設相關政策措施,做好信息發佈,加強正面宣傳和典型報道。加強輿論引導,及時回應社會關切。

(四)強化監測評價。健全衛生健康規劃體系,加強不同層級規劃銜接。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對地方的指導。建立健全規劃實施監測評價機制,加強監測評估能力建設,對規劃實施進行年度監測和中期、末期評估,及時發現和統籌研究解決實施中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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