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闻记者 王健

5月20日10时,陕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办新闻发布会,介绍陕西省公安机关打击文物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十周年成果。

陕西省公安厅常务副厅长、新闻发言人杨尚伟介绍,陕西省公安厅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坚持“零容忍”的态度,连续10年部署开展“鹰”系列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共破获各类文物犯罪案件4115起,先后破获咸阳淳化“7.20”系列团伙盗掘西汉古墓葬案、渭南澄城“11.25”特大盗掘古墓葬案、西安“12.25”跨省盗窃及倒卖文物案、宝鸡“1.16”系列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案、咸阳彬州“1.16”系列盗掘古塔地宫和古墓葬案等部、省督办案件76起,打掉文物犯罪团伙553个,打击处理犯罪嫌疑人4250人,抓获公安部A级通缉犯16人;追缴各类文物28362件,其中三级以上珍贵文物2365件。陕西省打击防范文物犯罪工作受到了公安部和国家文物局的充分肯定。

经过10年“鹰”系列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陕西省文物违法犯罪高发势头得到有效遏制,文物犯罪发案总体呈现下降趋势,由2012年发案237起下降至2021年的113起,其中盗掘古墓葬犯罪案件发案下降57.2%。

此外,陕西省公安厅会同省文物局持续开展田野文物安全联合巡查行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文物安全打、防、管、控、建的综合治理体系,切实保护文物安全。盗掘全国和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重大文物案件持续减少,2020年、2021年全省此类案件实现零发案。

陕西省还深挖彻查隐案积案,全面惩治组织、预谋、盗掘、倒卖、窝藏、洗钱等各环节犯罪行为,全力抓捕每一名涉案人员,全力追缴每一件涉案文物。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共打击处理犯罪嫌疑人4250人,打掉犯罪团伙553个,抓获公安部A级通缉令重大文物犯罪逃犯16名。追缴各类文物28362件,其中一级文物77件、二级文物336件、三级文物1952件、一般文物25997件,有力打击了文物违法犯罪行为。

杨尚伟介绍,鉴于陕西文物大省的重要地位,公安部和国家文物局委托陕西省公安厅建设了“全国文物犯罪信息中心”,承担全国文物犯罪信息的录入、审核、分析、研判工作。同时建立了“中国被盗(丢失)文物信息发布平台”,加强国际执法合作、追索海外流失文物、接受公众举报。联合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北大学,组建涉案文物英文翻译与全国文物案件咨询专家团队,依托平台全面开展涉案文物信息翻译、咨询鉴定、宣传推广和国际文物追索研究,为全国公安机关和文物部门打击防范文物犯罪提供专家支撑;赴全国和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广泛采集文物案件及涉案文物信息、深入开展专题调研、点对点开展交流互鉴。目前,“全国文物犯罪信息中心”已录入涉案信息10045条、涉案人员4526名;“中国被盗(丢失)文物信息发布平台”已采集 28个省被盗(丢失)文物信息2829条,先后发布650条。根据平台信息支撑,先后成功追回1988年安徽博物院被盗一级文物青铜鬲和2004年四川博物馆被盗的一级文物唐代手抄佛经,充分发挥了中心和平台引领辐射支撑作用。

责任编辑:吴剑 SF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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